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手术到一半,出现了恶xìng高热,患者当场就死亡了。”
“恶xìng高热是什么?”
“全麻的并发症。”他说。
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自己的情绪,接着又淡淡得说:“我就站在旁边,她活着的时最后一句话是麻醉前躺在手术床上对我说的。”
“说的什么?”
“我不知道,我当时没注意听。”电话那一头的背景静极了,他沉默了良久后,又重复了一次,“我居然没有注意听。”
她的心也跟着难受起来。
“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关于你。”他说。
“我?”
“你出车祸那天,我载你去医院,你坐在我旁边,眼睛闭着,没动也没说话,就是那个时候。”他慢慢地说着,声音中带着点能让人微醺的魅力。
她听着这个嗓音说出的这些字句,心跳微微一滞。
他肯定不知道,她有多爱他的声音。
冰冷的时候,微恼的时候,漠不关心的时候,云淡风轻地回顾着自己身世的时候,安慰鼓励的时候,还有就是说他喜欢她的时候,每一个语调都那么让人沉醉。
这几天每晚打电话几乎成了彼此的习惯,她会说很多话,他有时候会问几句,有时候只“嗯”、“嗯”地应着,有时候又会被逗笑,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聆听。此刻,艾景初缓缓地在一千里外对她说这些往事,而且是关于她的事情,格外引人心颤。
她,有点想他了。
4
离开A市的第八天,正好周六,曾鲤结束旅途,坐上回家的航班。
在机场,曾鲤推着行礼从里面出来,远远地看到了等着她的艾景初,显然他早就发现了她,嘴角扬起来微微一笑。
她回到住处,把行礼打开,将给大家带的纪念品一一归类,然后就打电话将马依依他们约出来吃饭,顺便拔艾景初正式介绍给闺蜜。
曾鲤坐上车,对艾景初说:“对了,有礼物给你。”她掏出个盒子,里面是一挂菩提子串的挂饰,下面留着粉色的流苏,“我去庙里请的,可以挂车上。”
“我也有?”
“当然了。”曾鲤点头。
他欣然收下。
“我以前经常搬家换学校,所以和我有来往的同学不多,马依依和伍颖算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了。”曾鲤说。
“恩。”艾景初明白。
饭桌上有五个人,伍颖带着宁峰,而马依依则是孤身前往。
马依依扫了一眼曾鲤和艾景初,又扫了一眼伍颖跟宁峰,“瞧着成双成对的,存心给我添堵,早知道,我该把窦窦给带上。”
伍颖瞄她,“羡慕了吧?你应该把潘思宇带上才对,人家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好,比我小耶,等我老了,他还艳光四shè,太有风险了,你看艾医生跟曾鲤的年纪就很配。”
“那曾鲤可得捂紧点,别让马依依抢了。”伍颖揶揄道。
“呸呸呸,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你想吃也要人家看的上啊。”伍颖说话间上下打量了下马依依,随后啧啧啧地摇头。
“我差哪儿了?”马依依问,“曾鲤你说,不,艾医生,你说!”
艾景初看了看曾鲤,又看了看马依依,正要张嘴回答,曾鲤立刻打断了他,免得他又直截了当地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别理她们,她俩从小就这样。”曾鲤说,“一天到晚都在拌嘴,就跟冤家似的。”
宁峰笑着附和,“但是感情又好得要命,让人吃醋。”
说起这个,几个人又聊到大学里的趣事,马依依说:“我被吓得最惨的那次,罪魁祸首是曾鲤。”
“我知道,我知道。”伍颖高呼。
“不准说。”曾鲤想要制止马依依。
“也不是多破坏形象的事情,人家景初君肯定也很想知道。”她们一顿饭吃到一半,发现他只是不善于说话,其实并不难处,所以越来越随意。
艾景初笑了笑,俨然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梦,突然听见哗啦一声响,很大的动静,然后蚊帐、墙灰、小石块就掉了我满脸,我吓得以为地震了。结果伍颖打开灯一看,发现曾鲤从上铺掉了下来,她裹着蚊帐,身体被拖在半空中悬着没落地,但是我的蚊帐和她的连在一起,里面两个头都钉在一面墙上,所以一起被拽下来了。”
“还有,还有,”伍颖补充,“曾鲤每次期末考试,头一天都会去买统一100的方便面在寝室里吃。”
饭局就这样在马依依和伍颖踊跃“检举”曾鲤的大学囧事中结束了。
艾景初从中间开始到最后,嘴角一直挂着笑。
