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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1 章

  能摧毁的巢穴全部捣毁。

  那些活着的人,我们对他们进行了一个个的梳理,并由我组织了一支专家团队,对他们进行了反洗脑。本来,有志于加入天镜门和yào王阁的人胸中都存着点兼济天下的小理想。只是被人欺骗和利用了而已。把那些不良的因素清除掉的话。许多人都是国家的栋梁。

  最终,天镜门和yào王阁筛选出来的合格人选被融成了一支超过千人的队伍,形成了新的天镜门,新任的掌门是聂秋远。天镜门的势力后来一直在扩大。不断有新人加入。并且成为死忠。

  天镜门的宗旨。不再是动私刑为天下伸张正义,而是变成律法的守护者和监督人,哪里律法未能维护正义。就有一群神秘的人物跳出来警示和提醒。

  由于掌门是有穷氏的末裔,天镜门还担负起了部分守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在掌门强势却有道的领导下,天镜门的门徒活得爽,活得有意义,内心充满了自豪感。

  天镜门的创始人大黑天在天上看到这些,也会微笑的吧。

  而我,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掌门夫人,被那么多人尊敬和膜拜着,心里头,嗯,真是爽极了!

  ***

  我用自己的一生,见证了李世民创造的盛世,这个人,真的是各种了不起,不心悦诚服,是根本就不行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落雪山庄的主人和天镜门的主人在朝廷分掌刑部和大理寺,几乎创造了“天下无贼”的安定局面,在民间传为佳话。而李世民的政权,由于有这天下最强的两大江湖势力的支持,固若金汤,每天都可以尽情地安睡。

  义兄弟并不是白白结拜了的。

  我的专业在大唐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桃花煞神”叶流萤的名号越传越响,有时会被人拿来吓唬孩子。但是煞神神马的,我那亲爱的老公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因为在他的面前,我永远都是个小鸟依人的小女生。

  技不如人,强势也强势不起来嘛。

  我们在朝廷办了十年案子,十年后,聂秋远辞掉大理寺卿的职务,专心地做他的天镜门门主。天镜门是一个武力值高却极其平和的组织,最后我们甚至开始养鸡种菜。

  是的,你已经抓住了事情的关键。

  聂秋远他这辈子,压根儿就没当过什么唐代的宰相,他就只是我的老公而已!

  在老公迫切的详细询问下,我坦白jiāo待了一切,并协助他撰写了一份足以将我“骗到手”的“历史文献”,郑重地埋藏在了我所看过的大唐资料的出土位置。

  拜托,少不更事的我,怎么竟会被这样的假历史蒙蔽了双眼呢?

  简直是逊(shuai)毙(dai)了!

  ***

  贞观十年,也就是藤越热海决战之后的第七年,我与聂秋远和骆大春一起,再次回到了热海。

  因为对我们来说,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可以承担起我们与生俱来的使命。

  我们悟了很久才明白,原来他们两个提高能力是不难的,难的是如何把他们的力量用正确的方式传导出去。而这个方法,居然正要靠我误打误撞修习的那个“吸星大法”。

  为什么我会成了这个“命定之人”呢?也许叶流萤当年为了救骆大春的xìng命而修习这种邪派武功,本来就是命中注定。而我,不远千年,从另一个遥远的时空来到了大唐,身上的使命并不仅仅是在这里成为聂秋远的妻子。

  打开天灾之门并将之封印,整个过程又复杂又可怕,用惊心动魄之类的词汇是无法形容的。我们在落雪山庄和天镜门全体人员的支持下,整整奋战了七天七夜,才结束了这场足以载入史册的大行动。

  行动最终以我们的胜利而告终。

  后来我仔细研读过史料,我认为天灾之门在我们之后的一千多年时光里。并没有再度打开过。

  事后,我与聂秋远开了一个小差,我们偷偷地跑出去,在藤越热海的土地上祭拜了一个人,一个埋骨在这里,却把容颜永远镌刻在我心底的人。

  希望他在天上平安静好。

  ***

  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没有再见过戎抚天。但是,随着我们智慧与修为的增加,渐渐地可以感受到人间恶意的涌动。所以,我们明白。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也许。他在今世已没有能力兴风作浪,可他会把恶的种子深播在容易滋长和开花的地方。恶的威胁永远都在。

