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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慢步向着沫瑾走来,在她跟前站定,“你也莫急,事情总有法子能解决的。”

  他对着沫瑾软声细语,让李旭看得越发不悦,狠狠地瞪向两人,怒吼道:“总之,咱们这桩婚事名不正言不顺,就此作罢。”

  说罢,他一甩宽袖,径直越过两人的身侧,怒气冲冲地离去。

  沫瑾旋身看着他远去的背景,咬着唇瓣倔强的不曾出声,似乎只要一开口,她便会忍不住现出自己的懦弱。

  梁仲侧身目送着李旭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回头看到沫瑾悬然yù泣的脸,抬手缓缓轻搭在她的肩头。

  “你也莫要多想,实则他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他是太子身份,流落于高光国也是为形势所逼,虽与你拜堂成亲,但予皇族规矩而言,你们的婚事确实算不得数。”一看到沫瑾因他的话而越发惨白的脸色,惊觉自己无意中又踩中了她最害怕之处,忙又改口:“你放心,我认识的李旭不是那种始乱终弃之人,既然将你带来此处,自然不会由着你飘泊异乡,待宫中局势平定,他定会正式迎你进宫,总好过你如今没名没份的做他的妻。”

  “我不是他的妻。”她收回视线,撇头望着他,“想必你也听到了,他不愿承认我的身份。若当初他便不愿承认,不曾将我带来这里,我又怎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梁仲无言,又轻拍了拍她的肩,束手反剪在背:“真是命运弄人呐,说起来,也是我梁家陷你于如斯困境,忘了他说的话吧,安心的住下,你唤我一声大哥,我便做了你的大哥又何妨,我堂堂一国之相,难道还照顾不了你!”

  沫瑾不解地望着他,不明白他话中之意,他所谓梁家欠她的,又指的是什么?

  “安心住下吧,既然回不去,不若留在此地,以新的身份重新开始。”

  不得不说,梁仲的提议极是诱人,对于她而言,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失了李旭这个靠山之后,相府便是她最后的一根救命草,她若想有一天风风光光地回到苏家,眼下能依靠的也唯有眼前的这个男子了。

  第二十六章 、除夕

  自从李旭出现将话儿都挑明之后,沫瑾反到变得心安理得的在相府住了下来。

  此时的她,不再是李旭名义上的妻子,而是梁仲的义妹,说起来勉强也算得上是相府的人了,只是她昔日受够了他人的冷眼,对于府里的下人很是和蔼和亲,让众人都觉得自家主子这妹子收得好,收得妙,收得让人心花怒放。

  梁晴在听到她成了自己的义姐之后,神情有些怪异,只是转眼又和她嬉笑如常,让沫瑾在忐忑之中又安下心来。

  日子一日复一日的过,似乎朝事都闲了下来,梁仲下朝归府的时间也越来越早,除了偶尔与她品茶谈风情,便是带她出门四处游玩,这种日子她过得如鱼得水,整日笑语嫣然,令人如沐春风的。

  除夕之日,梁仲下朝归来,一头扎进了书房埋头疾书,在素若的监工之时,硬是写了十几副的对联出来,美名其约要贴满整个王府,天晓得他转身之后,这些相爷的墨宝又去了何处。

  不过他闭关书房,到是令她清静了许多,至少素若不在她身边转悠了。

  吃了午饭,梁仲又领着两个丫头,径直往沫瑾现下居住的竹苑走去,沿途遇着穿着喜庆的下人,也会jiāo谈上几句,一来一往,不长的一段路也走了一盏茶的功夫。

  待到了竹苑门口,院门大开着,有个下人正打扫着院中的落叶,见着梁仲忙行礼。

  “沫瑾小姐呢?可在房里?”他环顾四周,不见苏沫瑾的身影。

  “小姐在屋子里。”

  话音方落,梁仲已大步走向屋子,看得身后的几人窃笑不已,只瞧见自家主子熟门熟路的叩响屋门。

  屋子里半天没动静,梁仲正想再敲,手才扬起,房门便被人从里头拉开了,沫瑾歪头瞪见是他,习惯xìng地露出了笑容:“大哥。”

  “躲房里做什么呢?”

  梁仲踏入房内,挥手让两个婢女将东西摆下,自个儿已走到向左进的居室,看到桌案上笔墨纸砚整齐排开,看样子方才他进门前,沫瑾应该是在练字。

  见他走向桌旁,沫瑾顾不得去应付那两个婢女,追在他身后:“不过是我随手的涂鸦,没什么好瞧的。”

  “若随手的涂鸦便能绘出山水之精髓,你让那些呕心沥血,一心扑在画作之事上的文人雅士又该如何自处?这话要是被他们听到了,你这是要活活气死他们啊。”梁仲拿起她的杰作,满心满眼的欣赏之意。

  原以为她练就书法,不想原来是一副水墨山水画,高山流水,独翁行舟,意境之悠远,情怀之高深难以言喻。

  沫瑾被他的一番话说红了脸,不好意思的抚过墨发,眼神飘忽闪烁时扫过一旁桌上托盘中的东西,只见叠得整整齐齐的看了半天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猜想大约是衣物之类。