吃过饭,她们老规矩是不打牌就K歌。
最后,五个人去歌城唱歌。
三个女生一起捧着话筒引吭高歌,而宁峰和艾景初便叫了一打啤酒,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你上次要找的唇裂的孩子叫马小兵,我已经问到了,我去过一次他父母租房子的地方,但是没有找到人。”宁峰和艾景初说起那件事情来,“你要是着急的话,我们俩抽个时间再去一次。”
“谢谢。”艾景初说。
“如果找不着,可以去他们老家,地址我也知道。”宁峰说。
音乐实在太吵,他们的谈话基本进行不下去了,随后,宁峰也被拉去跟伍颖情歌对唱。
艾景初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挥挥在门口遇见曾鲤。
他看到她第一句话就是:“统一100,考试必过。”
“讨厌!”她抡起拳头就像扁他,都怪伍颖和马依依,什么事都拿出来说,太丢脸了。
等他俩一回到包房,马依依就将话筒递给曾鲤和艾景初,“时间留给你俩了,必须唱啊。”
艾景初无奈地看了曾鲤一眼,他之前一直说不会来推脱,甚至躲到洗手间去了。
“艾医生,你要是在搪塞,我们可不依了。”马依依说。
曾鲤拉着他小声的说:“不如就随便唱两句吧?不然,她们不会放过你的。”
“不放过我会怎么样?”艾景初问。
“把你灌趴下。”曾鲤说。
“那就把我灌趴下吧。”艾景初一幅破罐子破摔的模样。
“你想得太简单了,是灌趴下之后在折磨你,而且你不知道你喝多了会说胡话吗?”“我说过什么胡话了?”
“下次录下来给你听。”
伍颖问:“你们两口子的情话嘀咕完没有?再嘀咕下去,我就替你们点《纤夫的爱》了啊。”
“或者潘大叔的《过河》也不错,哥哥妹妹的多贴心。”马依依提议。
艾景初显然不知道这是些什么歌,一脸茫然还是不答应。
“你要是不唱,我不会同意曾鲤和你好的,她从小什么都听我们俩的。”马依依壮着胆子威胁他。
曾鲤从未见过那么孤立无助的艾景初,于心不忍道:“算了吧,我们唱首英文的,你英文那么牛,她俩都是英语白痴,唱错了也不知道,轮你的地方,我替你唱,你跟着哼就行了。”
最终,艾景初只得赶鸭子上架,等他一开口,其余四个人才明白,原来他说不会唱歌是真的。明明每个字都在拍子上,但是调子又听起来那么奇怪,估计如果没有伴奏,外面的人无论如何也猜不出来他究竟唱的是哪首。
唱完之后,大家都没说话,包厢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倒是宁峰打破僵局说了一句:“曾鲤唱歌还是这么好听。”
回家的路上,曾鲤开着车,一直在乐。
“有那么好笑吗?”艾景初问。
“嗯。终于找到某人的软肋了,好开心。”曾鲤答。
她一直以为他那副声音唱起情歌来肯定更加迷人。前几天,她没在电话里说实话,其实她旅行的时候很迷的那个酒吧歌手是男的,而且声音和艾景初有些神似,所以她也幻想过他唱歌时候会是什么样子。马依依他们起哄的时候,她也存了私心。
“我送你回家?”她问。
“先去你家。”他说。
“干吗?”
他沉默了下,没有立刻回答,稍后将脸望向窗外,缓缓说:“没什么,就是想和你多待会儿。”
“哦。”她生硬地映着,但是心里跟吃了蜜似的。
过了会儿,他又说:“我喜欢你唱的哪首歌。”他也没想到,曾鲤唱歌会那么好听。
“什么歌?”
“名字没注意,歌词里有句‘我的外婆’。”
“你喜欢我唱歌你听啊。”曾鲤说。
“恩。”
“现在?”
“嗯。”
“清唱?”
“嗯。”
“我在开车。”
“jiāo规有没有说开车不能唱歌。”他理直气壮。
曾鲤也是极喜欢这首歌,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歌词,就开始轻轻唱起来:
我的小时候,吵闹任xìng时侯
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
夏天的午后,老老的歌安慰我……
没有伴奏,没有混响,就在车厢内狭小的空间里,又有点小小的回音,歌声显得更加动人。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
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
是否chéng rén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
他的脸一直朝着侧窗,默然无语地听着,等到曾鲤唱完,也没有说话,以至于曾鲤以为他睡着了。
“被催眠了?”
“没有。”他说。
曾鲤瞅了他一眼,只看到这人的后脑勺。
“你把车靠边。”他转过脸来说。
“干吗?”
