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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章

  就做出了裂唇嗅的表情。乐美转过身,尾巴翘起,她知道,奥罗斯会跟上来的。

  狮群中不只乐美一头没有孩子的母狮,但她却是第一个对奥罗斯发出邀请的。

  或许奥罗斯现在还会迫不及待的跟上去,但随着时间推移,他的兴趣会逐渐减弱,要应付所有想要幼崽的老婆,奥罗斯要加倍努力才行。

  一连四天,奥罗斯都和乐美呆在一起,乐美心满意足的离开之后,没等奥罗斯喘口气,另一头母狮风情万种的朝他走了过来……

  又四天,满足的母狮离开,紧接着是第三头,第四头……

  雄壮的狮王只能在母狮们换班时才能抽空吃点东西。当然,为了让奥罗斯保持体力,母狮们也不会吝啬,她们将捕捉到的一整头角马都给了奥罗斯。

  狮王一边撕扯着角马ròu,看一眼等在一边的老婆,母狮注意到他的目光,朝他呲了呲牙,又抛了个媚眼。

  这两个动作放在一起,很恐怖。

  但对于雄狮来说,母狮这样做,简直诱人无比。

  奥罗斯大口的吞着角马ròu,暗地里握了一下爪子,考验咱的时候到了,拼了!

  第一百零九章

  雨季的到来唤醒了草原上所有的生命,今年的雨量充沛,几场大雨过后,不只是青草茁壮生长,迁徙的兽群回到三角洲,这片草原的常住居民,大量的行军虫也出现了。这种毛毛虫生活在地面上,靠啃食青草为生,可以自如的在地面上爬行。一般每隔十年左右才会大规模的出现。食草动物并不喜欢他们,这种毛毛虫会和他们争夺食物,食虫的鸟类却十分高兴,行军虫的数量惊人,代表他们短时间内都不愁吃的了。

  这种大摇大摆爬在地上和草茎上的毛毛虫,比藏在泥土里的虫子好捉多了。当然,味道也很不错。

  很多生活在草原上的鸟类都赶来赴这场盛宴。

  大个子的长腿秃鹳和一些小个子的鸟一起在草丛中捕捉着行军虫,虽然他们也喜欢跟随在秃鹫身后,捡拾或者抢夺腐ròu,却也喜欢自己捕捉猎物。他们的大嘴十分灵活的叼起软乎乎的毛毛虫,轻轻一扔,就吞进了嘴里。对秃鹳来说,行军虫的个头太小,他们需要不停的吃,才能满足胃口。不过雨季永远不需要为食物担心,奎利亚雀的巢穴也是秃鹳食物的重要来源。吃种子的奎利亚雀习惯群居,喜欢将巢筑在一起。在奎利亚雀生活的树上,总是能看到成百甚至上千个用草和细小树枝编织的鸟巢,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小奎利亚雀就生活在里面。秃鹳唯一要做的,就是站在树枝上,保持自己的平衡,然后低下头,用长长的嘴将雏鸟从巢里叼出来。

  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免费的自助餐。

  罗乔领地中的一棵无花果树上也生活着一大群奎利亚雀。他们仿佛是一夜之间突然出现的,大群的飞在一起,呼啦啦的拍动着翅膀,仿佛能遮盖一片天空。奎利亚雀的叫声很悦耳,但猎豹一家却对这个新来的邻居异常的不满。这群小鸟几乎是从早叫到晚,没有停歇的时候。猎豹们被他们吵得额头青筋直蹦。

  任谁想要休息的时候,耳边有这么一群聒噪的家伙,脸色都不会多好看。

  鸟类不在猎豹的食谱上,但罗乔发誓,如果这群家伙再敢天没亮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话,他绝对会让他们好看!

  就算他逮不住,不是还有蒙蒂吗?

  想到蒙蒂,罗乔本能的朝沙姆看了一眼,颇有些心虚。

  沙姆和三只幼崽留在了他的领地中,沙姆依旧对罗乔和一只雄花豹搅合在一起感到不满。尽管罗乔和她解释过了,甚至违心的将蒙蒂欺负他,调戏他,那啥他的事情都揭过不谈,只和沙姆说了蒙蒂几次三番帮他,还给他提供了食物的事情,沙姆依旧对蒙蒂没有丝毫的好印象。

  原因很简单,除了罗乔,没有一只猎豹会对花豹产生好感!

