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
扶又反。见也,贤遍反。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穀梁传》曰:雨木冰者,木介甲胄,兵之象。○雨如字,或干付反,非也。介音界。胄,直又反。
[疏]“雨木冰”。○释曰:刘向云:“冰者yīn之盛,木者少阳,卿大夫之象。”此是人将有害,则yīn气胁木,木先寒,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执公,此执辱之异也。徐邈云:“五行以木为介,介,甲也。木者少阳之精,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兵之象。今冰胁木,君臣将见执之异。根枝折者,象祸害速至也。”或曰木冰此木介,介者甲也,兵之象也。是岁有鄢陵之战,楚子伤目而败。注云兵之象,则或说是也。
雨而木冰也。雨著木成冰。○著,直略反。志异也。传曰:“根枝折。”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疏]“滕子卒”。○释曰:《左氏》滕文公。
郑公孙喜帅师侵宋。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将与郑楚战。○压,於斩反。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鄢陵,郑地。○鄢音偃,又於建反。楚子、郑师败绩。日事,遇晦曰晦。四体偏断曰败,此其败则目也。此言败者,目伤故。
[疏]“日事,遇晦曰晦”。○释曰:僖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庙”,传曰:“晦,冥也。”则晦非常文。而云遇晦者,旧解以为僖十五年传曰:“晦,冥也。”者,谓月光尽而夜闇,不谓非晦日也;今以为震夷伯之庙云晦者,如《公羊》书日为冥。自馀称晦者,是月尽日也。既云日事遇晦,何以日食不书晦者?日食既言日,虽不言晦,可以知省文也。必知不如《公羊》以尽为晦冥者,上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此甲午是二十九日晦,以日月相当,知非画日为冥也。○“败则目也”。○释曰:手足偏断,尚谓之败。目在首,重於手足,故亦为败也。传讥在诸侯也。△
楚不言师,君重於师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沙随,宋地。不见公者,可以见公也。可以见公而不见公,讥在诸侯也。
[疏]“讥在诸侯也”。○释曰:不见公者,是晋侯之意,诸侯既无解释之者,即是同不与公相见,故以诸侯总之。
公至自会。
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尹子,王卿士,子爵。
曹伯归自京师。不言所归,归之善者也。出入不名,以为不失其国也。归为善,谓直言归而不言其国,即曹伯归自京师,不言于曹是。自某归次之。若蔡季自陈归于蔡,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是。
[疏]“出入不名”。○释曰:凡诸侯有罪失国,出书名者,即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齐”是也;入书名,即僖二十八年卫侯郑、曹伯襄是也。今曹伯被执,以其无罪,故出入不名,见其不失国也。传详发于此者,以归文与常例异,故分别之。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行父,鲁执政卿,其身执则危及国,故谨而月之,录所忧也。苕丘,晋地。○苕音条。
[疏]注“行父”至“晋地”。○释曰:昭十三年“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二十三年“春,正月,叔孙婼如晋。癸丑,叔鞅卒。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彼二文皆承月下,即蒙上月文,何为此注独为谨而月之者?意如之执,文承八月之下,彼月自为盟而发,不为执意如也。婼之执虽文承正月之下,彼月自为叔鞅而言,亦不是为婼而发。故襄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皆不月也。此九月之下,更无他事,指言晋人执季孙,故知为危,谨而月之也。一解行父书月以见危,则意如及婼亦是危也。
执者不舍据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不言舍。○孙婼,丑略反。而舍,公所也。今言舍者,以公在苕丘故也。公在苕丘而言舍者,明不得致也。若既不致,复不言舍,则无以见其舍。○复,扶又反,下同。以见,贤遍反,下“见公”同。执者致,据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而不致,公在也。在,在苕丘也。见舍于苕丘,还国则与公俱。不得致者,重在公。何其执而辞也?问何故书执季孙行父而言舍之,复不致之辞邪?犹存公也。时行父虽为晋所执,犹yù存公之所在,故不致行父,又言舍之,皆所以见公在苕丘。存意公亦存焉?问存舍之不致之意,便可知公所在乎?公存也。但存此二事,即知公在苕丘。
