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钱氏的札记也非尽善尽美,也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如前所叙,钱氏的札记是一部通校越绝书之后的校勘记与佚文汇录,也就是说,内容只有校文与佚文两部分,而没有释文注语,未尝对越绝书文字作一番全面解释的工作,这是钱氏研究重点自有所在使然,不必苛求;我们所要指出的是,就钱氏札记的工作本身而言,无论在搜辑文献还是在校勘考订方面,疏漏也还不少。
第一,在广搜载有越绝书旧文的文献,来作为他校材料基础与佚文出自根据的问题上,钱氏引书显然数量不足。我曾统计,钱氏引此类书共是一八种〔六〕,而仅我所知,载有越绝书旧文的古代文献,就有四二种〔七〕。不少重要文献,为钱氏所失收。
如三国志卷四二郤正传中,裴松之注引越绝书一段,是外传记宝剑篇里的文字,长达二三八字。这段材料非常重要,就时间而言,它是继文选薛综注、刘渊林注引越绝书之后,文献中时代较早的越绝书的记载,是我们目前所能见到越绝书早期出现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与今本记载有出入〔八〕,而钱氏的搜辑,不及于此。
又如齐民要术卷三引有越绝书一段,是外传枕中篇的文字。这段材料也很重要,因为它可与水经注所引越绝书的材料一起,共同证明越绝书曾由东晋南朝传入北朝,是研究越绝书南北朝时期的流传情况的佐证之一。这段文字也与今本有异同,一些地方胜于今本〔九〕,而钱氏对此,却失之jiāo臂。
又如战国策卷一七楚策四姚宏注引越绝书一段,是通过比对后可以确认的比任何一个今本都要完整的外传春申君篇,凡五四五字,是研究今本外传春申君篇来历的不可多得的珍贵材料,同时可校补今本讹误脱缺十余字〔一〇〕。钱氏对此,又视而未见。
钱氏札记的佚文部份的引书情况也不全面,荆楚岁时记、岭表录异、会稽志、会稽续志、会稽三赋、晏元献公类要、浙江通志等书中,都不同程度地保留有今本所无的不少越绝书佚文,而不为钱氏札记所征引〔一一〕。
第二,就钱氏已收集到的文献而言,通过比较,也可以肯定钱氏没有把这些文献中的所有记有越绝书旧文的材料爬梳一遍,全部钩稽出来加以利用。也就是说,在钱氏作札记已确定的使用书籍中,具体材料的收集工作的疏漏还不少。
如外传记吴地传第三“下池广六十步”条下,钱氏说:
广下御览有平字。
钱氏列出太平御览的异文,本无可非议,但这一条史记.吴太伯世家中集解引越绝书,同于今本,“广”字下并无“平”字,结合其他证据,我们可以判断今本不误,而钱氏所引的那条出自太平御览的越绝书旧文当衍 “平”字〔一二〕。然而史记集解在钱氏札记中屡见征引,这里钱氏没有征引,加以综合考察,应是材料收集的工作疏漏所致。
又如外传记吴地传第三“路西宫在长秋”条下,钱氏说:
路字疑衍,西宫似当另起。然御览亦作路西宫,恐路上有脱文,姑仍其旧。在长秋,御览作长秋门。
钱氏这里所说的御览,是指的太平御览卷一九三居处部.城门中所引的越绝书〔一三〕。我们这里姑无论钱氏的各种推测有无道理,但至少收漏了材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太平御览卷九二二羽族部.燕门也引有越绝书此条,作“吴路西宫在长秋”,其中句首“吴”字,是今本与钱氏所引的太平御览中的越绝书文所没有的。另外,“长秋”二字,同于今本,与钱氏所引太平御览载的那条作“长秋门”不同。太平御览也是钱氏札记中常常征引的文献,一书之中,顾此失彼的现象,也只能是钱氏的疏忽所致。
这类例子还很有一些,读者在本书中将可以多处看到,这里就不一一指明了。
第三,钱氏在校勘考订时,在征引文献与选择版本问题上,还有一些不够准确的地方。如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铜椁三重”条下,钱氏误把太平御览卷五五二所载的越绝书文,说成出自太平御览卷五五一。在外传记地传第十“上茅山”条下,误把载于太平御览卷八二的越绝书文,说成是出自太平御览卷八三。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去县十七里”条下,钱氏札记误写越绝书正文“十七里”为“七十里”。以上是钱氏误引文献卷数、误录文献文字例。又如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延陵季子冢也”条下,钱氏引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越绝书“ 县南城,在荒地”,其中“在荒”二字,应是“古淹 ”二字之讹,现在的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已从善本,改“在荒”二字为“古淹”二字〔一四〕,可知钱氏所据,当为劣本。以上是钱氏选择版本上的毛病。