  所以,守护者也必须永远都在,生生不息。永远保持着警觉。

  ***

  骆大春终生未娶。他后来隐居于天山的绝顶。却在每一个夏季独自去往水草丰茂的南国,只为观看划破夜空的点点流萤。

  我们一世,都是最好的朋友。

  ***

  春天令人春心萌动。春天也容易令心中被爱情填满的女子横生愁绪。

  这是我与聂秋远结婚后的第五个春天。

  虽然我们新婚之后就被迫分离了两年,可是藤越热海决战之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了。

  不仅仅是“在一起”,而且是“如胶似漆”地在一起。

  和平盛世来临之后,我的男神在人前有时还会当当影.帝,一副酷酷的模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气质的成熟,越来越多形形色色的女子对他频频暗送秋波。可是每每回到家中,当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他就会立刻变成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爱玩,好奇,甚至撒娇,一个别人永远不会看到的聂秋远。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会称他为“夜”。

  但是,每回我有了苦恼,心情不爽,案子查不明白,夜就会摇身一变,变成我成熟聪明的秋,给我安慰,替我解忧,像一株靠得住的大树。

  就是这股迷人的精分劲儿,才使他在我心中永远那么完美,处得越久,恋得越深。

  所以,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苦恼就越来越深重了。

  我们成亲都五年了,婚后感情那么甜蜜,缠.绵起来难舍难分,可是我怎么至今都没有身孕呢?!

  到底是我们两个中的谁不行呢?

  我特别担心问题是出在我的身上。

  所以这个yīn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今天忽然就把我压垮了。

  外头下着绵绵细雨,空气凉爽而潮湿,我伏在床上嘤嘤地哭泣,泪水湿透了枕巾。

  “真真,真真?”

  下班回来的秋看到我这付样子,一下就紧张了,官服也没来得及换,赶紧就凑了上来。

  “你!怎!么!会!哭!了!呢?!”

  看清楚我已经哭成这样了,可把他担心坏了,因为我心挺大的,很少哭,平时工作忙碌而有趣,就更没工夫哭鼻子了。

  聂秋远把我扶起来,搂进怀里,任凭我的鼻涕眼泪抹了他一身。

  “怎么了,快给我说说,不要吓我啊。”

  我哭得更凶了,说话上气不接下气。

  “你说……你……是不是应该……纳个妾呢……”

  我好害怕这个想法,这是我压根儿就接受不了的东西,可是又不得不这样想,简直是折磨死我了。

  聂秋远的脸瞬间就黑了。

  “说什么呢?真真你疯啦?”

  “我当然也不愿意啦,可是……”

  可是你是有穷氏血脉的最后一个继承人了,而有穷氏是世界和平的守护者,如果因为我患有这倒霉催的不孕症而断子绝孙了,我是不是变成千古罪人了呢?

  秋叹了一口气,神色渐渐地缓和了下来,托起我的脸,小心地替我擦着眼泪。

  “有这样的傻想法,怎么不早跟我说,偏这样自己折磨自己?”

  我的男神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模样越来越成熟俊美,我瞧着他,想象一下有人和我分享他的情景,就感觉十分崩溃,所以他擦了半天,根本就擦不干我量产丰富的眼泪。

  “傻丫头,怕有穷氏一支断了根。是么?”

  唔,这个想法我一直有,可是从来没对他说起过,这家伙果然又聪明又了解我。

  秋把我抱紧了,轻轻地抚摸着,像哄小孩般温柔地贴在耳边说:“别傻了,反正这一生一世,我就只要你一个。如果你还想要别人,我可也不依的啊。”

  这样温柔而坚定的誓言令人心安,我渐渐地止住了哭泣。

  “可是……”

  “没有可是。若要断。就让它断了吧。反正我本来也是应该死掉的人,若是香火断了,那就是天意。”

  “可是……”

  “没有可是!”

  男神笑嘻嘻地把我抱了起来。

  “原来真真是在为这种事情担心,夫君我有责任不让你担心下去。”

  “喂。你干嘛?……喂……大白天的!!”

  “这说明。试得还不够。而且,还得多试几种方式才好……”

  “……”

  “真真……”

  “讨厌啦,快放手!”

  “别动。我们多试一试,好不好……”

  “……”

  “真真……”

  “唔……”

  “我……爱你呀……”

  ***

  我一共在大唐生活了八十年。

  在这八十年间,我与聂秋远总共生育了四子一女,原来,我是这么厉害呢,不孕症神马的,那根本就是老天开的玩笑!