“靠边。”他说。
曾鲤打了右转灯,在路边缓缓减速。她刚挺好,他的手就伸过来托住她的下巴,身体朝左倾,浅浅亲了她一下。
“会有人看到的。”曾鲤挣扎。
“看到怎么了,我又不犯法。”
“是是是,jiāo规也没有这条。”
他看着她的嘴,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你下次复诊记得给周纹说,矫治器上门牙那儿有点刮嘴唇,叫她弄一弄。”
曾鲤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脸蛋又红了,“你自己跟她说。”
“那她会好奇为什么我这么清楚。”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曾鲤鼓起腮帮子,恨不得掐住他脖子。
回到曾鲤住处,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是曾妈妈留的:给你打电话没有通,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记得喝。日期落的是昨天。
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
曾鲤打开冰箱,发现是一盅排骨汤,她倒在锅里烧开后,端了出去。
曾鲤说:“我妈做的,她做东西挺好吃的,你试试。”
艾景初开始不喝,后来听曾鲤这么说,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
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等ròu吃得差不多,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
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排骨加了山yào,汤汁十分鲜美,ròu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很小心,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他一直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十五章以心换心
1
第二天,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屋里没有床,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桌子是四方的,可以折叠那种,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
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
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
“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你们就不信,现在信了吧?”老王又说。
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替他点上火,抽了几口,又跟他拉了拉家常,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老王,说说怎么回事。”
老王抽了几口烟,原地蹲了下去。
宁峰陪着他也蹲着。
老王眯着眼睛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以前这姑娘和你,”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给他们捐衣服捐书,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
“村里穷,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放了学也没人管他,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还给饭钱吃,就让大娃去了。”
老王说这些的时候,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老王又说:“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据说老马是个哑巴,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fù。他打小有点疯癫,有时候好好的,有时候见人就骂,媳fù受不了就跟人跑了。现在年纪一大把,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翻翻垃圾箱,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
“你们见过马小兵了?”老王抬头问。
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见过。”而艾景初不置可否。
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孩子是个兔唇,鼻子也缺一块,喝水都呛,差点就死了,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你们别看他那样,脑子精灵的很,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急忙打发老马走了。”
“回你们村了?”宁峰问。
老王愣了下,随即敏感地问:“你们找马小兵干吗?”
“不是说了帮他吗?”宁峰说。
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表情冷漠的艾景初,“你……你们俩我认识,他不认识,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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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xìng高热是什么?”
“全麻的并发症。”他说。
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自己的情绪,接着又淡淡得说:“我就站在旁边,她活着的时最后一句话是麻醉前躺在手术床上对我说的。”
“说的什么?”
“我不知道,我当时没注意听。”电话那一头的背景静极了,他沉默了良久后,又重复了一次,“我居然没有注意听。”
她的心也跟着难受起来。
“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关于你。”他说。
“我?”
“你出车祸那天,我载你去医院,你坐在我旁边,眼睛闭着,没动也没说话,就是那个时候。”他慢慢地说着,声音中带着点能让人微醺的魅力。
她听着这个嗓音说出的这些字句,心跳微微一滞。
他肯定不知道,她有多爱他的声音。
冰冷的时候,微恼的时候,漠不关心的时候,云淡风轻地回顾着自己身世的时候,安慰鼓励的时候,还有就是说他喜欢她的时候,每一个语调都那么让人沉醉。
这几天每晚打电话几乎成了彼此的习惯,她会说很多话,他有时候会问几句,有时候只“嗯”、“嗯”地应着,有时候又会被逗笑,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聆听。此刻,艾景初缓缓地在一千里外对她说这些往事,而且是关于她的事情,格外引人心颤。
她,有点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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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A市的第八天,正好周六,曾鲤结束旅途,坐上回家的航班。
在机场,曾鲤推着行礼从里面出来,远远地看到了等着她的艾景初,显然他早就发现了她,嘴角扬起来微微一笑。
她回到住处,把行礼打开,将给大家带的纪念品一一归类,然后就打电话将马依依他们约出来吃饭,顺便拔艾景初正式介绍给闺蜜。
曾鲤坐上车,对艾景初说:“对了,有礼物给你。”她掏出个盒子,里面是一挂菩提子串的挂饰,下面留着粉色的流苏,“我去庙里请的,可以挂车上。”
“我也有?”