[疏]“执者”至“存也”。○释曰:经称执季孙行父舍之苕丘,故传称执者不舍,是据叔孙婼而发问也。“而舍,公所也”者,谓言所舍故也。公所者,即苕丘是也。执致者,谓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是也。“而不致,公在也”者,谓今季孙归而不书至者,公在故也;以其与公同归,重在公,故不致也。何其执而辞也,谓问经意何其书执不以致为辞也。犹存公也,谓为晋所执,心yù存公所在,故不致行父,又言舍之也。存意公亦存焉,谓又问经意,直存舍之不致之意,则便可知公所在乎?公存也者,答上问意,但存此二事,即知公在也。公存者,谓在苕丘也。旧解注言二事,舍是一事也,於苕丘是二事,今以为乘上注意,则二事者,谓舍於苕丘及不致焉二事。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徐邈曰:“案襄二十三年‘臧孙纥出奔齐’,传曰:‘其日,正臧纥之出也。’礼:大夫去君,扫其宗庙,不绝其祀。身虽出奔,而君遇之不失正,故详而已之,明有恩义也。”○纥,根发反。
[疏]注“徐邈”至“义也”。○释曰:侨如为君遇之,不失所,书日;臧纥则正其有罪而书日。二者不同,范引之者,yù明二者不异。臧孙云“正其有罪”,亦兼为君遇之不失所书日,侨如言君有恩而书日,亦兼正其罪可知,是互以相包,故引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焠盟于扈。
公至自会。无二事,会则致会,伐则致伐。上无会事,当言至自伐郑,而言至自会,甯所未详。郑君曰:“伐而致会,於伐事不成。”
乙酉,剌公子偃。大夫日卒,正也。先剌后名,杀无罪也。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有罪者,以先列其罪。○剌,七则反,传同:《尔雅》云:“杀也。”戍,式喻反。
[疏]“剌公子偃”。○释曰:徐邈云:“偃为侨如所谮,故云无罪。”《左氏》云:“为姜氏所立。”二者未知孰是。
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
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单子音善。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柯陵,郑地。○柯音歌。柯陵之盟,谋复伐郑也。复,扶又反。
秋,公至自会。不曰至自伐郑也,公不周乎伐郑也。周,信也。公逼诸侯为此盟尔,意不yù更伐郑。何以知公之不周乎伐郑?以其以会致也。何以知其盟复伐郑也?以其后会之人尽盟者也。后会,谓冬公会单子等是。不周乎伐郑,则何为日也?据无伐郑意而强盟,盟不由忠,不当日也。○而强,其丈反。言公之不背柯陵之盟也。舍已从人,遂伐郑。
[疏]“不曰”至“盟也”。○释曰:定四年,诸侯侵楚,“盟于皋鼬”,言“公至自会”者,经之常也。今传起违例之问者,定四年楚弱,而为诸侯所侵,侵讫而盟,故以盟为大事,故云“至自会”。郑自柯陵战后,不助中国,二年之间,三度兴兵,以伐为重盟为轻,故决其不以伐郑致,僖四年传云:“大伐楚也。”不以会致而以伐致,是其事也。案后会齐侯不出,而云后会之人尽盟者也,以今时身在,后遣大夫从师,故亦得云后会之人尽盟。
齐高无咎出奔莒。
九月,辛丑,用郊。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郊,春事也。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传曰:“四月,不时。”今言可者,方明秋末之不可,故以是为犹可也。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宫室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脩,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享味也。
[疏]“宫室”至“味也”。○释曰:论用郊而陈宫室者,礼有五经,莫重於祭。祭之盛者,莫大於郊。传意yù见严父然后至其天,家国备然后然享,故具说宫室、祭服、车马、官司之等,明神非徒享味而已,何得九月始用郊乎?徐邈云:“宫室谓郊之齐宫,衣服、车马亦谓郊之所用,言一事阙,则不可祭。”何得九月用郊,理不通也。
晋侯使荀罃来乞师。将伐郑。○荀罃,乌耕反。
[疏]“管侯”至“乞师”。○释曰:范别例云:“乞师例有三。”三者不释,从例可知也。乞例六者,乞师五,乞盟一,并之为六。乞师五者,公子遂、晋郤锜、栾黡、荀罃、士鲂是也。乞盟一者,郑伯是也。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言公不背柯陵之盟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