  “大哥,这是什么?”她忙顾左右而言他,自己的那点本事显摆出来还真有丢人显眼的意,要是再让他这般夸下去,她真该找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哦,那是前些日子替你定的那些衣裳,今日正巧送来,快去换上试试。”梁仲冲着两个婢女使了眼色,两人近似挟持着将沫瑾带进了后头的卧室。

  梁仲随意的翻阅着她搁在桌案上的书册,这些都是从他书房里搬来的,内容涉及范围甚广,有乡野异志,尉羌国史记,医书yào典,甚至还有兵法谋略之籍,令他不禁好奇到底是她错手拿了,还是她真的能将之一一看懂了。

  诚然,她的学识较之寻常女子而言,更为广博,看她行举手投足自有气蕴,应是大户人家的闺阁女子,据他所知,高光国的女子,只要是大户在家的,三从四德之陋习越发的根深蒂固,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按理她不该如此多才。

  但若说是寻常人家,为柴米油盐之苦困扰犹不及,又何来闲情之心去读书识字,真真是让人左思右想,费解不已。

  “大哥,这身衣裳我很喜欢。”

  他正沉思之时,忽听得沫瑾含笑之语,抬头,她已站于跟前,大张着双臂,垂眸顾自欣赏着身上的锦衣。

  因着天寒,他替她选了绛紫为主色,暗红色的丝线在袖口和外袍摆处绣着祥云的花纹,再以金线纳边,与她往日的花衣相比,更显大气端庄。

  “确实不错!”他由终而感,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之后,忽然上前拉住了她的手,“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沫瑾被他拽得有些愣头愣脑,下意识地迈着双脚跟在他身后向府门口走去。

  相府里有不少人见着他们的相爷大人拽着他义妹的手,满面春风的大步而行,那脸上的笑容都快渗出蜂来了。

  “咱们大人这是红鸾心动了吗?”

  “嗳呀,相爷不亏是相爷,懂得将人家收作义妹留在身边,近水楼台先得月,老祖宗的话还是蛮实在的。”

  沫瑾红着脸跟着走,听着那些碎碎念叨不停的钻进耳朵里,想着自己原本十分尴尬的身份,竟还能让他们生出别样的念头来,这相府的下人们着实都是些有念想,有冲劲的人啊。

  “相爷这是要出府?”两人将将踏入前院,就被管家莫甫撞了个正着,有着芋巧玲珑心的莫甫自是一眼就瞧出了梁仲七八分心思,嘴里的问话刚出口,这一厢已经吩咐人下去准备了。

  “今日若有人上门,便说我出府去了,不知何时归来。”梁仲松了手,掸了掸衣衫,吩咐了一声,这才施施然地向外头走。

  “嗳,老奴明白了。”莫甫哪会不知主子的意思,就是说今日若有人来送礼示好的,都统统拦在外头,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反正只要不是府里的都不准放进来。

  莫甫做事,真是可谓滴水不漏,想旁人所不想。

  他不止准备了马车,还备下了火盆,暖手的汤婆子,还准备了点心和茶水,更让素若同行,以防她有不时之需,直令沫瑾感叹他这都快老得生绣的脑子还能转得这般快。

  尉羌国一百三十五年的最后一日,天气甚好,梁仲带了沫瑾去了城中最有名的天禅寺烧香祈福。

  两人皆是清一色素雅的衣物,在不论男女都是五颜六色跟个彩球一样的尉羌国人眼中,实属怪人,只是偏偏又极其顺眼,挑不出不是的地方,故而,总是有人不停的一看再看,看了还要再看。

  梁仲以为沫瑾与寻常女子一样,喜欢求神拜佛,而沫瑾却碍于他的一片心意不舍拒绝,两人走马观花的逛了一圈,便明白了各自的心思,心照不宣的相视笑了笑,之后,梁仲便带她去了酒楼。

  “莫看这酒楼外面极不起眼,但他们的菜色甚是可口,我保准你吃了还想再来。”梁仲边说着,带着沫瑾进了一间小酒楼。

  只看一楼满桌的场景,她已对梁仲的话信了一半,另一半嘛,只有亲口尝过才算得数。

  顺着小二的指引,两人携素若上了二楼,一眼望去,满堂的桌子又被坐了七七八八,只有几张边角的桌子还空着。

  “相爷,您来了。”一个老者突然从身后冒了出来,沫瑾被他惊了一跳,拍了拍胸口才缓过神来。

  “可还有位子?”

  “我想着许是今日相爷也会出来凑个热闹,那个位置还给您留着,请随我来。”老者似是酒楼里上了得台面的人,引着三人往一边的角落走去。

  “嗳,你看那两人的衣裳真是奇怪?”

