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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8 章

  指使,也不喜欢听人哀求,我只喜欢谈条件。”

  “价码开出来吧。”既如此,不妨干脆一点。

  任平生呵呵一笑。

  “价码么,就是你不要跑,乖乖地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就只这一个条件。可是你要是逃呢,逃一次,我就杀光一个村子,那么,人命可就都变成你害的了。”

  “疯子!”我暗自切齿,嘴上却只得应道:“好,就这么定了,说到做到。”

  “哼哼,阿萤,我现在还没有大好,所以,你要是天天乱跑,我也会烦心的,说不定那一天把你打成残废也未可知,这样于你于我,都有好处。”

  “既然是只有这一个条件,那么,我要杀你,不在这之列吧?”我冷笑着问道。他已经在挑战我的各种底线了。

  “嗯,阿萤,杀我可以的,只要你想。我准你不择手段地杀,只要杀得了我,你就自由了。”

  “等死吧!”这句话我没说出来,但是在心底认真地YY了一下。

  最终,任平生没有往井里下yào,我也没有给雍州府的人留下任何信息记号。我不希望骆大春他们费神来找我,所以不告而别才更像现在的神经兮兮的我的作风,他们反而会少担心一些。

  反正我也向骆大春发过誓了,我是不会随随便便寻死的,相反,在这一路上,我要杀了任平生!

  任平生拎起我,扔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将我圈在前头,纵马向更加西北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们一路上一点也不赶,但是走的都是人少的路,从来不在大城市中穿行,反倒专找些乡村、郊野,一路上的景致别有一番风味。

  平时,任平生总是易容的,一天换一个模样,只有一个原则,很平常,没有特点,绝不引人注目。只有当穿行于无人区域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头一次见他真容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因为现在的他,比原来显得苍白憔悴了许多,也瘦削了许多,就好似耗尽过全部的气血,刚刚开始重新复苏似的。

  平时他与我同乘一骑,把我圈在前头,那股熟悉的淡淡熏香味道就会时隐时现地传过来。从前在寒冷的冬日见到任平生的时候,他从来都只是一袭天青色单衣,最多不过是罩一件单斗篷,而他的手指总是温热的。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在身上紧紧地裹着一件厚厚的狐裘,才能勉强抵挡得住寒风的侵袭。

  如果他不说话,也不做事,只那么静静地裹着狐裘的时候,眼睑微微地垂着,眉心微蹙,五官如削,肌肤凝白似玉,神情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傲气,客观地讲,真心好看得很。我总是忍不住扼腕叹息:白瞎这一副好皮囊了,怎么就会是这样一个变.态呢?

  我曾经趁着他分神,忽然拔剑反手朝他心口戳去,可他却能在环拥着我骑马的如此之近的距离,轻巧地夺下我手中的兵刃,并冲我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就这样不知走了多少天,总之我们是去到了更加寒冷的地方,西北的边疆,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一片小小的绿洲,傍着沙丘,有一处面积颇大的水,周围荒无人烟。

  任平生带着我登上了沙丘,我往下一看,不由吃了一惊。

  下头那片水,形状弯弯的,像是月牙的形状。我们行走的方向,沙山,稀有的不涸泉水,这个场景,我曾在千年以后的照片上看到过的。鸣沙山,月牙泉,这里,应该是敦煌吧!

  我们正处在敦煌附近的大沙漠里呢。

  沙漠里的阳光格外明亮,晴朗而寒冷。任平生站在沙丘的顶上,忽然眯起双眼,向天空伸出双臂。在他的这个神情和姿态中,我似乎看到了一种可以称得上是“天真”的东西。R1152

  No.231 一蓑烟雨任平生(2)

  任平生的脸上,居然会出现这种纯净而喜悦的神情,实在是完全超越了我的想象力。

  “阿萤,你不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阳光了。听说这里是天底下阳光最灿烂的地方,所以,无论多么麻烦,也想到这里来看一看呢。可惜是冬天,要是夏日,肯定是更好的,所以,夏天咱们再来一回,好不好?”

  这种幼稚的言辞让我下巴都快掉了下来,让我久久无言以对。不过我还是在心里鄙视了一下,古代这是什么信息量,居然认为西北方的沙漠是世界上阳光最好的地方?要是你哪天有幸去了三亚,看到那里的阳光和沙滩,还不得当时就跪下哭啊?

