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她定是恨我了,我该怎么办?”
百幻搂住孤独,缩小的朝曦,吻着她的发丝,感受着她内心的惶恐和焦躁:“该是我承担的责任的,你不用自己承担的,放心,我已经办好了一切,我回来后就通知了他们两大世家,他们的族长以先辈的名义,替他们办了冥婚,同穴而葬,重新记入族谱,我想,他们若是在天有灵,会明白我们做的一切的。”
朝曦感觉到了他的温软的声调:“为什么你的心那么宽大?大的可以装下辽阔的大海?我的心却是那么小,小的只能装下一个你。”
百幻醉人的笑容缓缓展开:“我心里的大海有一个你,你心里的我有一个大海,你说是你的心大,还是我的心大?”
朝曦想自己定是醉了,被浓厚的酒香熏醉了,不然,怎么会软化在他的温言软语里,全身轻飘飘的,不知明日是何夕。
见过王妃,才知道世上居然有如此温柔端庄的女人,富贵而不逼人,雍容而不俗气,典雅而不清淡,浓妆淡抹总相宜。可是总是不习惯她的亲热,在冷淡的朝曦眼里,她似乎太过于热情了,好像真个把自己当成儿媳了,而她却是被派来杀她的杀手,可不是滑天下之大稽?早早退开,不愿意扯入过多的感情,一个百幻已经让她很难把握住自己了,她不知道在爱情和亲情的强烈攻势下,她还能守护好自己的堡垒吗?
那些姐姐妹妹更是热情的不得了,简直恨不得每个人都说上话,朝曦听着叽叽喳喳的声音真是头疼不已,好在一个穿鹅黄色衣服的女子拦开了大家,拉着她的手道:“真是个标致的女孩,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待百幻啊,不许欺负他的。”
朝曦愣了神,人家的亲人不都是要安慰未来媳fù,不让男人欺负女人的吗?怎么到他家就成她会欺负他了?难道她长的很母老虎或者母夜叉?还是百幻最拿手的就是扮猪吃老虎?
原来她是百幻最小的姐姐:“百幻是后来才回来的,那时候我最小,心高气傲,认为就是因为他,父亲才抛弃了我们姐妹,可恨他了,可是他很讨姐姐们的喜欢,大伯和伯母也很喜欢他,我就更讨厌他了,可是他一直很想讨我的欢喜,有一年,我很迷戏曲,可是家风严厉,不让看那些东西,他一个人大热天跑出去,上了第一藏书楼,点名要看《牡丹亭》,楼主不让,便出了难题考他,要他在一炷香之内把一本他从未看过的书倒背出来,你常听说倒背如流,不过是夸张罢了,拿楼主却是真真要弟弟倒背出来,莫说是倒背,就是顺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也是极难的,偏偏百幻不信,硬是接了这挑战,居然真让他倒背出来了,反让那楼主连书都翻不齐了,拿楼主连连叹服,就把书给了弟弟,回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且下了大雨,因为他一向住在王府,这里的门房早就关了大门,去安歇了,他一个人待在外面,进不来,只好凭着点三脚猫的功夫爬墙进来,淋了一身的泥水,到我房间,我还道哪里来的小泥人,他却抹了满脸的雨水,从怀中掏出油纸包裹的好好的书递给我,说是给我庆生的礼物,那晚上,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哭,抱着弟弟,哭了个够,你说,这般好的孩子,岂容他人欺负了去?所以啊,我们这些姐姐,定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听了她说了那么多,再加上各位姐姐七嘴八舌的教导,朝曦明白了,这些姐姐可是一个劲的护着百幻,就怕他吃亏,可真是王府的少公子,连平辈都宠爱着他,朝曦却只能连连点头,欺负?哼,总是要欺负回来的。那些姐姐是不知道,她是如何如何的欺负百幻,要是知道了,朝曦只怕连门都出不了了。