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蜃。貍蜃,鲁地也。○貍蜃,上力之反,下时轸反。十一月无壬申,壬申,乃十月也。致公而后录,臣子之义也。婴齐实以十月壬申日卒,而公以十一月还,先致公而后录其卒,故壬申在十一月下也。婴齐从公伐郑,致公然后伐郑之事毕,须公事毕,然后书臣卒,先君后臣之义也。其地,未逾竟也。竟音境。
[疏]“致公”至“竟也”。○释曰:《公羊》之意,以为臣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此云致公而后录其卒,是与《公羊》异。杜预解《左氏》,以为日误,又与二传不同也。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邾子玃且卒。玃,俱縳及。且,子馀反。
[疏]“邾子玃且卒”。○释曰:《世本》邾定公也。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焠、郤至。自祸於是起矣。厉公见杀之祸。○杀之,如字,又音试。
楚人灭舒庸。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庚申,晋弑其君州蒲。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
[疏]“君恶甚矣”。○释曰:於此发传者,以州蒲二年之间杀四大夫,故於此发恶例也。
齐杀其大夫国佐。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
宋鱼石复人于彭城。彭城,宋邑。鱼石十五年奔楚,经称复入者,明前奔时,入彭城以叛也,今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言复入。
[疏]注“彭城”至“复入”。○释曰:晋栾盈亦书复入者,以栾盈先入曲沃,后复入晋,故亦云复入也。后入曲沃,不云复入者,兵败奔曲沃,即既前文巳云复入于晋,故直云入曲沃。旧解以为初入国都,后入曲沃,言复入。若然,何不云复入曲沃,而云复入于晋?
公至自晋。
晋侯使士匄来聘。匄本又作丐,音盖。
秋,杞伯来朝。朝,直遥反,下同。
八月,邾子来朝。
筑鹿囿。筑墙为鹿地之苑。○囿音又。
[疏]“筑鹿囿”。○释曰:范知非为鹿筑囿,而以鹿为地名者,案郎囿既是地名,则此鹿亦当是地名,徐邈、何休皆云地名。天子囿方十里,伯方七里,子男方五里。言鲁先有囿,今复筑之,故书以示讥。则郎及蛇泉,亦是讥也。案《毛诗传》云:“囿者,天子百里,诸侯三十里。”与徐、何二说别者,《诗传》盖据孟子称“文王囿七十里,寡人三十里”,故约之为天子,诸侯三十里耳。未审徐、何二家据何为说也。
筑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薮,素口反。
巳丑,公薨于路寝。路寝,正也。男子不绝fù人之手,以齐终也。齐如字,又侧皆反。
冬,楚人、郑人侵宋。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鲂音房。
十有二月,仲孙蔑会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虚朾,某地。○杼,直吕反。虚,丘鱼反。朾,丑丁反。
[疏]“同盟”于“虚朾”。○释曰:此虚朾之盟不日者,何休云,公薨,丧,盟略之,故不日。事或然也。
丁未,葬我君成公。
□《春秋穀梁传注疏》□注 晋·范 宁□疏 唐·杨士勋
《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十五
卷十五
◎襄公起元年,尽十五年
[疏]《鲁世家》:定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周简王十四年即位。《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正即位,正也。
[疏]“继正即位,正也”。○释曰:襄是定姒之子,嫌非正,胡重明之。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系彭城於宋者,不与鱼石正也。鱼石得罪於宋,成十五年奔楚,十八年复入于彭城。然则彭城已属鱼石,今犹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复扶又反
[疏]系彭至正也。○释曰:“哀三年齐、卫围戚,传曰“不系戚於卫者,子不有父也”。鱼石人臣而取君之邑,邑以系国为正,故言“系彭城於宋,不与鱼石正也”。若不系宋,则似与之为父子,君意异,系不有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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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穀梁传》曰:雨木冰者,木介甲胄,兵之象。○雨如字,或干付反,非也。介音界。胄,直又反。