第四,钱氏的校勘,无论是在对校、本校、理校,还是在他校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疏漏的地方。
如在对校方面,外传本事第一“直斥以身者也” 条,汉魏丛书本作“直斥以为身者也”,“以”字下多一“为”字。如前面所介绍,汉魏丛书本是钱氏的参校本之一,这里他却没有将汉魏丛书本与元大德刊本的不同情况写入校记之中。而这类校记依钱氏札记的体例,是照例应写出的。如请籴内传第六“有智臣范蠡”条下,钱氏的校记说:“‘智臣’下,汉魏丛书、逸史本有 ‘曰’字。”又同篇“不能与谋”条下,钱氏的校记说:“‘能’,汉魏丛书、逸史本作‘可’。”很显然,钱氏校勘的对校部份,时有脱漏。
又如在本校方面,外传记吴地传第三“阖庐子女冢”条下,钱氏说:“‘子女’疑当倒。”也就是说钱氏怀疑原文应作“阖庐女子冢”,今本将“子”、“女 ”二字,互写颠倒。其实,如果钱氏作了一番细心的本校,这一怀疑,自可不必产生,因为外传记宝剑第十三中,记载了与此相同的事,也作“子女”,而不作“女子”〔一五〕,可知此条原来不误,而钱氏之疑,殊无所据。
又如在理校方面,外传记吴地传第三“更始五年 ”条下,钱氏说:“按:更始无五年,此‘五’字误。 ”这一“更始”,据越绝书上下文,是指的西汉末年,下江、平林农民起义军所拥立的刘玄的年号。据后汉书.刘玄列传及资治通鉴所载,刘玄的更始年号,仅行用三年。钱氏很可能就是据这些记载,在这里判断“更始五年”的“五”字误。但是我们知道,史书上所记载的历史上某一政权的某一年号的行用时间,却由于战乱或者当时的jiāo通条件有限等方面所造成的原因,往往与某一地区奉行这一年号的实际情况有出入〔一六〕。钱氏在这里对“更始五年”中的“五”字误的理由未加说明,另外,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在“更始五年”以后,又有更始“六年”的记载,而钱氏对此,却未作详考,因而钱氏的这一推断,没有自圆其说,不能令人信服〔一七〕。
又如在他校方面,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太守府大殿者,秦始皇刻石所起也。”其下钱氏说:“‘秦始皇刻石所起也’,‘起’疑当作‘造’。”钱氏在这里疑文中“起”字原当作“造”,其说殊误。其实,“起 ”字在古汉语中,本有造作之义。汉书.武帝纪太初元年二月条:“起建章宫”,“起建章宫”即造建章宫,记吴地传这里的“起”字义是可以说得通的,根本不必 “疑当作造”,何况我后来看到姑苏志卷二二引越绝书此文正作“起”字,而不作“造”。由此可证今本不误,钱疑无据。如果钱氏他校引书广博,看到了姑苏志此条所记,其考订中的误会,也就不会发生了。
以上对清人的越绝书札记二种,即俞樾的札记与钱培名的札记,作了评述,以下来谈张宗祥的越绝书校注。
张宗祥生于一八八二年,卒年不详〔一八〕,民国时期曾在京师图书馆任职,后任浙江图书馆馆长,是版本、目录、校勘学家。张氏的越绝书校注,是越绝书有始以来的第一个校注本,也是唯一的一个校注本,因而受到学界广泛的注意〔一九〕。此书由商务印书馆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版,印数为三五〇〇册,各大图书馆里,应有收藏。
张氏校注的校勘部份,从体例与内容上看,主要是重在对校方面,另外作了少量的他校,而本校与理校的例子,在书中极其有限。
张氏对校的方式,据校注张氏序称,由于他所见到的各种版本,“皆行款不同,字句略有小异,编目分卷不一,如此而已,非有大出入也。”因此,采取“合校各本,从其长者,义有可通,则注于下”的办法,可知没有选择一定的版本为底本,而是采取汇校汇录的方式。
关于张氏当时见到的各种版本,据校注自序,有以下几种:明正德己巳翻刻宋本、双柏堂本、张佳胤本、明万历年间翻刻元本、嘉靖二十四年孔文谷刊本、嘉靖丁未陈垲刊本、吴琯古今逸史本、程荣与何镗的汉魏书本二种。但从校注的内容看,张氏的校记中,只见引有翻元本(疑即双柏堂本)、张佳胤本、陈垲刊本、吴绾古今逸史本、四库全书本。其中四库全书本,校注张序中未说。而序中说到的一些版本,在校记中没有看到。其中的原因,也可能是张氏序中所列的版本,只是曾经见过,而未一一据以校勘,也可能是这些版本的文字,“非有大出入也”,因而张氏略而未记。