真心相印
一日无风,夕阳西下,晚霞印在天边,火烧云般的火热。
算算日子,离最后的日子还有十来天,十天后,一切终将终结。
没想到小叫天居然登门拜访,望着这个大师兄,朝曦是不知道认还是不认?反是小叫天大大方方的叫了声师妹,后来就越发的亲切起来,倒是让朝曦不知所措。
“小师妹啊,师父还好?小三可好?小师弟可好?”小叫天把朝曦拉出门,顺着长安大街往郊外走去,亲密的拉家常,好像他们是一家人一样。
朝曦避开小叫天无所忌惮的举动:“大师兄,大家都好,不过很快,大家都要不好了。”
小叫天哈哈大笑:“这也好啊,太平日子过多了,自然要有点有趣的事情来,你下次回去的时候告诉小三,他的下盘还是不稳,小时候教了那么多次,还是没改过来,你可不要学他的老毛病,不过剑法凌厉多了,值得表扬。”
三师兄伟大的形象轰然倒塌,在小叫天眼里,三师兄永远是个在该做好事情没做好,没想做好的事情偏偏做的最好的人,而且,是个屡教屡犯的聪明孩子,总是让人头疼不已,小叫天绘声绘色的描绘着,朝曦却没有心思听,远处雷声隆隆,青竹摇曳,斑驳出许多怪异,天色暗黑,乌雀星稀,蒙蒙细雨已经纷纷落下,沾了一身湿意,小叫天拉着朝曦小跑起来,却不是回园子,而是越往郊外而去,朝曦虽是不怕,可也是狐疑的很,他想先下手为强?
穿过幽暗的竹林,是条宽阔的大河,水波不兴,长长的桥身横亘在暗处,光亮之处却是许多莲花灯,粉红色的灯顺着水波缓缓流下,拉出长长的色带,一朵一朵,好像盛开在水面上的金色莲花,摇曳生姿,在黑暗的夜幕下,它们和细雨一起点缀着寂静,纷飞的细雨朦朦胧胧,把一切都笼罩在模糊不清的幽静中,一叶扁舟上,百幻放下最后一朵莲花灯,看着它和其他的灯一起守护着小小的扁舟。
小叫天推了下呆若木鸡的朝曦:“还不下去?”
百幻的面容在细雨笼罩下的灯光里,模糊不清,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却听到他的清脆嘹亮的声音响彻在空旷的夜色里:“南屏晚钟声,日落近黄昏。霎时乌云布,风卷雨倾盆。不如雇船归,免湿新衣襟。这位客官可是要渡船?”
朝曦看见他伸出右手,微雨落在手心上面,让她想到句古话,那是三师兄经常念叨的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朝曦内心涌起莫名的感动,汹涌澎湃的情愫几乎要湮没了她,一个翻转,轻巧的落在乌篷船上,好像凌波仙子现身,空谷幽兰出世,轻轻的搭上百幻的手,在烟波蒙蒙的河面上,是如此的梦幻。
岸上的小叫天高声唱道:“最爱西湖三月天,一场酒醉结奇缘,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挥手作别有情人。
百幻把朝曦拉下来:“高人,上面风雨凄凉,下有暖炉暖茶,屈尊下来可好?”
朝曦落入他温暖的怀抱,笑抿着嘴道:“今日如何好兴致?”
百幻拍去她身上的雨珠,端杯清茶暖着她的手:“和你在一起,日日是好日子,如何不好兴致?”
两人偎依着坐在船舱里,一件猩红的披风围着两人,闻着舱内汩汩冒着热气的毛尖清茶,听细雨打在乌篷船顶的稀稀落落的声音,看百朵莲灯散开在水面上,晕染着烟青色的水波,朝曦觉得无比的幸福,幸福是什么滋味?幸福是有个这样的夜晚,两个人偎依着,一起看天看云,不需要言语,眼波流转就明白了一切,那晕红的脸庞,那暧昧的情愫,那昏黄的灯景,如梦似幻的感觉,就是幸福的真谛。
朝曦听着水波在船底哗哗的流过,忽然困倦起来,把头靠在百幻肩上,微微眯上了眼睛:“这里好低,为什么我还是很困?”