  可是任平生沐浴着阳光,唇角挂着愉悦的微笑,微微地眯着双眼,似是有些陶醉到物我两忘。我心中暗暗惊奇,还以为恶人都是怕光的,没想到恶人也喜欢太阳,就像张老师一样呢。

  我想起了张扬纹在右肩的部落太阳图腾,想起他微笑着说:“世界上有些东西,真的是像太阳一样呢。”

  太阳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温暖,看来,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并不因为这个人属于光明或属于黑暗而有所差别。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心生感慨了。

  忽然肩头痒了痒,却发现是任平生手里拿着一根沙漠里的胡杨枝子,笑嘻嘻地轻轻戳了戳我。

  “阿萤身上也有光呢,不是夏夜流萤的那一种,是很大,很亮的,让人发热的。”

  “别扯淡!”我一把扯住那胡杨枝子,用力一掰,却没能把它掰折。

  任平生纵声大笑起来。

  “沙漠里的这种树啊,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朽,又臭又硬,又能装又爱硬撑,冥顽不灵,死不悔改,也跟你一样呢……”

  任平生很爱笑,从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是这样。

  他的笑看上去像阳光一样温暖,险险就可以骗过所有的人。可是我很清楚,我的五感 都曾拉响警报,提醒着我,这个人骨骼深处散出来的冷酷与血腥,甚至连他身上那好闻的檀香味都掩不住。

  他的笑全部都是假的,假得可怕,可笑我初初见时还曾被他欺骗过。影.帝也有光明与黑暗之分,演技用来做害人的道具,那就真的是可憎了。

  可是这一刻的任平生,裹着银灰色狐皮裘,放纵地笑着,每一寸肌肤,每一丝头发都是愉悦的,没有任何一点冰冷的感觉从他的体内溢出来。我忽然感觉他这一刻的笑好像是真心的,没有任何伪装,他是真的很高兴。

  “你抽风了么!”我不客气地打击了他的兴致。

  “因为自由了嘛,真正的自由。”

  “你欠了戎抚天八百吊了?”

  “戎抚天”三个字倒让他的神情掠过了一丝复杂。

  “父亲比你想象中要可怕。”他敛了笑,挥手示意我要走了,显然是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

  我感到非常纳闷,因为我们不远千里地从长安赶到大漠,走得很慢,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竟然在这边什么事都没有,就是为了站在这里,让太阳光这样晒在自己身上。

  难道从悬崖上掉下去,把脑袋也摔坏了吗?

  这一路,我又用软的硬的直的歪的各种方法问关于聂秋远的事,可他都是一句“玄武死了”搪塞过去,就再也不提。他的这个态度让我更加确信他是说谎的了。

  我只能这样告诉自己,告诉自己因为任平生=骗子,任平生的话=扯淡,所以秋肯定还活着。就是因为任平生说他死了,他才更是肯定活着。

  我不能去仔细思考任平生说过的话,因为他关于秋与鬼火五dú咒的说法,真的很有说服力。我的秋就是那样的人。

  我不能接受那个结论,所以,我不能去想。

  我感觉我们是在漫无目的地行走,今天往东,明天往西,曲曲绕绕,随心所yù。昨天睡下的时候,不知道今天的去向,本打算上山,却因一餐河鱼的美味而决定沿江而下。时光缓缓地流逝,不知不觉就从飘雪的冬日,进入了绿柳如丝的春天。

  不晓得任平生到底想做什么,可是他这样子走下去,我一点意见也没有,反倒是他停下来的话,我才会不高兴了。因为这样到处走着,每走到一个地方,我就可以去那些消息灵通的地方查查,看看各种告示。像秋那么耀眼的人,只要他有行动,总会留下痕迹的吧。

  每每我去打听聂秋远的消息,任平生也不拦我。反正他也没什么事,就懒洋洋地在我身后跟着,不说话,也不打岔。只不知道每次我失望而归,他是否总是在心中暗暗地兴灾乐祸呢?

  不过就这样随意地走着,看着古代的花花世界,沐浴着春天的风,倒也让我的心胸一天天地开阔起来。我看到一个新世界在废墟上缓慢地重建,就像任平生的身体也随着气候的转暖一天天地变好一样,百姓的脸上总洋溢着沉静的欢喜。

  这些日子,任平生居然一改往日的yīn险凶残,静静的,淡淡的,虽然局面都是由他掌控着,可是我想做什么,只要置于他的监管之下,倒全都随着我的心情,从不阻拦。甚至连我打算扮成幽夜公子去偷宝石这种事情,他也没有阻止,反倒饶有兴味地换上夜行衣,当了我的帮凶。

  如果这个人不是敌人,而是盟友的话,那这个盟友实在是太给力了。这就是他跟我去偷了一回宝石之后我所做出的总结。

  我不明白任平生究竟打算做什么,只知道所到之处,看遍了之后,他常常会轻轻地摇摇头,叹息道:“天下之大……”

  “天下之大”,下一句通常接什么呢?“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还是“天下之大,竟无我立足之地”?