张氏的校注因为采用的是汇校汇录的方式,所据的版本比钱培名等前人要多一些,所以从对校方面看,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
首先,张氏把翻元本(疑即双柏堂本)、张佳胤本、陈垲刊本、古今逸史本、四库全书本等版本,相互之间在文字上的一些异同情况,写成校勘记,保留在校注之中,这为我们进一步全面地校勘越绝书,提供了版本上的参考。
其次,在对校过程中,张氏的一些考订也有可取之处。如在外传本事等一“越专其功,故曰越绝”条下,张氏说:
张本有绝字,各本均无。宗祥按:证之下文,何不言齐绝乎句,当有。
可知“故曰越绝”一句中的“绝”字,在张氏当时所据的版本中,除了张佳胤本保留了以外,各本均无。但张氏在结合下句“何不言齐绝乎”的文义比较之后,判断“故曰越绝”句中的“绝”字“当有”。应该说张氏这里的结论是正确的,因为钱培名在此条上也曾有按断,他从德序外传记等十八的句中找到了证据,认为这里 “故曰越绝”句中的“绝”字,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字,尽管钱氏没有来自对校方面版本上的任何证据。由此可知,张宗祥的校注与钱培名的札记,有些考订是殊途同归,校勘的方式与所据的材料不同,而结论一致。这里张氏的校勘,可以视作补证钱说之例。
张氏校注的他校、本校、理校的工作,内容都很少,本校与理校校得好的例子,在外传记军气等十五中存有几条,读者可以参看。他校引用的文献,载有越绝书旧文的,只用了史记三家注中的几条,显然不全。此外,张氏还用了左传、国语、史记、吴越春秋中的与越绝书某篇某段文字类似的记载,来作为他校的补充,但搜采不能说是广泛的,读者稍作比较后就会发现,这里就不详举其例,一一加以指出了。
张氏校注的注释部份,主要是注解词语、地名与考订史实。越绝书的外传记吴地传、外传记地传二篇,是备受研究者重视的记载早期吴越地理的珍贵资料,张氏的注释,在这二篇中用力最勤。张氏引用续汉书.郡国志、通典、文献通考、嘉泰会稽志、云门志略、秀水县志、万历绍兴府志、明一统志、名胜志、嘉靖浙江通志、弘治嘉兴府志等书,考察并疏解这二篇文献中的一些具体地理位置的所在,以及山川地形方面的特点、地名的由来等等,这对于我们今天阅读越绝书,无疑会提供一定的帮助。
在注解词语与考订史实方面,张氏引用了一些文献旧注与早期字书,随文诠释,往往说一字义,必据旧典,寻其上下文气而定,讲一通假,必罗列书证,摆出缘由;考订史实,特别是对吴越君长世系考察入微,有其独立的见解,对越绝书中所载的一些吴越早期历史传闻,在与吴越春秋、吕氏春秋、史记的比较基础上,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
全面地看张氏的校注,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少的。首先,校注的工作有些虎头蛇尾,详前而略后。越绝书现存十九篇,但自第十一篇外传计倪以后,校注的内容就很少了。如第十六篇外传枕中,本来是越绝书中较长的一篇,约有二千六百字左右,但校注的按语在此篇中,总计还不到五十字,几乎是一篇白文。
其次,无论是在校勘方面,还是在注释方面,校注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从校勘上看,第一,如前面所述,张氏校注的工作重点是在对校方面,而本校、理校、他校方面颇嫌不足。从全面地校勘越绝书的角度上看,校注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第二,从具体的校勘内容上看,还有一些地方似可商搉。如荆平王内传第二中有这样一段:
其后荆将伐蔡,子胥言之阖庐,即使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战,十五胜。
张宗祥在“十五战,十五胜”下说:
史记作五战楚五败,吴越春秋作五战径至于郢,两“十”字衍。
