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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章

  说的是,那就请他们移院吧。”

  “移院?” 8(.)8阁8,o

  刘医生抹汗。

  他刚刚在说什么,怎么就绕到移院这么一说。

  他有些懵。

  不过,既然萧一刀不接,那院长那也好jiāo代。

  本打算找柳小夏算账的赵文轩忙着给湘雅安排医生,又不明所以地收到院长的款待,说“孕fù情绪不稳,不适合呆在背光的病房,今天给你们安排到隔壁医院吧。”

  于是,又一头雾水地忙着转院。

  刘医生站在那看着,一脸哀叹,“唉,宁得罪小人,也不能得罪萧医生啊。”

  第一百七十八章柳和萧(六)

  柳小夏当天就被萧启睿拐去领了证。

  两人盘算婚期时,萧启睿接了个电话。

  萧母来了。

  第一站就是要看准儿媳。

  柳小夏知道这个消息那一刻,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被萧启睿拐上车时,整张脸都是菜色。

  萧启睿看着柳小夏紧张地不行,不由宽声安慰她,“我妈她不会不喜欢你的。”

  柳小夏鼓着腮帮子,“你又不是你妈,你怎么知道。”

  萧启睿等红灯的空当,大手横过去揉了揉她的脑袋,“我喜欢的她不喜欢也喜欢。”

  “不行,那你这样,以后吃苦的就是我,你知不知道婆媳关系恶劣是会导致婚姻破裂的最大因素。”

  柳小夏拍拍胸口,又接着说,“况且,她,她要是知道我...上上周刚被人退了婚她肯定对我唉,不行了,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萧启睿勾唇笑着。

  又说,“我妈她挺好相处的,就是她有一点”

  萧启睿隔着车窗看到外面的贵fù,寻着贴切的词。

  柳小夏已经迫不及待的把脑袋伸到他腿旁,“有一点什么?”

  一道金闪闪的亮光刺进眼里,萧启睿眯了眯眼,“有一点俗。”

  “哈?”

  柳小夏张着嘴。

  俗。

  穿得俗?

  xìng格俗?

  直到坐到茶楼看到面前保养得体穿着华丽的贵fù时,柳小夏才明白萧启睿那句俗的定义。

  萧母盘着的发上chā着对应相衬的十八支红色玛瑙钗,脖子上一条珍珠项链,一块白玉,左手除去玉镯,朱红色玛瑙链,赤金色手链,右手相比简洁了点,戴了宝绿色颗颗圆润的珠子,绿色翡翠手链,一双手指上戴满了戒指。

  柳小夏坐下那一刻,只觉得面前的人仿若一座金佛,闪闪发着金光。

  萧母看着面前端坐着的两个孩子,心底生生抑制住把身上的镯子往儿媳手里扔的冲动。

  吹了吹茶面,她简单问着柳小夏一些家庭生活琐事,看到那孩子一一答了,她习惯xìng褪下手上的手链递过去,“好,好,这个拿去玩。”

  等到看到自家儿子挑眉,她才捂着嘴,一脸“江山易改本xìng难移”的忏悔状。

  柳小夏却珍重地接过,手上摩挲着,“绿玉髓,产地南非,色彩诱人,容易与翡翠混淆,这种玛瑙已经相当稀少了。”

  萧母一愣,“你怎么知道?”

  柳小夏已经重新打量萧母手上的链子,左手上应该是墨西哥的火玛瑙,脖子上的玉像是和氏璧

  这萧启睿的妈是戴着满身的黄金出场啊。

  她脱口答道,“我家就是做这个的,我是鉴定师。”

  “那真是巧,和我们家一样。”萧母开心地拍手,“我也开了个珠宝店。”

  柳小夏从手链里抽出眼,疑惑地看了看萧启睿,又看了眼萧母,“阿姨,萧启睿他是医生,您怎么还开珠宝店,不应该开个诊所或者什么的,好让他以后继承衣钵么?”

  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没到举行仪式那一天,柳小夏那个“妈”字是叫不出口的。

  萧母笑了笑,“峡市除了市医院,其他医院我们都是最大的股东,当然,我们家的商业范围有些杂乱。”

  市医院不就是萧启睿呆的那家医院。

  杂乱?

  柳小夏想象着,或许萧启睿家里有那么点钱。

  这个想象直到五月二十号婚宴那天,各种目瞪口呆。

  事后,柳方成悄悄跟她说,“这场婚宴,起码这个数。”

  他伸出了1根手指头。

  柳小夏睁大眼,“一百万?”

  柳方成明显被噎到,气急反笑地说,“傻人有傻福。”

  柳小夏,“....”

  刚她爸是不是说她是个傻逼?