“因为我在你身边,睡吧,天天睡凉亭上,也该改改这毛病了。不然新房都得建在树上了,岂不是成猴子了?”百幻搂紧了朝曦,把她严严实实的包裹在自己怀里,一个人承受着外头扑面而来的风雨。
“新房?谁的新房?新娘子漂亮吗?”朝曦已经意识涣散了。
“很漂亮,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姑娘,只是她自己一直都不知道罢了。”百幻低吟着:“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遨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何时见许兮,慰我旁徨,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使我沦亡。”
朝曦沉沦在这美妙的歌声中,不愿醒来。
还有三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也是她大喜的日子,屋里屋外都忙坏了,那些姐姐更是从婆家搬了许多首饰配件来,一套一套新衣试了又试,换了又换,首饰也是配了又配,那些姐姐虽然可爱,可是要统一她们的意见,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刚配好,这边姐姐说不好看,又得再试,朝曦几乎快被她们的声音折磨的发疯,希望百幻能出来解救她出来,真是奇怪了,平日他总是准时的到,今日倒不来了:“百幻呢?怎么不见他人?”
小姐姐嘻嘻笑道:“怎么,才隔一天,就想他了?放心,三天后你就可以天天看着他了,想看多久都可以,我们这的风俗是新婚前三天,新人是不许见面的,不然不吉利,弟弟也想进来的呢,几乎是望穿秋水,再过三天,只怕都可以把我们院子的墙给望穿了呢。”
几位姐姐都笑起来,朝曦尴尬的陪笑着:“那王妃呢?我总可以见见她吧。”
“当然见的,可是王妃多年前为了百幻的婚事许了愿,这三天还愿去了,所以啊,这三天,你得陪我们了,来来来,姐妹们,看看这耳环可好看?”于是又是一片狂轰滥zhà的声音。朝曦差点昏过去。
三天都见不到他,朝曦的日子都不知道怎么打发,刚刚逃离姐姐们的爱心折磨,朝曦躲在树上,看着满屋子的喜字,耀眼的几乎是刺眼,这是她的喜事吗?她真的要成亲了开始新的生活了吗?为什么她想到的却是结束?
一只鸽子不合时宜的飞起,这个时辰,鸽子是不喜欢外出的,朝曦不假思索的抓住了鸽子,见它脚下绑着红色的细绳,上面是一小片纸条,展开一看,是百幻力透纸背的书法:一日不见兮,思曦如狂,伊人难述兮,憔悴如斯。
朝曦笑笑,放飞了鸽子,揣着纸条,心几乎要飞起来,雀跃着跳下树,就遇见一个男仆,男仆拦住朝曦,口中念念有词:“少爷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见他毫无表情,方知道他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鹦鹉学舌的把百幻的话背了出来,也是难为他了,朝曦这才把羞涩的心放宽了,淡淡得笑了,递给他一朵银莲花,让他拿给百幻。
路过荷花池,一个女仆行了礼,笑道:“少爷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
朝曦想了想,随手摘了几朵红色的郁金香递给她。女仆笑着转身离开了。
一个小孩子跑过来,nǎi声nǎi气的说道:“大哥哥说,忍把千金酬一笑?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嗯,姐姐,是什么意思啊?哥哥让我问你。”
朝曦几乎忍俊不禁了,递给他月见草:“意思就是哥哥想要我这根草,你去拿给哥哥,好吗?”
这一天,朝曦都忙的不得了,几乎每一个遇上的仆人都成了他的传话筒,好像他一直待在她身边一样,一刻也没有离开。
第二天,朝曦再次抓到只鸽子,上书:两日不见兮,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百花时。
第三天:三日不见兮,如隔三秋,待明日,愁尽开怀,与君醉。
同一天,城外城楼上,一顶深黑色的尼布八人大轿停靠在角落里,旁里是几个魁梧的汉子守着,不让人靠近半分。
一身青布长衫的百幻,在高高的护城墙楼上,立在凛凛寒风中,看起来潇洒出尘,飘飘然不若凡人。
一群喧闹的人群都止住了喧哗,急切的等待着什么。
百幻微笑,扫视了一眼,也看到了黑色轿子,他清清嗓子,声音悦耳动听:“各位武林同道,我曾经发向江湖,说我今日会到此,虽然我已经被赦免,成为庶人,可是各位依然给了我很大的面子,依约前来,肖某万分感谢,五十万两白银虽然没有了,我却是说话算话的,你们不会后悔前来白来一趟的。”
下面有人喊着:“你的家产都充公了,你拿什么给我们?”