  “是啊,可是,小姐,奴婢觉着看得还是蛮顺眼的。”

  隐隐地,沫瑾听到有人如此评价着,不由的勾唇暗自偷笑。

  “郎才女貌啊,不过我怎么看着那位公子觉得有些眼熟。”

  沫瑾正想寻个机会看哪个男子说看着梁仲觉得眼熟,只是她正想回头,已被一道屏风挡去了视线。

  屏风后的桌子临窗,摆设与他们并无差异,只是用东西一隔之后显得清静了许多。

  三人坐定,沫瑾回头探身,一眼就看到了下方一个若方的广场。

  “今晚,在那个广场会举行驱傩,咱们在这里吃了饭,我就带你们过去。”梁仲在身旁说着。

  “在沫瑾小姐的家乡,可曾有这个仪式?”素若满脸好奇地望着她。

  她摇了摇头:“驱傩?何为驱傩?”

  只听这名儿,沫瑾猜想大抵最后都是寻求吉祥如意吧

  梁仲笑了笑:“大致便是如此,说来,也不过是一种寄托,大伙也图个热闹,除夕之夜,通城之百姓不尽兴可是不归家的。”

  “尉羌国比之高光国,民风开朗,百姓豪迈热情,果然是差别甚大,大哥不过是带我随意在通城走了走,我便觉得自己往昔真是作茧自缚了。”

  诚然,她在高光国苏府里,觉得自己已经看得够开明,对凡事足以淡然,而今再想想,尉羌国的人,似乎永远都是没有烦恼的样子,人人脸上都挂着笑容,如梁仲这样表情总是淡淡地人,总也能从他脸上看出一丝笑意。

  “如今沫瑾小姐是相爷的义妹,自然也算是半个尉羌国人,可是要入乡随俗才好。”素若的话,将沫瑾逗得一笑,“嗳呀,沫瑾小姐笑起来那叫一个美啊,算得上倾国倾扔了了。”

  梁仲端坐一旁,看着沫瑾巧笑倩兮的模样,不由随之笑了起来:“待日后有了机会,我带你去瞧瞧通城之外的风景。”

  第二十七章 、驱傩

  冬日的夜幕降得早,日头像是一瞬间被人踢下了山头,不过是晃眼的功夫,外头的街市已挂起了一长排的灯笼。

  饭桌上的菜已上了七七八八,沫瑾对梁仲的话也信了十足十,果然是齿颊生香,令人回味无穷,

  而不远处的广场,已经有孩童肆意玩闹着,嘻笑声夹着叫嚷声隐隐传来,便是还未身处那处,已能感觉到广场那边的热闹,以及百姓的愉悦。

  “怕是要开始了吧,咱们可得快些了。”素若扒一口饭就撇头望望广场处,末了突然来了一句,沫瑾抬头,便瞧见她狼吞虎咽的往嘴里塞着饭菜,看样子比她急多了。

  反观一旁的梁仲,仍是悠然自得的喝着茶,吃着菜,不温不火的让人瞧着也不由放慢了动作,见沫瑾瞧着她,冲着她笑了笑,施施然开口:“不急,慢慢来,时候儿还尚早。”

  她点点头,细嚼慢咽地慢慢品着,只是素若是个急xìng子,一搁下饭碗便不停地催促着他们,两人不堪其扰,只能粗粗吃了,结帐离开。

  此时的长街比之白日更为热闹,且大多数的人还是冲着同一个方向而行,三人顺着人流踱着步子。

  素若兴致冲冲地走在前头,沫瑾和反剪着双手的梁仲跟在后头。

  “大哥,若是旁人见了,定会以为素若也是你的妹子呢。”沫瑾笑盈盈地望了身旁人一眼,朦胧的灯光之下,他的脸上泛着一阵说不清的光彩。

  “素若这丫头也是个苦命之人,当年我遇上她时,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她chā草卖身,一脸倔强地望着那些围着她打转的牙婆人贩子,以及不怀好意的富家公子哥。”梁仲的视线落在前头时隐时现的素若身上。

  沫瑾随着他的目光望去,不曾想整日笑脸迎人的素若,也会有如此艰涩的过去。

  “她娘生下一子后难产去世,他爹本就是个嗜赌如命的,原想卖她入青楼去抵债,她独自偷跑出来抢先一步将自个儿卖了。我当初花了二十两银子买下的她,她转手就将银子给了隔壁的一位老者,说自己的弟妹就托负给他了。”

  “自已的亲爹都不敢托负,可想而知,他生父是怎样一个人。”沫瑾叹了口气,悠悠地说着。

  “自此以后,她就成了我府里的丫头。”梁仲笑了笑,连带的沫瑾都笑了起来。

  “而后大哥是想说,素若这没大没小的习xìng不是你惯的?”

  梁仲笑出声来:“诚然,我确不曾拘束着她,却也需她自个儿看得开才是。素若嘛,我到觉得她较之我们几人对世间冷暖看得更通透些。”

  沫瑾下意识的点点头,目光紧盯着前头的人的背影。

  确如梁仲所言,平日里她也甚是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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