  应该....是吧。

  婚宴前,因为萧启睿的馊主意,把苏燃给惹毛了。

  婚宴上又为了苏燃,强行加了场戏。

  看到苏燃气得咬牙。

  柳小夏和萧启睿默契的相视一笑:耍人的滋味真的很爽。

  很难想象。

  他们居然会成为彼此的第一次。

  柳小夏不止一次的感慨:处aa男这种几乎灭绝的生物在峡市估计已经不复存在了吧。

  当然,她感慨的时候,都是在三姐妹聚会的时候。

  所以对于她时不时的撒狗粮秀恩爱。

  苏燃和林欢很默契的朝她吐口水。

  宴厅内婚宴正在如火如荼的举行。

  而酒店入口的一位男子已经被众保镖合力扔出去第三回合。

  赵文轩愤怒嘶吼,“都给我滚!把柳小夏给我叫出来!让她出来见我!让她出来!”

  保镖一摇摇头,“sorry,sir,you‘renotalloedupthere.”

  “shutup!fuck!fuck!”赵文轩回过身又往里冲,“getout!”

  都滚开,让她出来。

  告诉我,你没有背叛我。

  这场婚姻也是假的。

  赵文轩心头巨痛,双眼发红。

  众保镖无奈耸肩,保镖一对着耳麦轻语一阵,点头。

  湛蓝的眼珠子看着身边的兄弟,左右活动了下脖子,唇边勾起一抹嗜血的笑,“guys,geton!”

  里面热火朝天喜气洋洋地举行着婚礼仪式,外面也热火朝天拳脚生风地进行群殴模式。

  赵文轩被撂倒仰躺在地上时,身体随着众保镖的大脚落下而痛得蜷缩成团,脑子里却异常清晰,想的是初见柳小夏那天。

  她穿着一身白色礼服,精致的脸上脂粉未施,干净瓷白,纯洁无暇,像误入尘世的天使,光芒万丈,那般耀眼,闯进眼里,烙在心底。

  那是他的天使啊。

  却被他亲手推向了别人。

  晚宴是在金茂酒店。

  霍家的产业。

  宴厅内金碧辉煌,极尽奢华。

  柳小夏穿着大红色晚礼服,挽着萧启睿的臂,两人金童玉女般,走到哪儿,舞台的灯光就照到哪儿。

  晚宴很随意。

  就是一些认识的人吃吃喝喝,跳跳乐乐。

  柳小夏把萧启睿介绍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而萧启睿把她介绍给自己的家族。

  两个人喝的都不多,但只要有人来敬酒,必须得沾一口。

  柳小夏的酒量在三个火qiāng手中最差。

  脸上有些发热,视线也有些模糊。

  抬头就看到林欢捂着嘴从她面前走过,柳小夏朝她举杯,她却羞愤地瞪了她一眼。

  柳小夏挑眉,这丫今儿抽疯了不成。

  却看到林欢身后亦步亦趋地齐少,嘴巴红红的还有破了的痕迹。

  唔,柳小夏窃笑,捅捅一旁的萧启睿。

  然后,两人相视一笑,举杯对饮。

  唔,好开心,再来一杯jiāo杯酒。

  灯红酒绿间,仿佛眼前闪过一张醉得迷糊的脸。

  啊,那是自己。

  脑中的那个自己喝多了,吐了出来,却恰好吐在一个男人干净的鞋面上。

  她嘿嘿笑着,语无lún次地比划着手,“我,擦,给你,擦,干净。”

  “你喝醉了。”

  那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好像就在耳边,柳小夏蓦然惊醒,抬头看着眼前的萧启睿,那张丰神俊朗的脸和脑海中的那人重合。

  柳小夏呵呵笑,“萧启睿,我那天居然吐到你鞋子上了。”

  萧启睿环住她,每次听她叫他的全名,就像有根羽毛刮在心底一样,痒痒的。

  “你记起来了?”

  他问,声音低沉惑人。

  柳小夏摇头,想说没有全部记起来。

  脑中却再次闪现一出出画面。

  脑中的自己一个人坐回吧台,继续灌酒,而那个男人坐在一旁的卡座,周遭的烟雾缭绕,彩灯闪烁,看不清他的表情。

  直到有个人粗鲁地抓过她的手,鸭嗓子地声音问她,“妹妹,跟我玩玩呗,走。”

  她挣扎着,却发现甩不开他的手。

  于是拼着全力咬他胳膊,大声喊着,“那你会娶我吗?!你要娶我,我就跟你走!我就陪你睡!你敢娶我吗!?”