肖百幻俊逸的脸,是温和而礼貌的,透着股祥和的佛气:“你说达摩大师的修身心经价值多少?”
那人诧异道:“拿可是无价之宝,你难道要把这个送给我们其中的某个人?”
百幻的眼睛眯了起来:“你们都认为这本达摩心经比五十万两更多,是吗?”
下面的人沸腾起来,不知道是谁那么幸运可以得到,已经有人跃跃yù试了:“笑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虽然达摩心经无价之宝,可是,你给了无能保护他的人,不是给人带来杀身之祸吗?他若死了,岂不是你之罪过?”
百幻闭上疲倦的眼睛:“我保证,得到心经的人,绝对不会因为心经而死,他若是死了,也是别的缘由,因为,我打算把心经心法告诉你们每一个人,给予你们每一个人超过五十万两的东西,你们听好了。”
他把达摩心经慢慢的念了三遍,记得快的人很快就记得了,下面的人更是疯狂了:“你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了?”
百幻睁开眼睛,里面是满满的笑意:“这位兄弟说的不错,我就是要每一个人都会,都能学,都能身体健康的活着,武术,本来就是强身健体的,却沦为争强斗胜,尔虞我诈的手段,让白莲蒙污,今日我还它真颜,明天何处不武林?”
只见他神色凛然,双手抱拳,大喝一声:“笑罗汉袈裟一式,笑邀明月。”
全身立即展开架势,提起,出拳,甩身,如同翻飞的蝴蝶,曼舞在城墙上,那些武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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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幻搂住孤独,缩小的朝曦,吻着她的发丝,感受着她内心的惶恐和焦躁:“该是我承担的责任的,你不用自己承担的,放心,我已经办好了一切,我回来后就通知了他们两大世家,他们的族长以先辈的名义,替他们办了冥婚,同穴而葬,重新记入族谱,我想,他们若是在天有灵,会明白我们做的一切的。”
朝曦感觉到了他的温软的声调:“为什么你的心那么宽大?大的可以装下辽阔的大海?我的心却是那么小,小的只能装下一个你。”
百幻醉人的笑容缓缓展开:“我心里的大海有一个你,你心里的我有一个大海,你说是你的心大,还是我的心大?”
朝曦想自己定是醉了,被浓厚的酒香熏醉了,不然,怎么会软化在他的温言软语里,全身轻飘飘的,不知明日是何夕。
见过王妃,才知道世上居然有如此温柔端庄的女人,富贵而不逼人,雍容而不俗气,典雅而不清淡,浓妆淡抹总相宜。可是总是不习惯她的亲热,在冷淡的朝曦眼里,她似乎太过于热情了,好像真个把自己当成儿媳了,而她却是被派来杀她的杀手,可不是滑天下之大稽?早早退开,不愿意扯入过多的感情,一个百幻已经让她很难把握住自己了,她不知道在爱情和亲情的强烈攻势下,她还能守护好自己的堡垒吗?
那些姐姐妹妹更是热情的不得了,简直恨不得每个人都说上话,朝曦听着叽叽喳喳的声音真是头疼不已,好在一个穿鹅黄色衣服的女子拦开了大家,拉着她的手道:“真是个标致的女孩,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待百幻啊,不许欺负他的。”
朝曦愣了神,人家的亲人不都是要安慰未来媳fù,不让男人欺负女人的吗?怎么到他家就成她会欺负他了?难道她长的很母老虎或者母夜叉?还是百幻最拿手的就是扮猪吃老虎?