  对一个随时可能袭击自己,甚至杀死自己的家伙产生好感,不是脑子发抽吗?这就和鬣狗要和狮子开展睦邻友好活动一样,除了找死没有其他解释。

  在沙姆眼中,罗乔就属于这种脑子拎不清的。她真不想承认这头猎豹是她生的。

  “你确定他不会在某一天,突然翻脸咬死你?连最没脑子的疣猪,都不会认为花豹是表里如一的家伙。”沙姆一边舔着西岚的脸颊和下巴,帮她清理沾到的猎物血迹,一边对罗乔说道。

  虽然沙姆的语气不太好,可罗乔依然能听出,她是关心他的。果然,有妈的孩子是块宝啊。

  沙姆被罗乔晶晶亮的眼神看得背后发凉,真的很想再给他几爪子。

  虽然这个儿子时常犯二,再教育了也没办法把他掰正,但沙姆不得不承认,罗乔捕猎的能力还算过得去。母子俩刚刚合作捕获了一头葛氏羚。这种大个子羚羊,就算是雌xìng,也长着锋利的硬角,个头也比猎豹大得多,相对的,力气也很大。

  单只猎豹很难捕获成年的葛氏羚,一个不慎,还可能受伤甚至丧命。

  不过jiāo配的的渴望让雄xìng葛氏羚放松了对外界环境的警惕,一心只想打败对手,赢得母羚羊的欢心。葛氏羚的争斗不像其他羚羊,雄羚羊不会冲上来就用角决斗,两头雄羚羊会并排走在一起,趁机打量对方,衡量一下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弱的一方会自动离开。如果双方旗鼓相当,任何一方都不愿意让步的话,争斗就不可避免。

  罗乔和沙姆盯上的,就是正在争斗中的一头雄xìng葛氏羚。他不慎被另一头葛氏羚的角划伤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肾上腺激素的飙升,让他忘记了疼痛,仍在和对方缠斗着。

  罗乔和沙姆悄无声息的潜伏在高草丛里,距离两头葛氏羚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五只小猎豹跟在他们的身后,保持一定距离。小猎豹们低下头,将自己隐藏在草丛中,就像罗乔和沙姆做的那样。如果他们想吃到羚羊ròu,就不能随意乱动,也不能发出任何声响。

  终于,受伤的葛氏羚跪倒在了地上,胜利者扬长而去,只是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几乎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这场争斗里,如果另一个竞争者出现,这头雄xìng葛氏羚,也难免失败的命运。

  不过,他总是比跪在地上的同类要幸运得多,至少,不会有几只饥肠辘辘的猎豹用看鲜ròu的目光盯着他。尽管,这种安全也只是暂时的。

  跪倒在地上的葛氏羚侧过头,舔着伤口,完全没有发现草丛中隐藏的掠食者。沙姆瞅准时机,闪电般从草丛中跃了出去,受惊的葛氏羚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就跑。伤势迟滞了他的动作和速度,可强壮的体格还是让沙姆很难用爪子将他绊倒。

  罗乔冲上去帮忙,却遇到了和沙姆一样的问题。两头加起来不到一百八十斤的猎豹,想扑倒一头雄xìng葛氏羚,是很困难的事情,即便猎物受伤了,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手的。

  罗乔干脆变换形态,抓起一块石头,又冲了上去。灵活的避开葛氏羚的攻击,抓着他的硬角,顺着葛氏羚的力道就跳到了他的身上。罗乔用双腿夹紧葛氏羚的脖子,一只手抓紧了羚羊角,抡起另一条胳膊,手里的石头照着葛氏羚的头就砸了下去!

  一下,葛氏羚疼得发狂;

  两下,葛氏羚的腿开始打颤;

  三下,葛氏羚跪倒在地,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

  罗乔紧接着又是狠狠的一下,顿时,葛氏羚脑浆迸裂,混合着鲜红的血溅到了罗乔的脸上和身上。

  温热的血液气味刺激了罗乔的味蕾,抬起手背蹭了一下,看着那抹鲜红,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一口,入口的味道让他眯起了眼睛。

  沙姆从罗乔举着石头跳上羚羊背的那一刻开始就愣住了,她活了快十四年,从来没见过有哪只猎豹会像罗乔这样捕猎。沙姆之前和罗乔生活过一段时间,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捕猎方式,可沙姆依旧有些无法接受。

  撇开锋利的牙齿和爪子,用石头?

  沙姆也变换了形态,捡起被罗乔丢到一边的石头,看着石头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和脑浆,走到已经倒地不起的葛氏羚跟前,蹲下,在罗乔诧异的目光中,狠狠的砸了下去。

  然后,羚羊的头骨碎了,脑袋扁了……

  如果不幸的羚羊能够开口的话,他绝对会破口大骂:特马地捕猎就捕猎,老子又不是没被追杀过,不带这么残忍的!死都死了,还要把脑袋拍扁,太特马地不人道了!

  罗乔看着被沙姆二度蹂躏的葛氏羚,忍不住为这头葛氏羚掬一把同情之泪。

  好吧,这头羚羊是他杀死的,他这纯粹是鳄鱼的眼泪,可他乐意!鳄鱼泪也是泪!