[疏]“雨木冰”。○释曰:刘向云:“冰者yīn之盛,木者少阳,卿大夫之象。”此是人将有害,则yīn气胁木,木先寒,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执公,此执辱之异也。徐邈云:“五行以木为介,介,甲也。木者少阳之精,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兵之象。今冰胁木,君臣将见执之异。根枝折者,象祸害速至也。”或曰木冰此木介,介者甲也,兵之象也。是岁有鄢陵之战,楚子伤目而败。注云兵之象,则或说是也。
雨而木冰也。雨著木成冰。○著,直略反。志异也。传曰:“根枝折。”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疏]“滕子卒”。○释曰:《左氏》滕文公。
郑公孙喜帅师侵宋。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将与郑楚战。○压,於斩反。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鄢陵,郑地。○鄢音偃,又於建反。楚子、郑师败绩。日事,遇晦曰晦。四体偏断曰败,此其败则目也。此言败者,目伤故。
[疏]“日事,遇晦曰晦”。○释曰:僖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庙”,传曰:“晦,冥也。”则晦非常文。而云遇晦者,旧解以为僖十五年传曰:“晦,冥也。”者,谓月光尽而夜闇,不谓非晦日也;今以为震夷伯之庙云晦者,如《公羊》书日为冥。自馀称晦者,是月尽日也。既云日事遇晦,何以日食不书晦者?日食既言日,虽不言晦,可以知省文也。必知不如《公羊》以尽为晦冥者,上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此甲午是二十九日晦,以日月相当,知非画日为冥也。○“败则目也”。○释曰:手足偏断,尚谓之败。目在首,重於手足,故亦为败也。传讥在诸侯也。△
楚不言师,君重於师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沙随,宋地。不见公者,可以见公也。可以见公而不见公,讥在诸侯也。
[疏]“讥在诸侯也”。○释曰:不见公者,是晋侯之意,诸侯既无解释之者,即是同不与公相见,故以诸侯总之。
公至自会。
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尹子,王卿士,子爵。
曹伯归自京师。不言所归,归之善者也。出入不名,以为不失其国也。归为善,谓直言归而不言其国,即曹伯归自京师,不言于曹是。自某归次之。若蔡季自陈归于蔡,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是。
[疏]“出入不名”。○释曰:凡诸侯有罪失国,出书名者,即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齐”是也;入书名,即僖二十八年卫侯郑、曹伯襄是也。今曹伯被执,以其无罪,故出入不名,见其不失国也。传详发于此者,以归文与常例异,故分别之。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行父,鲁执政卿,其身执则危及国,故谨而月之,录所忧也。苕丘,晋地。○苕音条。
[疏]注“行父”至“晋地”。○释曰:昭十三年“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二十三年“春,正月,叔孙婼如晋。癸丑,叔鞅卒。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彼二文皆承月下,即蒙上月文,何为此注独为谨而月之者?意如之执,文承八月之下,彼月自为盟而发,不为执意如也。婼之执虽文承正月之下,彼月自为叔鞅而言,亦不是为婼而发。故襄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皆不月也。此九月之下,更无他事,指言晋人执季孙,故知为危,谨而月之也。一解行父书月以见危,则意如及婼亦是危也。
执者不舍据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不言舍。○孙婼,丑略反。而舍,公所也。今言舍者,以公在苕丘故也。公在苕丘而言舍者,明不得致也。若既不致,复不言舍,则无以见其舍。○复,扶又反,下同。以见,贤遍反,下“见公”同。执者致,据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而不致,公在也。在,在苕丘也。见舍于苕丘,还国则与公俱。不得致者,重在公。何其执而辞也?问何故书执季孙行父而言舍之,复不致之辞邪?犹存公也。时行父虽为晋所执,犹yù存公之所在,故不致行父,又言舍之,皆所以见公在苕丘。存意公亦存焉?问存舍之不致之意,便可知公所在乎?公存也。但存此二事,即知公在苕丘。