张氏在比较了史记与吴越春秋之后,认为“十五战,十五胜”,当作“五战五胜”,认为文中的两“十”字,是传抄过程中的衍文。首先我们注意到张氏这里没有来自越绝书版本方面的证据,也就是说张氏所据越绝书的各本均作“十五战,十五胜”。其次,太平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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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广搜载有越绝书旧文的文献,来作为他校材料基础与佚文出自根据的问题上,钱氏引书显然数量不足。我曾统计,钱氏引此类书共是一八种〔六〕,而仅我所知,载有越绝书旧文的古代文献,就有四二种〔七〕。不少重要文献,为钱氏所失收。
如三国志卷四二郤正传中,裴松之注引越绝书一段,是外传记宝剑篇里的文字,长达二三八字。这段材料非常重要,就时间而言,它是继文选薛综注、刘渊林注引越绝书之后,文献中时代较早的越绝书的记载,是我们目前所能见到越绝书早期出现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与今本记载有出入〔八〕,而钱氏的搜辑,不及于此。
又如齐民要术卷三引有越绝书一段,是外传枕中篇的文字。这段材料也很重要,因为它可与水经注所引越绝书的材料一起,共同证明越绝书曾由东晋南朝传入北朝,是研究越绝书南北朝时期的流传情况的佐证之一。这段文字也与今本有异同,一些地方胜于今本〔九〕,而钱氏对此,却失之jiāo臂。
又如战国策卷一七楚策四姚宏注引越绝书一段,是通过比对后可以确认的比任何一个今本都要完整的外传春申君篇,凡五四五字,是研究今本外传春申君篇来历的不可多得的珍贵材料,同时可校补今本讹误脱缺十余字〔一〇〕。钱氏对此,又视而未见。
钱氏札记的佚文部份的引书情况也不全面,荆楚岁时记、岭表录异、会稽志、会稽续志、会稽三赋、晏元献公类要、浙江通志等书中,都不同程度地保留有今本所无的不少越绝书佚文,而不为钱氏札记所征引〔一一〕。
第二,就钱氏已收集到的文献而言,通过比较,也可以肯定钱氏没有把这些文献中的所有记有越绝书旧文的材料爬梳一遍,全部钩稽出来加以利用。也就是说,在钱氏作札记已确定的使用书籍中,具体材料的收集工作的疏漏还不少。
如外传记吴地传第三“下池广六十步”条下,钱氏说:
广下御览有平字。
钱氏列出太平御览的异文,本无可非议,但这一条史记.吴太伯世家中集解引越绝书,同于今本,“广”字下并无“平”字,结合其他证据,我们可以判断今本不误,而钱氏所引的那条出自太平御览的越绝书旧文当衍 “平”字〔一二〕。然而史记集解在钱氏札记中屡见征引,这里钱氏没有征引,加以综合考察,应是材料收集的工作疏漏所致。
又如外传记吴地传第三“路西宫在长秋”条下,钱氏说:
路字疑衍,西宫似当另起。然御览亦作路西宫,恐路上有脱文,姑仍其旧。在长秋,御览作长秋门。
钱氏这里所说的御览,是指的太平御览卷一九三居处部.城门中所引的越绝书〔一三〕。我们这里姑无论钱氏的各种推测有无道理,但至少收漏了材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太平御览卷九二二羽族部.燕门也引有越绝书此条,作“吴路西宫在长秋”,其中句首“吴”字,是今本与钱氏所引的太平御览中的越绝书文所没有的。另外,“长秋”二字,同于今本,与钱氏所引太平御览载的那条作“长秋门”不同。太平御览也是钱氏札记中常常征引的文献,一书之中,顾此失彼的现象,也只能是钱氏的疏忽所致。
这类例子还很有一些,读者在本书中将可以多处看到,这里就不一一指明了。
第三,钱氏在校勘考订时,在征引文献与选择版本问题上,还有一些不够准确的地方。如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铜椁三重”条下,钱氏误把太平御览卷五五二所载的越绝书文,说成出自太平御览卷五五一。在外传记地传第十“上茅山”条下,误把载于太平御览卷八二的越绝书文,说成是出自太平御览卷八三。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去县十七里”条下,钱氏札记误写越绝书正文“十七里”为“七十里”。以上是钱氏误引文献卷数、误录文献文字例。又如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延陵季子冢也”条下,钱氏引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越绝书“ 县南城,在荒地”,其中“在荒”二字,应是“古淹 ”二字之讹,现在的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已从善本,改“在荒”二字为“古淹”二字〔一四〕,可知钱氏所据,当为劣本。以上是钱氏选择版本上的毛病。