  鳄鱼表示自己很无辜,大家对他的误会不是一般的深,他一年中只吃几顿,大部分时间都是不杀生的。相比起隔两三天就要开杀戒的猎豹来说,他要善良得多。当然,如果鳄鱼不是正守着一头角马的尸体,张着大嘴等待开餐,这句话会更有说服力。

  沙姆将石头扔到一边,她承认,这种方法是可以快速杀死猎物,但前提是必须追上猎物!所以,对她来说,还是用处不大。除非是大个子的家伙,例如这头葛氏羚,抓捕瞪羚和野兔,根本就不需要多此一举,直接冲上去咬脖子就对了。

  雄xìng葛氏羚对猎豹来说太重了,就算罗乔和沙姆合力,也没办法将猎物拖进草丛。他们只能将五只小猎豹叫到猎物跟前,用最快的速度开吃,能吃多少吃多少。在没什么遮掩的地方,秃鹫很快就会发现这头猎物了。

  于此同时,希达仍在和她的追求者玩着你追我赶的游戏,和前几天有所不同的是,又有三只陌生的公猎豹加入了追求者的行列。他们是兄弟,跟随迁徙的角马群来到这片三角洲,正打算在这里划定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三兄弟是强有力的竞争者,除了帕森和杰洛兄弟,另外两头公猎豹,注定要提前出局了。

  希达不在乎这三头公猎豹从哪里来,有没有自己的领地,她只需要确定,他们是不是够强壮,能不能让她生下健康的幼崽,就可以了。

  七只公猎豹和一只母猎豹,这群猎豹十分显眼,走到哪里都会引起注意。所有看到他们的食草动物都会提高警惕。但这八只猎豹现在的心思并不在捕猎上,羚羊和角马们可以暂时把提到嗓子眼的心放回去了。

  罗乔和沙姆一家正吃着ròu,另一头曾参与争斗,并且取得胜利的葛氏羚最终也没有获得姑娘的青睐,他刚回到群体,就被另一头挑战的葛氏羚击败了。没等伤心的小伙子舔舐好伤口,一头花豹伏击了这个羚羊群,被击败的雄xìng葛氏羚成了这头花豹的猎物,和丧生在猎豹爪下的同伴一样,提前结束了他们的雨季。

  蒙蒂咬断了猎物的脊椎,确定他停止呼吸之后,将猎物藏进了灌木丛里。相比起对葛氏羚束手无策的猎豹来说,花豹的力量十分惊人,可以拖动自身体重几倍的猎物,这头葛氏羚对蒙蒂来说不成问题。但他很难在附近找到一棵可以承受这头羚羊重量的树枝,他必须先吃掉一些ròu,如果有必要,还会将羚羊的内脏掏出来丢掉,以此来减轻猎物的重量。

  蒙蒂将猎物藏得十分隐蔽,秃鹫很难发现,鬣狗也没有出现。他捕杀这头葛氏羚并不是偶然,虽然罗乔不愿意自己去他的领地,可没说不许自己跟在他的身后。蒙蒂不打算浪费任何时间,一旦沙姆和她的幼崽们离开,他就会要求罗乔兑现承诺过的“好处”。

  他没办法解释这种心情,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最终,蒙蒂将这种急切归于雨季的关系。

  如果碧翠丝和其他四头离开的母花豹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嗤之以鼻,顺便对蒙蒂竖起爪子正中的脚趾。

  什么叫死鸭子嘴硬?什么叫虚伪狡诈?什么叫区别对待?

  蒙蒂这就是!

  第一百一十章

  雄狮是草原上力量和王者的象征。他们威武,强悍,脖颈上的鬃毛让他们看起来更加强壮,具有更强的威慑力。对母狮来说,鬃毛浓密的雄狮,代表着更加优秀的基因,将和她们繁衍出更加健康,强壮的后代。

  雄狮只是狮群的过客,母狮才是狮群真正的领导者,生活在同一片领地中的母狮群体基本都有血缘关系。她们彼此或为姐妹,表姐妹,或为母女,有时,还有祖母。不过为了防止近亲繁殖,一旦狮群的狮王是强悍的进化种,并且在狮群中停留的时间超过两年,年轻的母狮将被赶走,重新划分领地,迎接新的狮王。

  母狮们并不能说出这样做的具体理由,但世代繁衍的自然规律,告诉她们,必须这样做。

  奥罗斯狮群的十二头母狮都有血缘关系,主要来自母系家族的传承。在奥罗斯之前,这个狮群的狮王都不会停留超过两年,奥罗斯将打破这个规律。虽然他占领狮群的时间满打满算刚满一年,但他足够强悍,并且正值盛年,母狮们必须考虑,在十一头幼崽长大之后,全部赶走他们。以往只需要赶走小雄狮就可以了,但很显然,除非奥罗斯允许另一头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雄狮进入狮群,否则,母狮们的女儿,也必须离开。

  惯于唯我独尊的奥罗斯会允许某个家伙住他的房,和他老婆亲亲我我,还要占他女儿便宜吗?

  当然不可能。

  所以,这些幼崽将全部离开母亲,独自生活。

  这个年纪的幼崽正是爱玩爱闹的时候,乐美留下照顾他们,其余的母狮都去捕猎了。

  狮王奥罗终于有了空闲下来的时间。

  自从母狮们进入发情期以来,他就开始不停的日夜cāo劳,耐力和体力都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一头母狮,奥罗斯应付自如,两头母狮,奥罗斯依旧应付自如,三头母狮,奥罗斯开始体力不支,四头母狮,奥罗斯的腿开始打颤,五头母狮,奥罗所几乎想趴在地上长睡不起了……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奥罗斯几乎X尽狮亡,不过为了维护狮王的尊严,避免流浪雄狮有机可趁,奥罗斯顽强的挺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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