  那人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嘁——居然是个疯子,乖乖听话,哥哥让你舒服”

  最后那个字还没发出音,手就被一只钳子夹住,定睛一看,那居然不是钳子,是个男人的手。

  那人登时怒目而视,却下一秒焉了,“萧萧萧”

  结结巴巴地吐不出完整的字。

  萧启睿却不管他,搂过醉得迷糊的女人,在她耳边问,“我娶你,如何?”

  那女人从混沌中睁开眼,看清他的脸,嘴里呢喃,“我赔你鞋,你,你的鞋。”

  忽而,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说,“你娶我?嗯,那好,我困了。带我去睡。”

  再然后呢?

  柳小夏面颊发红,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是被萧启睿骗婚的可怜女人,没想到真正扮猪吃老虎的居然是自己!

  噗——

  一世英名尽毁啊!

  萧启睿搂着她朝宾客举杯,“我老婆好像醉了,我先送她回去,大家尽兴。”

  耳边嘈杂地寒暄声。

  柳小夏闭眼,世界一片黑暗,她放松地睡了。

  于是,再醒的时候,就看到美男出浴图。

  这是他们的新房。

  而她居然在浴缸里!

  不是在床上!

  那是浴缸!

  自己居然全身赤luǒ的躺在浴缸里睡着了!

  柳小夏悲愤不已,捶着浴缸内心咆哮。

  所以,眼前根本不是什么美男出浴,而是美男入浴。

  此刻,这位美男勾起她的下巴,低声魅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么?”

  柳小夏扭头,捂脸,摇头。

  不记得。

  她才不会记得是自己疯狂地扑在了狼身上,把羊ròu送到了狼嘴里。

  美男邪魅地笑了,“不记得了啊,正好,我有大把时间让你记起来。”

  柳小夏卒。

  这个夜晚还很漫长。

  柳小夏在今夜许愿,求哪个发明家设计一个浴缸床好么,真的很硌人。

  萧启睿点头附和。

  “墙上嵌张床怎么样?”

  柳小夏扔枕头。

  “你去死!”

  第一百七十九章林和齐(一)

  如果说柳小夏生下来就是个公主。

  那么,林欢一出生就是为了陪衬公主的那只丑小鸭。

  小时候父亲突然病逝,家里的重担全部落在林母身上,一个年轻的女人孤身抚养一个孩子,生活异常艰难。

  到了林欢十岁那年,林母也染了劳疾,每天只能做些手工活赚些钱。

  家境实在太穷,林欢只能一边捡垃圾卖钱,一边上学。

  好口才是跟着邻居那家说相声的学出来的。

  到了初中,参加各种演讲时,带着满嘴的相声味,倒是把评委给逗乐了。

  但凡学校各种有奖金的活动,她全部参加。

  因为住的地方偏僻,暗巷子里经常发生些十八禁的场面。

  回家的路上,门口坐着些长舌fù,三言两语的讲述着一些风尘女人的光辉事迹。

  一来二去,她比同龄人都要早熟。

  头发一长,她就果断去剪掉。

  剪掉了童年,剪掉了单纯,剪掉了她对男生的好奇。

  她想。

  这辈子,她都应该一个人。

  她靠着奖学金,一路念到了高中。

  身边的同学都知道她非常穷,穷到吃不起午餐,只能喝水。

  穷到买不起新衣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两套邻居家的旧衣服。

  一次雨天,带伞的同学都在廊下叫骂见鬼的天气,雨下得太大,出去肯定全部湿透。

  而她却直直走了出去,伴着头顶的电闪雷鸣,豆大的雨倾盆而下,只一瞬,她就浑身湿透。

  听到身后毫不掩饰的嘲笑声,她恍若未闻般继续走着。

  却在刚出校门的时候,头顶落下一把粉色的雨伞。

  回头就看到一个长发女生朝她笑。

  女生笑着说,“介不介意一起走?”

  多年后,林欢还记得这一幕。

  灰蒙雨布里,一个长发女生朝她微笑,笑容十分真诚。

  眼前看到的像是一幅动态的美人画。

  而自己,就是画外的人。

  站在画外,和这幅画格格不入的人。

  冰冷的雨滴落在脸上,头皮发冷,湿衣服全部贴在皮肤上,黏黏的,湿哒哒的。

  她应该很狼狈。

  不,或许该用脏,这个字,来形容她。

  可眼前的这个漂亮的女生,却要和她一起回家。

  她突然有些哽咽。

  从小学到高中,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她。

  哭的样子一定更丑。

  她朝女生道了谢,“谢谢你,不过不用了,已经湿透了。”

  说完,她就朝校门口跑去。

  到校门口的时候,却不小心撞上一个人。

  还踩到了对方的鞋。

  林欢几乎是霎时间就蹲下身想用手帮那双鞋擦一擦,手还没碰到那双鞋,人就被推开站到了前面。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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