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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禅,音擅。禅,授也。或禅

  或继,皆天命也。圣人岂有私意于其闲哉?尹氏曰:“孔子曰:‘唐虞禅,夏

  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孟子曰:‘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知

  前圣之心者,无如孔子,继孔子者,孟子而已矣。”万章问曰:“人有言‘伊

  尹以割烹要汤’有诸?”要,平声,下同。要,求也。按史记“伊尹yù行道

  以致君而无由,乃为有莘氏之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盖战

  国时有为此说者。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

  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

  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乐,音洛。莘,国名。

  乐尧舜之道者,诵其诗,读其书,而欣慕爱乐之也。驷,四匹也。介与草芥

  之芥同。言其辞受取与,无大无细,一以道义而不苟也。汤使人以币聘之,

  嚣嚣然曰:‘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

  哉?’嚣,五高反,又户骄反。嚣嚣,无yù自得之貌。汤三使往聘之,既而

  翻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

  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于吾身亲见之哉?翻然,变动之

  貌。于吾身亲见之,言于我之身亲见其道之行,不徒诵说向慕之而已也。天

  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

  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此亦伊尹之言也。知,谓识其事之

  所当然。觉,谓悟其理之所以然。觉后知后觉,如呼寐者而使之寤也。言天

  使者,天理当然,若使之也。程子曰:“予天民之先觉,谓我乃天生此民中,

  尽得民道而先觉者也。既为先觉之民,岂可不觉其未觉者。及彼之觉,亦非

  分我所有以予之也。皆彼自有此理,我但能觉之而已。”思天下之民匹夫匹

  fù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

  而说之以伐夏救民。推,吐回反。内,音纳。说,音税。书曰:“昔先正保

  衡作我先王,曰,‘予弗克俾厥后为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一夫不获,

  则曰‘时予之辜’。”孟子之言盖取诸此。是夏桀无道,暴虐其民,故yù使汤

  伐夏以救之。徐氏曰:“伊尹乐尧舜之道。尧舜揖逊,而伊尹说汤以伐夏者,

  时之不同,义则一也。”吾未闻枉己而正人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圣

  人之行不同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矣。行,去声。辱己

  甚于枉己,正天下难于正人。若伊尹以割烹要汤,辱己甚矣,何以正天下乎?

  远,谓隐遁也。近,谓仕近君也。言圣人之行虽不必同,然其要归,在洁其

  身而已。伊尹岂肯以割烹要汤哉?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末闻以割烹也。

  林氏曰:“以尧舜之道要汤者,非实以是要之也,道在此而汤之聘自来耳。

  犹子贡言夫子之求之,异乎人之求之也”愚谓此语亦犹前章所论父不得而子

  之意。伊训曰:‘天诛造攻自牧宫,朕载自亳。’伊训,商书篇名。孟子引以

  证伐夏救民之事也。今〔一〕书牧宫作鸣条。造、载,皆始也。伊尹言始攻

  桀无道,由我始其事于亳也。〔一〕“今”原作“令”,据清仿宋大字本改。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孟子

  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痈,于容反。疽,七余反。好,去声。

  主,谓舍于其家,以之为主人也。痈疽,疡医也。侍人,奄人也。瘠,姓。

  环,名。皆时君所近狎之人升君所近狎之人也。好事,谓喜造言生事之人也。

  于卫主颜雠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

  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

  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雠,如字,又音犨。

  颜雠由,卫之贤大夫也,史记作颜浊邹。弥子,卫灵公幸臣弥子瑕也。徐氏

  曰“礼主于辞逊,故进以礼;义主于制断,故退以义。难进而易退者也,在

  我者有礼义而已,得之不得则有命存焉。”孔子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

  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阨,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要,平声。

  不悦,不乐居其国也。桓司马,宋大夫向魋也。司城贞子,亦宋大夫之贤者

  也。陈侯,名周。按史记:“孔子为鲁司寇,齐人馈女乐以闲之,孔子遂行。

  适卫月余,去卫适宋。司马魋yù杀孔子,孔子去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孟

  子言孔子虽当阨难,当犹择所主,况在齐卫无事之时,岂有主痈疽侍人之事

  乎?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疽与侍人瘠

  环,何以为孔子?”近臣,在朝之臣。远臣,远方来仕者。君子小人,各从

  其类,故观其所为主,与其所主者,而其人可知。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

  秦穆公。’信乎?”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为之也。食,音嗣。好,去

  声,下同,百里奚,虞之贤臣。人言其自卖于秦养牲者之家,得五羊之皮而

  为之食牛,因以干秦穆公也。百里奚,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

  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屈,求勿反。乘,去声。虞虢,

  皆国名。垂棘之璧,垂棘之地所出之璧也。屈产之乘,屈地所生之良马也。

  乘,四匹也。晋yù伐虢,道经于虞,故以此物借道,其实yù幷取虞。宫之奇,

  亦虞之贤臣。谏虞公令勿许,虞公不用,遂为晋所灭。百里奚知其不可谏,

  故不谏而去之。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

  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

  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

  智乎?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

  乡党自好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相,去声。自好,自爱其身之人也。

  孟子言百里奚之智如此,必知食牛以干主之为污。其贤又如此,必不肯自鬻

  以成其君也。然此事当孟子时,已无所据。孟子直以事理反复推之,而知其

  必不然耳。范氏曰:“古之圣贤未遇之时,鄙贱之事,不耻为之。如百里奚

  为人养牛,无足怪也。惟是人君不致敬尽礼,则不可得而见。岂有先自污辱

  以要其君哉?庄周曰:‘百里奚爵禄不入于心,故饭牛而牛肥,使穆公忘其

  贱而与之政。’亦可谓知百里奚矣。伊尹、百里奚之事,皆圣贤出处之大节,

  故孟子不得不辩。”尹氏曰:“当时好事者之论,大率类此。盖以其不正之心

  度圣贤也。”