  去各种没去过的地方,看遍风土民情,尝遍美味佳肴,体验各种各样的新鲜事,时光流逝得倒也平静。直到有一天,任平生在一个清晨咯血,身子轻轻一歪,而我竟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倒无意识地一把扶住了他。他惊讶地望着我,脸上渐渐地浮现出欢喜的笑意,我才忽然十分地害怕了。

  我是不是渐渐地适应了这样的状态?是不是有些疏忽了对他的防范?是不是偏离了对他的正确判断呢?

  这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啊!他是敌人,双手染满鲜血的刽子手,永远都不值得宽恕!这样下去,渐渐把他当了熟悉的人,像朋友一样的人,对他的恨意消减了,忘记了要杀他的誓言,可该如何是好?

  这一天,看地图我们是走到了杭州附近。时令已经是初夏了,身上的衣衫已经换得轻.薄,却依然没有秋的消息。

  江南水乡已经到了最生机勃勃的季节,各种绿的颜色如同洗过一般,鲜艳到无法比喻,看在眼中就令人心生希望。我们依旧是没有进城,就沿着山水之间的郊外小路,在各个郊县之间穿梭着。

  走了很久,我们无意中路过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村子。这地方依山傍水,有数条河流从县城间纵横jiāo错地穿过。看一望无际的农田和百姓的住房,鱼米之乡应是十分富庶。时候刚好,一洼洼地水塘里挤满了粉色白色的藕花,莲叶底下,鱼儿轻快地游走,激起层层迭迭的涟漪。

  村头小馆子的一道名菜,似乎就叫作“荷花鱼”,吃的就是这野生在荷塘里的鲜鱼呢。

  村落的农业似乎是耕种水稻,现在这个时候铺展开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色。村边的野地种的是大片的桃树,春天的时候一定很好看,村里住家门前种了桂花,郁郁葱葱令人期待秋季的浓香。

  正是午饭的点,家家户户飘着袅袅炊烟,饭香引得人谗涎yù滴。

  任平生仔细地看了看地图,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这里很好,不如就在这里吧。”

  “你到底想干嘛?”

  任平生呵呵笑起来,说:“阿萤,咱们不走了。你是我的俘虏,所以我要把你关在这里陪着我,我们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结网打鱼,耕田织布,自由自在。”

  这里头,似乎没有我发表意见的位置。

  “阿萤,我一直想找这样一个地方,温暖,阳光好,富庶,舒适,周边大城市没有天镜门暗点的痕迹,离官府也遥远。但是,这个地方又不能寂寞,附近要有许多有趣的地方,如果哪一天厌了,可以打发无聊。你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吧?”

  “你都打算把我关起来了还管我耐不耐得住寂寞?”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不去出家?你住你的,干嘛非拉着我垫背啊,神经病!”

  任平生笑道:“那日吃过阿萤烧得菜,就久久不能忘,若我出去种田,没有你在家烧菜怎么行呢?”

  我的脸忽然就红了,因为他提起了那回我给他烧菜的事。可那回他是扮作我的男神聂秋远来骗我的,我是给秋烧的菜,被他占了便宜。而且那一次,我……我还对他做了更不堪的事,我曾经强吻了他,还差点被他强.暴。

  这一段完全不能提,简直是不堪回首,谁知他竟念念不忘。

  我心里一惊。莫不是任平生竟选定了我,打算强迫我做他归隐山林之后的终生伴侣吗?

  那怎么行呢?开玩笑!

  可是这一路上,他从来未对我言语举止轻浮过,从来没有强迫我做任何事,就算睡觉时强令我与他在一个房间便于监视,也从来都是让我睡在床上,拉好帐幔,从来不占我的便宜。所以,我一直以来忽视了这个问题,以为所有的接近,都是为了监视我,却没有思考过,难道男人是一个如此有耐心,爱做无利买卖的物种吗?

  更何况是狡猾的任平生呢!

  我提醒自己,要小心了,要想办法脱离这种状态,只要想,肯定会有办法的。要是在这里落脚了,我还怎么去寻找我的秋呢?

  正往前走着,却发现我们走到的远离村中心的郊野,居然莫名其妙地围了一大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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