原来她是百幻最小的姐姐:“百幻是后来才回来的,那时候我最小,心高气傲,认为就是因为他,父亲才抛弃了我们姐妹,可恨他了,可是他很讨姐姐们的喜欢,大伯和伯母也很喜欢他,我就更讨厌他了,可是他一直很想讨我的欢喜,有一年,我很迷戏曲,可是家风严厉,不让看那些东西,他一个人大热天跑出去,上了第一藏书楼,点名要看《牡丹亭》,楼主不让,便出了难题考他,要他在一炷香之内把一本他从未看过的书倒背出来,你常听说倒背如流,不过是夸张罢了,拿楼主却是真真要弟弟倒背出来,莫说是倒背,就是顺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也是极难的,偏偏百幻不信,硬是接了这挑战,居然真让他倒背出来了,反让那楼主连书都翻不齐了,拿楼主连连叹服,就把书给了弟弟,回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且下了大雨,因为他一向住在王府,这里的门房早就关了大门,去安歇了,他一个人待在外面,进不来,只好凭着点三脚猫的功夫爬墙进来,淋了一身的泥水,到我房间,我还道哪里来的小泥人,他却抹了满脸的雨水,从怀中掏出油纸包裹的好好的书递给我,说是给我庆生的礼物,那晚上,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哭,抱着弟弟,哭了个够,你说,这般好的孩子,岂容他人欺负了去?所以啊,我们这些姐姐,定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听了她说了那么多,再加上各位姐姐七嘴八舌的教导,朝曦明白了,这些姐姐可是一个劲的护着百幻,就怕他吃亏,可真是王府的少公子,连平辈都宠爱着他,朝曦却只能连连点头,欺负?哼,总是要欺负回来的。那些姐姐是不知道,她是如何如何的欺负百幻,要是知道了,朝曦只怕连门都出不了了。
真心相印
一日无风,夕阳西下,晚霞印在天边,火烧云般的火热。
算算日子,离最后的日子还有十来天,十天后,一切终将终结。
没想到小叫天居然登门拜访,望着这个大师兄,朝曦是不知道认还是不认?反是小叫天大大方方的叫了声师妹,后来就越发的亲切起来,倒是让朝曦不知所措。
“小师妹啊,师父还好?小三可好?小师弟可好?”小叫天把朝曦拉出门,顺着长安大街往郊外走去,亲密的拉家常,好像他们是一家人一样。
朝曦避开小叫天无所忌惮的举动:“大师兄,大家都好,不过很快,大家都要不好了。”
小叫天哈哈大笑:“这也好啊,太平日子过多了,自然要有点有趣的事情来,你下次回去的时候告诉小三,他的下盘还是不稳,小时候教了那么多次,还是没改过来,你可不要学他的老毛病,不过剑法凌厉多了,值得表扬。”
三师兄伟大的形象轰然倒塌,在小叫天眼里,三师兄永远是个在该做好事情没做好,没想做好的事情偏偏做的最好的人,而且,是个屡教屡犯的聪明孩子,总是让人头疼不已,小叫天绘声绘色的描绘着,朝曦却没有心思听,远处雷声隆隆,青竹摇曳,斑驳出许多怪异,天色暗黑,乌雀星稀,蒙蒙细雨已经纷纷落下,沾了一身湿意,小叫天拉着朝曦小跑起来,却不是回园子,而是越往郊外而去,朝曦虽是不怕,可也是狐疑的很,他想先下手为强?
穿过幽暗的竹林,是条宽阔的大河,水波不兴,长长的桥身横亘在暗处,光亮之处却是许多莲花灯,粉红色的灯顺着水波缓缓流下,拉出长长的色带,一朵一朵,好像盛开在水面上的金色莲花,摇曳生姿,在黑暗的夜幕下,它们和细雨一起点缀着寂静,纷飞的细雨朦朦胧胧,把一切都笼罩在模糊不清的幽静中,一叶扁舟上,百幻放下最后一朵莲花灯,看着它和其他的灯一起守护着小小的扁舟。
小叫天推了下呆若木鸡的朝曦:“还不下去?”