[疏]“执者”至“存也”。○释曰:经称执季孙行父舍之苕丘,故传称执者不舍,是据叔孙婼而发问也。“而舍,公所也”者,谓言所舍故也。公所者,即苕丘是也。执致者,谓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是也。“而不致,公在也”者,谓今季孙归而不书至者,公在故也;以其与公同归,重在公,故不致也。何其执而辞也,谓问经意何其书执不以致为辞也。犹存公也,谓为晋所执,心yù存公所在,故不致行父,又言舍之也。存意公亦存焉,谓又问经意,直存舍之不致之意,则便可知公所在乎?公存也者,答上问意,但存此二事,即知公在也。公存者,谓在苕丘也。旧解注言二事,舍是一事也,於苕丘是二事,今以为乘上注意,则二事者,谓舍於苕丘及不致焉二事。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徐邈曰:“案襄二十三年‘臧孙纥出奔齐’,传曰:‘其日,正臧纥之出也。’礼:大夫去君,扫其宗庙,不绝其祀。身虽出奔,而君遇之不失正,故详而已之,明有恩义也。”○纥,根发反。
[疏]注“徐邈”至“义也”。○释曰:侨如为君遇之,不失所,书日;臧纥则正其有罪而书日。二者不同,范引之者,yù明二者不异。臧孙云“正其有罪”,亦兼为君遇之不失所书日,侨如言君有恩而书日,亦兼正其罪可知,是互以相包,故引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焠盟于扈。
公至自会。无二事,会则致会,伐则致伐。上无会事,当言至自伐郑,而言至自会,甯所未详。郑君曰:“伐而致会,於伐事不成。”
乙酉,剌公子偃。大夫日卒,正也。先剌后名,杀无罪也。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有罪者,以先列其罪。○剌,七则反,传同:《尔雅》云:“杀也。”戍,式喻反。
[疏]“剌公子偃”。○释曰:徐邈云:“偃为侨如所谮,故云无罪。”《左氏》云:“为姜氏所立。”二者未知孰是。
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
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单子音善。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柯陵,郑地。○柯音歌。柯陵之盟,谋复伐郑也。复,扶又反。
秋,公至自会。不曰至自伐郑也,公不周乎伐郑也。周,信也。公逼诸侯为此盟尔,意不yù更伐郑。何以知公之不周乎伐郑?以其以会致也。何以知其盟复伐郑也?以其后会之人尽盟者也。后会,谓冬公会单子等是。不周乎伐郑,则何为日也?据无伐郑意而强盟,盟不由忠,不当日也。○而强,其丈反。言公之不背柯陵之盟也。舍已从人,遂伐郑。
[疏]“不曰”至“盟也”。○释曰:定四年,诸侯侵楚,“盟于皋鼬”,言“公至自会”者,经之常也。今传起违例之问者,定四年楚弱,而为诸侯所侵,侵讫而盟,故以盟为大事,故云“至自会”。郑自柯陵战后,不助中国,二年之间,三度兴兵,以伐为重盟为轻,故决其不以伐郑致,僖四年传云:“大伐楚也。”不以会致而以伐致,是其事也。案后会齐侯不出,而云后会之人尽盟者也,以今时身在,后遣大夫从师,故亦得云后会之人尽盟。
齐高无咎出奔莒。
九月,辛丑,用郊。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郊,春事也。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传曰:“四月,不时。”今言可者,方明秋末之不可,故以是为犹可也。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宫室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脩,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享味也。
[疏]“宫室”至“味也”。○释曰:论用郊而陈宫室者,礼有五经,莫重於祭。祭之盛者,莫大於郊。传意yù见严父然后至其天,家国备然后然享,故具说宫室、祭服、车马、官司之等,明神非徒享味而已,何得九月始用郊乎?徐邈云:“宫室谓郊之齐宫,衣服、车马亦谓郊之所用,言一事阙,则不可祭。”何得九月用郊,理不通也。
晋侯使荀罃来乞师。将伐郑。○荀罃,乌耕反。
[疏]“管侯”至“乞师”。○释曰:范别例云:“乞师例有三。”三者不释,从例可知也。乞例六者,乞师五,乞盟一,并之为六。乞师五者,公子遂、晋郤锜、栾黡、荀罃、士鲂是也。乞盟一者,郑伯是也。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言公不背柯陵之盟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