“当然了。”曾鲤点头。
他欣然收下。
“我以前经常搬家换学校,所以和我有来往的同学不多,马依依和伍颖算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了。”曾鲤说。
“恩。”艾景初明白。
饭桌上有五个人,伍颖带着宁峰,而马依依则是孤身前往。
马依依扫了一眼曾鲤和艾景初,又扫了一眼伍颖跟宁峰,“瞧着成双成对的,存心给我添堵,早知道,我该把窦窦给带上。”
伍颖瞄她,“羡慕了吧?你应该把潘思宇带上才对,人家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好,比我小耶,等我老了,他还艳光四shè,太有风险了,你看艾医生跟曾鲤的年纪就很配。”
“那曾鲤可得捂紧点,别让马依依抢了。”伍颖揶揄道。
“呸呸呸,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你想吃也要人家看的上啊。”伍颖说话间上下打量了下马依依,随后啧啧啧地摇头。
“我差哪儿了?”马依依问,“曾鲤你说,不,艾医生,你说!”
艾景初看了看曾鲤,又看了看马依依,正要张嘴回答,曾鲤立刻打断了他,免得他又直截了当地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别理她们,她俩从小就这样。”曾鲤说,“一天到晚都在拌嘴,就跟冤家似的。”
宁峰笑着附和,“但是感情又好得要命,让人吃醋。”
说起这个,几个人又聊到大学里的趣事,马依依说:“我被吓得最惨的那次,罪魁祸首是曾鲤。”
“我知道,我知道。”伍颖高呼。
“不准说。”曾鲤想要制止马依依。
“也不是多破坏形象的事情,人家景初君肯定也很想知道。”她们一顿饭吃到一半,发现他只是不善于说话,其实并不难处,所以越来越随意。
艾景初笑了笑,俨然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梦,突然听见哗啦一声响,很大的动静,然后蚊帐、墙灰、小石块就掉了我满脸,我吓得以为地震了。结果伍颖打开灯一看,发现曾鲤从上铺掉了下来,她裹着蚊帐,身体被拖在半空中悬着没落地,但是我的蚊帐和她的连在一起,里面两个头都钉在一面墙上,所以一起被拽下来了。”
“还有,还有,”伍颖补充,“曾鲤每次期末考试,头一天都会去买统一100的方便面在寝室里吃。”
饭局就这样在马依依和伍颖踊跃“检举”曾鲤的大学囧事中结束了。
艾景初从中间开始到最后,嘴角一直挂着笑。
吃过饭,她们老规矩是不打牌就K歌。
最后,五个人去歌城唱歌。
三个女生一起捧着话筒引吭高歌,而宁峰和艾景初便叫了一打啤酒,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你上次要找的唇裂的孩子叫马小兵,我已经问到了,我去过一次他父母租房子的地方,但是没有找到人。”宁峰和艾景初说起那件事情来,“你要是着急的话,我们俩抽个时间再去一次。”
“谢谢。”艾景初说。
“如果找不着,可以去他们老家,地址我也知道。”宁峰说。
音乐实在太吵,他们的谈话基本进行不下去了,随后,宁峰也被拉去跟伍颖情歌对唱。
艾景初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挥挥在门口遇见曾鲤。
他看到她第一句话就是:“统一100,考试必过。”
“讨厌!”她抡起拳头就像扁他,都怪伍颖和马依依,什么事都拿出来说,太丢脸了。
等他俩一回到包房,马依依就将话筒递给曾鲤和艾景初,“时间留给你俩了,必须唱啊。”
艾景初无奈地看了曾鲤一眼,他之前一直说不会来推脱,甚至躲到洗手间去了。
“艾医生,你要是在搪塞,我们可不依了。”马依依说。
曾鲤拉着他小声的说:“不如就随便唱两句吧?不然,她们不会放过你的。”
“不放过我会怎么样?”艾景初问。
“把你灌趴下。”曾鲤说。
“那就把我灌趴下吧。”艾景初一幅破罐子破摔的模样。
“你想得太简单了,是灌趴下之后在折磨你,而且你不知道你喝多了会说胡话吗?”“我说过什么胡话了?”