百幻的面容在细雨笼罩下的灯光里,模糊不清,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却听到他的清脆嘹亮的声音响彻在空旷的夜色里:“南屏晚钟声,日落近黄昏。霎时乌云布,风卷雨倾盆。不如雇船归,免湿新衣襟。这位客官可是要渡船?”
朝曦看见他伸出右手,微雨落在手心上面,让她想到句古话,那是三师兄经常念叨的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朝曦内心涌起莫名的感动,汹涌澎湃的情愫几乎要湮没了她,一个翻转,轻巧的落在乌篷船上,好像凌波仙子现身,空谷幽兰出世,轻轻的搭上百幻的手,在烟波蒙蒙的河面上,是如此的梦幻。
岸上的小叫天高声唱道:“最爱西湖三月天,一场酒醉结奇缘,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挥手作别有情人。
百幻把朝曦拉下来:“高人,上面风雨凄凉,下有暖炉暖茶,屈尊下来可好?”
朝曦落入他温暖的怀抱,笑抿着嘴道:“今日如何好兴致?”
百幻拍去她身上的雨珠,端杯清茶暖着她的手:“和你在一起,日日是好日子,如何不好兴致?”
两人偎依着坐在船舱里,一件猩红的披风围着两人,闻着舱内汩汩冒着热气的毛尖清茶,听细雨打在乌篷船顶的稀稀落落的声音,看百朵莲灯散开在水面上,晕染着烟青色的水波,朝曦觉得无比的幸福,幸福是什么滋味?幸福是有个这样的夜晚,两个人偎依着,一起看天看云,不需要言语,眼波流转就明白了一切,那晕红的脸庞,那暧昧的情愫,那昏黄的灯景,如梦似幻的感觉,就是幸福的真谛。
朝曦听着水波在船底哗哗的流过,忽然困倦起来,把头靠在百幻肩上,微微眯上了眼睛:“这里好低,为什么我还是很困?”
“因为我在你身边,睡吧,天天睡凉亭上,也该改改这毛病了。不然新房都得建在树上了,岂不是成猴子了?”百幻搂紧了朝曦,把她严严实实的包裹在自己怀里,一个人承受着外头扑面而来的风雨。
“新房?谁的新房?新娘子漂亮吗?”朝曦已经意识涣散了。
“很漂亮,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姑娘,只是她自己一直都不知道罢了。”百幻低吟着:“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遨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何时见许兮,慰我旁徨,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使我沦亡。”
朝曦沉沦在这美妙的歌声中,不愿醒来。
还有三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也是她大喜的日子,屋里屋外都忙坏了,那些姐姐更是从婆家搬了许多首饰配件来,一套一套新衣试了又试,换了又换,首饰也是配了又配,那些姐姐虽然可爱,可是要统一她们的意见,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刚配好,这边姐姐说不好看,又得再试,朝曦几乎快被她们的声音折磨的发疯,希望百幻能出来解救她出来,真是奇怪了,平日他总是准时的到,今日倒不来了:“百幻呢?怎么不见他人?”
小姐姐嘻嘻笑道:“怎么,才隔一天,就想他了?放心,三天后你就可以天天看着他了,想看多久都可以,我们这的风俗是新婚前三天,新人是不许见面的,不然不吉利,弟弟也想进来的呢,几乎是望穿秋水,再过三天,只怕都可以把我们院子的墙给望穿了呢。”
几位姐姐都笑起来,朝曦尴尬的陪笑着:“那王妃呢?我总可以见见她吧。”
“当然见的,可是王妃多年前为了百幻的婚事许了愿,这三天还愿去了,所以啊,这三天,你得陪我们了,来来来,姐妹们,看看这耳环可好看?”于是又是一片狂轰滥zhà的声音。朝曦差点昏过去。
三天都见不到他,朝曦的日子都不知道怎么打发,刚刚逃离姐姐们的爱心折磨,朝曦躲在树上,看着满屋子的喜字,耀眼的几乎是刺眼,这是她的喜事吗?她真的要成亲了开始新的生活了吗?为什么她想到的却是结束?