第四,钱氏的校勘,无论是在对校、本校、理校,还是在他校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疏漏的地方。
如在对校方面,外传本事第一“直斥以身者也” 条,汉魏丛书本作“直斥以为身者也”,“以”字下多一“为”字。如前面所介绍,汉魏丛书本是钱氏的参校本之一,这里他却没有将汉魏丛书本与元大德刊本的不同情况写入校记之中。而这类校记依钱氏札记的体例,是照例应写出的。如请籴内传第六“有智臣范蠡”条下,钱氏的校记说:“‘智臣’下,汉魏丛书、逸史本有 ‘曰’字。”又同篇“不能与谋”条下,钱氏的校记说:“‘能’,汉魏丛书、逸史本作‘可’。”很显然,钱氏校勘的对校部份,时有脱漏。
又如在本校方面,外传记吴地传第三“阖庐子女冢”条下,钱氏说:“‘子女’疑当倒。”也就是说钱氏怀疑原文应作“阖庐女子冢”,今本将“子”、“女 ”二字,互写颠倒。其实,如果钱氏作了一番细心的本校,这一怀疑,自可不必产生,因为外传记宝剑第十三中,记载了与此相同的事,也作“子女”,而不作“女子”〔一五〕,可知此条原来不误,而钱氏之疑,殊无所据。
又如在理校方面,外传记吴地传第三“更始五年 ”条下,钱氏说:“按:更始无五年,此‘五’字误。 ”这一“更始”,据越绝书上下文,是指的西汉末年,下江、平林农民起义军所拥立的刘玄的年号。据后汉书.刘玄列传及资治通鉴所载,刘玄的更始年号,仅行用三年。钱氏很可能就是据这些记载,在这里判断“更始五年”的“五”字误。但是我们知道,史书上所记载的历史上某一政权的某一年号的行用时间,却由于战乱或者当时的jiāo通条件有限等方面所造成的原因,往往与某一地区奉行这一年号的实际情况有出入〔一六〕。钱氏在这里对“更始五年”中的“五”字误的理由未加说明,另外,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在“更始五年”以后,又有更始“六年”的记载,而钱氏对此,却未作详考,因而钱氏的这一推断,没有自圆其说,不能令人信服〔一七〕。
又如在他校方面,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太守府大殿者,秦始皇刻石所起也。”其下钱氏说:“‘秦始皇刻石所起也’,‘起’疑当作‘造’。”钱氏在这里疑文中“起”字原当作“造”,其说殊误。其实,“起 ”字在古汉语中,本有造作之义。汉书.武帝纪太初元年二月条:“起建章宫”,“起建章宫”即造建章宫,记吴地传这里的“起”字义是可以说得通的,根本不必 “疑当作造”,何况我后来看到姑苏志卷二二引越绝书此文正作“起”字,而不作“造”。由此可证今本不误,钱疑无据。如果钱氏他校引书广博,看到了姑苏志此条所记,其考订中的误会,也就不会发生了。
以上对清人的越绝书札记二种,即俞樾的札记与钱培名的札记,作了评述,以下来谈张宗祥的越绝书校注。
张宗祥生于一八八二年,卒年不详〔一八〕,民国时期曾在京师图书馆任职,后任浙江图书馆馆长,是版本、目录、校勘学家。张氏的越绝书校注,是越绝书有始以来的第一个校注本,也是唯一的一个校注本,因而受到学界广泛的注意〔一九〕。此书由商务印书馆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版,印数为三五〇〇册,各大图书馆里,应有收藏。
张氏校注的校勘部份,从体例与内容上看,主要是重在对校方面,另外作了少量的他校,而本校与理校的例子,在书中极其有限。
张氏对校的方式,据校注张氏序称,由于他所见到的各种版本,“皆行款不同,字句略有小异,编目分卷不一,如此而已,非有大出入也。”因此,采取“合校各本,从其长者,义有可通,则注于下”的办法,可知没有选择一定的版本为底本,而是采取汇校汇录的方式。
关于张氏当时见到的各种版本,据校注自序,有以下几种:明正德己巳翻刻宋本、双柏堂本、张佳胤本、明万历年间翻刻元本、嘉靖二十四年孔文谷刊本、嘉靖丁未陈垲刊本、吴琯古今逸史本、程荣与何镗的汉魏书本二种。但从校注的内容看,张氏的校记中,只见引有翻元本(疑即双柏堂本)、张佳胤本、陈垲刊本、吴绾古今逸史本、四库全书本。其中四库全书本,校注张序中未说。而序中说到的一些版本,在校记中没有看到。其中的原因,也可能是张氏序中所列的版本,只是曾经见过,而未一一据以校勘,也可能是这些版本的文字,“非有大出入也”,因而张氏略而未记。