“下次录下来给你听。”
伍颖问:“你们两口子的情话嘀咕完没有?再嘀咕下去,我就替你们点《纤夫的爱》了啊。”
“或者潘大叔的《过河》也不错,哥哥妹妹的多贴心。”马依依提议。
艾景初显然不知道这是些什么歌,一脸茫然还是不答应。
“你要是不唱,我不会同意曾鲤和你好的,她从小什么都听我们俩的。”马依依壮着胆子威胁他。
曾鲤从未见过那么孤立无助的艾景初,于心不忍道:“算了吧,我们唱首英文的,你英文那么牛,她俩都是英语白痴,唱错了也不知道,轮你的地方,我替你唱,你跟着哼就行了。”
最终,艾景初只得赶鸭子上架,等他一开口,其余四个人才明白,原来他说不会唱歌是真的。明明每个字都在拍子上,但是调子又听起来那么奇怪,估计如果没有伴奏,外面的人无论如何也猜不出来他究竟唱的是哪首。
唱完之后,大家都没说话,包厢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倒是宁峰打破僵局说了一句:“曾鲤唱歌还是这么好听。”
回家的路上,曾鲤开着车,一直在乐。
“有那么好笑吗?”艾景初问。
“嗯。终于找到某人的软肋了,好开心。”曾鲤答。
她一直以为他那副声音唱起情歌来肯定更加迷人。前几天,她没在电话里说实话,其实她旅行的时候很迷的那个酒吧歌手是男的,而且声音和艾景初有些神似,所以她也幻想过他唱歌时候会是什么样子。马依依他们起哄的时候,她也存了私心。
“我送你回家?”她问。
“先去你家。”他说。
“干吗?”
他沉默了下,没有立刻回答,稍后将脸望向窗外,缓缓说:“没什么,就是想和你多待会儿。”
“哦。”她生硬地映着,但是心里跟吃了蜜似的。
过了会儿,他又说:“我喜欢你唱的哪首歌。”他也没想到,曾鲤唱歌会那么好听。
“什么歌?”
“名字没注意,歌词里有句‘我的外婆’。”
“你喜欢我唱歌你听啊。”曾鲤说。
“恩。”
“现在?”
“嗯。”
“清唱?”
“嗯。”
“我在开车。”
“jiāo规有没有说开车不能唱歌。”他理直气壮。
曾鲤也是极喜欢这首歌,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歌词,就开始轻轻唱起来:
我的小时候,吵闹任xìng时侯
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
夏天的午后,老老的歌安慰我……
没有伴奏,没有混响,就在车厢内狭小的空间里,又有点小小的回音,歌声显得更加动人。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
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
是否chéng rén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
他的脸一直朝着侧窗,默然无语地听着,等到曾鲤唱完,也没有说话,以至于曾鲤以为他睡着了。
“被催眠了?”
“没有。”他说。
曾鲤瞅了他一眼,只看到这人的后脑勺。
“你把车靠边。”他转过脸来说。
“干吗?”
“靠边。”他说。
曾鲤打了右转灯,在路边缓缓减速。她刚挺好,他的手就伸过来托住她的下巴,身体朝左倾,浅浅亲了她一下。
“会有人看到的。”曾鲤挣扎。
“看到怎么了,我又不犯法。”
“是是是,jiāo规也没有这条。”
他看着她的嘴,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你下次复诊记得给周纹说,矫治器上门牙那儿有点刮嘴唇,叫她弄一弄。”
曾鲤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脸蛋又红了,“你自己跟她说。”
“那她会好奇为什么我这么清楚。”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曾鲤鼓起腮帮子,恨不得掐住他脖子。
回到曾鲤住处,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是曾妈妈留的:给你打电话没有通,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记得喝。日期落的是昨天。
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
曾鲤打开冰箱,发现是一盅排骨汤,她倒在锅里烧开后,端了出去。
曾鲤说:“我妈做的,她做东西挺好吃的,你试试。”
艾景初开始不喝,后来听曾鲤这么说,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
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等ròu吃得差不多,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
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排骨加了山yào,汤汁十分鲜美,ròu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很小心,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他一直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十五章以心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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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屋里没有床,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桌子是四方的,可以折叠那种,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
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
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
“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你们就不信,现在信了吧?”老王又说。
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替他点上火,抽了几口,又跟他拉了拉家常,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老王,说说怎么回事。”
老王抽了几口烟,原地蹲了下去。
宁峰陪着他也蹲着。
老王眯着眼睛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以前这姑娘和你,”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给他们捐衣服捐书,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
“村里穷,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放了学也没人管他,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还给饭钱吃,就让大娃去了。”
老王说这些的时候,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老王又说:“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据说老马是个哑巴,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fù。他打小有点疯癫,有时候好好的,有时候见人就骂,媳fù受不了就跟人跑了。现在年纪一大把,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翻翻垃圾箱,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
“你们见过马小兵了?”老王抬头问。
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见过。”而艾景初不置可否。
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孩子是个兔唇,鼻子也缺一块,喝水都呛,差点就死了,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你们别看他那样,脑子精灵的很,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急忙打发老马走了。”
“回你们村了?”宁峰问。
老王愣了下,随即敏感地问:“你们找马小兵干吗?”
“不是说了帮他吗?”宁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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