一只鸽子不合时宜的飞起,这个时辰,鸽子是不喜欢外出的,朝曦不假思索的抓住了鸽子,见它脚下绑着红色的细绳,上面是一小片纸条,展开一看,是百幻力透纸背的书法:一日不见兮,思曦如狂,伊人难述兮,憔悴如斯。
朝曦笑笑,放飞了鸽子,揣着纸条,心几乎要飞起来,雀跃着跳下树,就遇见一个男仆,男仆拦住朝曦,口中念念有词:“少爷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见他毫无表情,方知道他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鹦鹉学舌的把百幻的话背了出来,也是难为他了,朝曦这才把羞涩的心放宽了,淡淡得笑了,递给他一朵银莲花,让他拿给百幻。
路过荷花池,一个女仆行了礼,笑道:“少爷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
朝曦想了想,随手摘了几朵红色的郁金香递给她。女仆笑着转身离开了。
一个小孩子跑过来,nǎi声nǎi气的说道:“大哥哥说,忍把千金酬一笑?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嗯,姐姐,是什么意思啊?哥哥让我问你。”
朝曦几乎忍俊不禁了,递给他月见草:“意思就是哥哥想要我这根草,你去拿给哥哥,好吗?”
这一天,朝曦都忙的不得了,几乎每一个遇上的仆人都成了他的传话筒,好像他一直待在她身边一样,一刻也没有离开。
第二天,朝曦再次抓到只鸽子,上书:两日不见兮,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百花时。
第三天:三日不见兮,如隔三秋,待明日,愁尽开怀,与君醉。
同一天,城外城楼上,一顶深黑色的尼布八人大轿停靠在角落里,旁里是几个魁梧的汉子守着,不让人靠近半分。
一身青布长衫的百幻,在高高的护城墙楼上,立在凛凛寒风中,看起来潇洒出尘,飘飘然不若凡人。
一群喧闹的人群都止住了喧哗,急切的等待着什么。
百幻微笑,扫视了一眼,也看到了黑色轿子,他清清嗓子,声音悦耳动听:“各位武林同道,我曾经发向江湖,说我今日会到此,虽然我已经被赦免,成为庶人,可是各位依然给了我很大的面子,依约前来,肖某万分感谢,五十万两白银虽然没有了,我却是说话算话的,你们不会后悔前来白来一趟的。”
下面有人喊着:“你的家产都充公了,你拿什么给我们?”
肖百幻俊逸的脸,是温和而礼貌的,透着股祥和的佛气:“你说达摩大师的修身心经价值多少?”
那人诧异道:“拿可是无价之宝,你难道要把这个送给我们其中的某个人?”
百幻的眼睛眯了起来:“你们都认为这本达摩心经比五十万两更多,是吗?”
下面的人沸腾起来,不知道是谁那么幸运可以得到,已经有人跃跃yù试了:“笑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虽然达摩心经无价之宝,可是,你给了无能保护他的人,不是给人带来杀身之祸吗?他若死了,岂不是你之罪过?”
百幻闭上疲倦的眼睛:“我保证,得到心经的人,绝对不会因为心经而死,他若是死了,也是别的缘由,因为,我打算把心经心法告诉你们每一个人,给予你们每一个人超过五十万两的东西,你们听好了。”
他把达摩心经慢慢的念了三遍,记得快的人很快就记得了,下面的人更是疯狂了:“你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了?”
百幻睁开眼睛,里面是满满的笑意:“这位兄弟说的不错,我就是要每一个人都会,都能学,都能身体健康的活着,武术,本来就是强身健体的,却沦为争强斗胜,尔虞我诈的手段,让白莲蒙污,今日我还它真颜,明天何处不武林?”
只见他神色凛然,双手抱拳,大喝一声:“笑罗汉袈裟一式,笑邀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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