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蜃。貍蜃,鲁地也。○貍蜃,上力之反,下时轸反。十一月无壬申,壬申,乃十月也。致公而后录,臣子之义也。婴齐实以十月壬申日卒,而公以十一月还,先致公而后录其卒,故壬申在十一月下也。婴齐从公伐郑,致公然后伐郑之事毕,须公事毕,然后书臣卒,先君后臣之义也。其地,未逾竟也。竟音境。
[疏]“致公”至“竟也”。○释曰:《公羊》之意,以为臣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此云致公而后录其卒,是与《公羊》异。杜预解《左氏》,以为日误,又与二传不同也。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邾子玃且卒。玃,俱縳及。且,子馀反。
[疏]“邾子玃且卒”。○释曰:《世本》邾定公也。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焠、郤至。自祸於是起矣。厉公见杀之祸。○杀之,如字,又音试。
楚人灭舒庸。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庚申,晋弑其君州蒲。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
[疏]“君恶甚矣”。○释曰:於此发传者,以州蒲二年之间杀四大夫,故於此发恶例也。
齐杀其大夫国佐。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
宋鱼石复人于彭城。彭城,宋邑。鱼石十五年奔楚,经称复入者,明前奔时,入彭城以叛也,今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言复入。
[疏]注“彭城”至“复入”。○释曰:晋栾盈亦书复入者,以栾盈先入曲沃,后复入晋,故亦云复入也。后入曲沃,不云复入者,兵败奔曲沃,即既前文巳云复入于晋,故直云入曲沃。旧解以为初入国都,后入曲沃,言复入。若然,何不云复入曲沃,而云复入于晋?
公至自晋。
晋侯使士匄来聘。匄本又作丐,音盖。
秋,杞伯来朝。朝,直遥反,下同。
八月,邾子来朝。
筑鹿囿。筑墙为鹿地之苑。○囿音又。
[疏]“筑鹿囿”。○释曰:范知非为鹿筑囿,而以鹿为地名者,案郎囿既是地名,则此鹿亦当是地名,徐邈、何休皆云地名。天子囿方十里,伯方七里,子男方五里。言鲁先有囿,今复筑之,故书以示讥。则郎及蛇泉,亦是讥也。案《毛诗传》云:“囿者,天子百里,诸侯三十里。”与徐、何二说别者,《诗传》盖据孟子称“文王囿七十里,寡人三十里”,故约之为天子,诸侯三十里耳。未审徐、何二家据何为说也。
筑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薮,素口反。
巳丑,公薨于路寝。路寝,正也。男子不绝fù人之手,以齐终也。齐如字,又侧皆反。
冬,楚人、郑人侵宋。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鲂音房。
十有二月,仲孙蔑会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虚朾,某地。○杼,直吕反。虚,丘鱼反。朾,丑丁反。
[疏]“同盟”于“虚朾”。○释曰:此虚朾之盟不日者,何休云,公薨,丧,盟略之,故不日。事或然也。
丁未,葬我君成公。
□《春秋穀梁传注疏》□注 晋·范 宁□疏 唐·杨士勋
《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十五
卷十五
◎襄公起元年,尽十五年
[疏]《鲁世家》:定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周简王十四年即位。《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正即位,正也。
[疏]“继正即位,正也”。○释曰:襄是定姒之子,嫌非正,胡重明之。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系彭城於宋者,不与鱼石正也。鱼石得罪於宋,成十五年奔楚,十八年复入于彭城。然则彭城已属鱼石,今犹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复扶又反
[疏]系彭至正也。○释曰:“哀三年齐、卫围戚,传曰“不系戚於卫者,子不有父也”。鱼石人臣而取君之邑,邑以系国为正,故言“系彭城於宋,不与鱼石正也”。若不系宋,则似与之为父子,君意异,系不有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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