  不愧是我老公的优秀基因,这些小家伙漂亮得一塌糊涂(当然,也可能只是我这个当妈的幻觉,不过我真得觉得他们漂亮得一塌糊涂),最可怕的是,智商也全都随了爹。

  (为什么不是随妈呢?我的智商明明也有169那么高的!)

  我们花了一辈子的时间与他们斗智斗勇,并且用我们彪悍的一生充分地证明了,姜还是老的辣。

  (喂,你们真的是亲爹亲妈吗?)

  在这些小家伙里头,最聪明的是大儿子,最漂亮的是女儿,武功最好的是女婿。女婿是我一辈子都从不算计的人,一辈子都待他真心真意。因为他实在是很可怜,老公已经把他修理得很惨啦。

  在这些妙趣横生的斗智斗勇之中,我亲爱的老公以绝对的优势胜出,没有一个人的小心思能在他的手掌心爬出三步远,就连最聪明的大儿子也不行。哦买噶,男神就是男神,从一开始我就被他迷倒,终其一生,用倾慕的眼神仰视着他。

  在我的心里,女人终极的幸福,莫过于先被一个值得仰视的男子霸道地征服,再被这个男子花一辈子的时间深深地疼着爱着。

  当然,当我们老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些孩子们的。

  ***

  在遥远的大唐,我安静地病逝于一个落雪的冬日,我的爱人把我照顾得很好,所以,我明没有感觉到太多的痛苦。

  先于爱人而亡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如果你们真正深爱着的话。

  不过他也如我爱他一般地深爱着我,所以,他也并没有让自己痛苦。

  我们安静长眠的地方选在长安的西郊,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当然,在那一刻,天地都被皑皑的白雪所覆盖。

  我的爱人伸出一条手臂,给我做枕头,就像我们年少时一样。他把我紧紧地拥抱在怀里,抱得非常非常紧,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因为这一生,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遗憾。哪怕是没有来世,都已经十足的值得欣慰了,更何况,我们两个之间,还有着值得期待的秘密的小约定呢。

  作为绝世的武学高手,想要在瞬间止住自己的呼吸,安静地长眠于地下,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曾经读到过一则新闻。

  那一天,我拿着报纸,手止不住地颤抖,咖啡洋溢着浓郁的香气,泼溅了一桌子。

  身边的男人接过报纸,轻轻地“咦”了一声。

  报上写的是,陕西省西安市在西郊山区建设工程中挖出一座唐代古墓,古墓中发现一男一女两具白骨,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当人们试图把这两具白骨分开的时候,两具白骨瞬间化为尘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无法分离。

  ……

  这个情节,是不是有那么一点儿眼熟呢?

  呵呵,你一定读过《巴黎圣母院》吧。

  所以,这两具白骨的故事在网路上疯狂地传播,并被人们深情地称为——中国古代的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

  拜托,卡西莫多么!

  要是你们知道这古代的卡西莫多生前是多么帅,多么迷人,多么魅力四shè,你们一定会狂热到疯掉的!

  嘻嘻……

  ps:大唐长安晚报采访栏目:

  记者菌:我真是太激动了,听说你今天完本了?

  作者菌:谁说的?

  记者菌:不是结局了么?男女主都变白骨了,这都不算结局吗?

  作者菌:不好意思,这还真不是结局。

  记者菌:如果这都不算结局,那……你到底还想搞神马?!

  作者菌:请大家不要取消关注,更不要下架,因为……后面还有第四卷……

  旁白菌:今天这一章将近五千字哦,都没有人表扬抚摸一下吗?R1292

  No.276 苏生

  张开眼睛的那一刻,天花板离我好近。哦买噶,床怎么这么高,这是……上铺?

  我心里一喜,这,必定是成功了吧!

  我猛地一个起身,头脑里“嗡”的一声,一阵眩晕,就“砰”地一声又倒了回去。

  我一动也不动地瘫在床上,耳朵里能听到的,只有床头的闹钟滴滴答答前进的声音。

  所有的觉知慢慢地回归了我,视觉,嗅觉,触觉,听觉,还有思考的能力。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具身体,已经闲置了八十年了,所以,一切都恍若隔世。我几乎记不清楚二十一世纪是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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