  卷十 万章章句下

  凡九章。

  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

  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

  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

  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治,去声,下同。横,去声。朝,音潮。横,

  谓不循法度。顽者,无知觉。廉者,有分辨。懦,柔弱也。余并见前篇。伊

  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曰:‘天之生斯民也,使

  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fù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

  下之重也。与,音预。何事非君,言所事即君。何使非民,言所使即民。无

  不可事之君,无不可使之民也。余见前篇。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辞小官。

  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

  也。‘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luǒ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闻柳下惠

  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鄙,狭陋也。敦,厚也。余见前篇。孔子之去齐,

  接淅而行;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

  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淅,先历反。接,犹承也。

  淅,渍米水也。渍米将炊,而yù去之速,故以手承水取米而行,不及炊也。

  举此一端,以见其久、速、仕、止,各当其可也。或曰:“孔子去鲁,不税

  冕而行,岂得为迟?”杨氏曰:“孔子yù去之意久矣,不yù苟去,故迟迟其

  行也。膰ròu不至,则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税冕而行,非速也。”孟子曰:“伯

  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

  者也。张子曰:“无所杂者清之极,无所异者和之极。勉而清,非圣人之清;

  勉而和,非圣人之和。所谓圣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孔氏曰:“任者,

  以天下为己责也。”愚谓孔子仕、止、久、速,各当其可,盖兼三子之所以

  圣者而时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或疑伊尹出处,合乎孔子,而不

  得为圣之时,何也?程子曰:“终是任底意思在。”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

  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

  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此言孔子集三圣之事,而为一大

  圣之事;犹作乐者,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也。成者,乐之一终,书所

  谓“箫韶九成”是也。金,钟属。声,宣也,如声罪致讨之声。玉,磬也。

  振,收也,如振河海而不泄之振。始,始之也。终,终之也。条理,犹言脉

  络,指众音而言也。智者,知之所及;圣者,德之所就也。盖乐有八音:金、

  石、丝、竹、匏、土、革、木。若独奏一音,则其一音自为始终,而为一小

  成。犹三子之所知偏于一,而其所就亦偏于一也。八音之中,金石为重,故

  特为众音之纲纪。又金始震而玉终诎然也,故并奏八音,则于其未作,而先

  击镈钟以宣其声;俟其既阕,而后击特磬以收其韵。宣以始之,收以终之。

  二者之间,脉络通贯,无所不备,则合众小成而为一大成,犹孔子之知无不

  尽而德无不全也。金声玉振,始终条理,疑古乐经之言。故儿宽云“惟天子

  建中和之极,兼总条贯,金声而玉振之。”亦此意也。智,譬则巧也;圣,

  譬则力也。由shè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中,去

  声。此复以shè之巧力,发明智、圣二字之义。见孔子巧力俱全,而圣智兼备,

  三子则力有余而巧不足,是以一节虽至于圣,而智不足以及乎时中也。此章

  言三子之行,各极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于众理。所以偏者,由其蔽于始,

  是以缺于终;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尽。三子犹春夏秋冬之各一

  其时,孔子则大和元气之流行于四时也。

  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锜,鱼绮反。北宫,姓;锜,

  名;卫人。班,列也。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

  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恶,去声。去,上声。当时诸侯兼幷僭窃,

  故恶周制妨害己之所为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

  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

  一位,凡六等。此班爵之制也。五等通于天下,六等施于国中。天子之制,

  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

  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此以下,班禄之制也。不能,犹不足也。

  小国之地不足五十里者,不能自达于天子,因大国以姓名通,谓之附庸,若

  春秋邾仪父之类是也。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

  男。视,比也。徐氏曰:“王畿之内,亦制都鄙受地也。”元士,上士也。大

  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

  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十,十倍之也。四,四倍之

  也。倍,加一倍也。徐氏曰:“大国君田三万二千亩,其入可食二千八百八

  十人。卿田三千二百亩,可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田八百亩,可食七十二人。

  上士田四百亩,可食三十六人。中士田二百亩,可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

  官者田百亩,可食九人至五人。庶人在官,府史胥徒也。”愚按:君以下所

  食之禄,皆助法之公田,借农夫之力以耕而收其租。士之无田,与庶人在官

  者,则但受禄于官,如田之入而已。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

  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

  以代其耕也。三,谓三倍之也。徐氏曰:“次国君田二万四千亩,可食二〔一〕

  千一百六十人。卿田二千四百亩,可食二百十六人。”小国地方五十里,君

  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

  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二,即倍也。徐氏曰:“小国君田一万六千

  亩,可食千四百四十人。卿田一千六百亩,可食百四十四人。”耕者之所获,

  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

  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食,音嗣。获,得也。一夫一fù,

  佃田百亩。加之以粪,粪多而力勤者为上农,其所收可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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