张氏的校注因为采用的是汇校汇录的方式,所据的版本比钱培名等前人要多一些,所以从对校方面看,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
首先,张氏把翻元本(疑即双柏堂本)、张佳胤本、陈垲刊本、古今逸史本、四库全书本等版本,相互之间在文字上的一些异同情况,写成校勘记,保留在校注之中,这为我们进一步全面地校勘越绝书,提供了版本上的参考。
其次,在对校过程中,张氏的一些考订也有可取之处。如在外传本事等一“越专其功,故曰越绝”条下,张氏说:
张本有绝字,各本均无。宗祥按:证之下文,何不言齐绝乎句,当有。
可知“故曰越绝”一句中的“绝”字,在张氏当时所据的版本中,除了张佳胤本保留了以外,各本均无。但张氏在结合下句“何不言齐绝乎”的文义比较之后,判断“故曰越绝”句中的“绝”字“当有”。应该说张氏这里的结论是正确的,因为钱培名在此条上也曾有按断,他从德序外传记等十八的句中找到了证据,认为这里 “故曰越绝”句中的“绝”字,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字,尽管钱氏没有来自对校方面版本上的任何证据。由此可知,张宗祥的校注与钱培名的札记,有些考订是殊途同归,校勘的方式与所据的材料不同,而结论一致。这里张氏的校勘,可以视作补证钱说之例。
张氏校注的他校、本校、理校的工作,内容都很少,本校与理校校得好的例子,在外传记军气等十五中存有几条,读者可以参看。他校引用的文献,载有越绝书旧文的,只用了史记三家注中的几条,显然不全。此外,张氏还用了左传、国语、史记、吴越春秋中的与越绝书某篇某段文字类似的记载,来作为他校的补充,但搜采不能说是广泛的,读者稍作比较后就会发现,这里就不详举其例,一一加以指出了。
张氏校注的注释部份,主要是注解词语、地名与考订史实。越绝书的外传记吴地传、外传记地传二篇,是备受研究者重视的记载早期吴越地理的珍贵资料,张氏的注释,在这二篇中用力最勤。张氏引用续汉书.郡国志、通典、文献通考、嘉泰会稽志、云门志略、秀水县志、万历绍兴府志、明一统志、名胜志、嘉靖浙江通志、弘治嘉兴府志等书,考察并疏解这二篇文献中的一些具体地理位置的所在,以及山川地形方面的特点、地名的由来等等,这对于我们今天阅读越绝书,无疑会提供一定的帮助。
在注解词语与考订史实方面,张氏引用了一些文献旧注与早期字书,随文诠释,往往说一字义,必据旧典,寻其上下文气而定,讲一通假,必罗列书证,摆出缘由;考订史实,特别是对吴越君长世系考察入微,有其独立的见解,对越绝书中所载的一些吴越早期历史传闻,在与吴越春秋、吕氏春秋、史记的比较基础上,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
全面地看张氏的校注,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少的。首先,校注的工作有些虎头蛇尾,详前而略后。越绝书现存十九篇,但自第十一篇外传计倪以后,校注的内容就很少了。如第十六篇外传枕中,本来是越绝书中较长的一篇,约有二千六百字左右,但校注的按语在此篇中,总计还不到五十字,几乎是一篇白文。
其次,无论是在校勘方面,还是在注释方面,校注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从校勘上看,第一,如前面所述,张氏校注的工作重点是在对校方面,而本校、理校、他校方面颇嫌不足。从全面地校勘越绝书的角度上看,校注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第二,从具体的校勘内容上看,还有一些地方似可商搉。如荆平王内传第二中有这样一段:
其后荆将伐蔡,子胥言之阖庐,即使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战,十五胜。
张宗祥在“十五战,十五胜”下说:
史记作五战楚五败,吴越春秋作五战径至于郢,两“十”字衍。
张氏在比较了史记与吴越春秋之后,认为“十五战,十五胜”,当作“五战五胜”,认为文中的两“十”字,是传抄过程中的衍文。首先我们注意到张氏这里没有来自越绝书版本方面的证据,也就是说张氏所据越绝书的各本均作“十五战,十五胜”。其次,太平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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