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之后,这种热闹就变成了暴躁。她爹她娘打架的次数明显的增加了,而每次他们的争吵的时候,都少不掉罗定这个名字。
月桂就是从他们无休无止的吵闹声中知道罗定这个人的,在她爹娘的口中她从来都听不到这个人的一句好话,爹娘不喜欢他,月桂同样也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每一次只要有他的名字出现,月桂挨的那顿打就会格外的凶狠。
后来她爹没了,她娘就变本加厉了,大着肚子的时候还好一些,生过小山之后,月桂不但要常常挨打,还得学着侍候她娘和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弟弟。
等到她娘做好了月子,就把小山完全丢给了月桂,自己则总是出门,月桂经常的看不见她,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能让她少挨一些打,反正她娘从来都不记得给家里的孩子做饭,月桂的一日三餐基本全靠自己,家里有娘没娘对月桂来说没太大的区别。
娘把她和弟弟带回外祖父家的时候,外祖父家里的那些人对他们还算得上亲热,但是经过长时间的看人脸色,月桂已经可以很容易的就能分辨出对她笑的那些人,心里面的态度并不是那么和善的。
果然没过多久,月桂就听到了她外祖父与她舅舅们的对话,说是打算把她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好给她的舅舅们换个媳fù回来。
尚且年幼的月桂还不知道什么是童养媳,但是从那几个人的口气里,她很敏感的察觉到那一丝的不怀好意。
大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月桂一边在心里面冷笑,一边记下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因为这种生活状态,月桂总想着要快快长大,然后带着弟弟两个人出去单独过活,她还曾经把这种想法付诸于行动,可惜的是她还太小,离开了家里便没有了活路,最后只好又回到那个让她无比厌倦的地方。
从某些方面来说,月桂和罗定的成长状况是极其相似的。只不过她比罗定的运气还要差,罗定那小子是天生神力,所以敢欺负他的人不多,等到他掌握了一定的技术之后,靠自己自食其力也算不得是什么难事。
月桂则不同,她只是因为家庭而一个过度早熟的普通女孩,离开了父母她没办法独自生存,所以她无法像罗定那样敢于反抗,对于那个家庭给与她的一切,她都只能默默的忍着、受着。
相似的成长背景,让罗定从见到月桂的时候就能够看穿她的内心,所以面对月桂的抗拒,罗定并不意外。
他们这样的人,是很难去信任一个陌生人的,万事留一手,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沈晨霭是罗定生命中注定的那个意外,但很显然他们不会是月桂的意外,所以面对着这个小女孩,罗定不会强求她什么。
眼见小月桂冲着自己发脾气,罗定很是淡然的对着她说道:“你喜不喜欢我,对我不重要。我之所以会把你和你的弟弟带回来,也只是因为一份责任,我不想看到两个好好的孩子就这么毁了。如果有一天,你成长到可以独立的生活,那么你是走是留我都不会干预。但是现在,你得留在这里与我们一起生活,并且像我们这些让你非常讨厌的大人们,学习一些你将来独自生活时一定会用到的技能。如果你不想在离开我这里之后饿死,那这些都是必须的。”
月桂闻言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眼角,高扬着头冲着罗定倔强的说道:“如果你们不打人,我就听你们的话。我不会留在这里白吃白喝的,我会干活,做饭、洗衣服、刷碗、喂牲口都行。弟弟我会照顾,他绝对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等他大一些了,也能帮着干活的。”
罗定闻言轻笑了一下,走过去弯下腰,抚着月桂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想什么那?咱们家可还没有需要到用童工的地步,你这xìng子也真够野的,不过摊上那样的父母也难怪会这样。这回好了,话都说明白了,你的心也能放下了吧,别再瞎想了,快跟我回去,你小叔那里担心着那。”
罗定把月桂领回屋子的时候,早餐早就已经结束了,陈婆子已经把碗筷都收拾下去了,两大一小都在等着他们回来。
月桂一进屋,陈婆子就将她搂在了怀里,心肝ròu的叫着哄了起来。刚才他们两个人的谈话,月桂有几次说话的时候情绪激动吼了出来,所以那些话有一些都被屋里的人给听到了。
陈婆子可怜她小小年纪活的辛苦,打算这些日子要好好的照顾她一些,而沈晨霭则被月桂的话触动到了。
想她月桂一个小小的孩童,尚且知道要自食其力,而他沈晨霭这样一个手脚俱全的成年男人,却在家里好吃好喝的当着米虫。以往身体不适时倒还罢了,现如今他已经恢复了,难道未来还要像如今这样靠别人养着吗?
陷入沉思的沈晨霭反复的思量,觉得他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实在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与罗定的关系太过复杂,他心里的纠结还扯不清楚,所以只好暂且按下不提,但是自力更生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但是他在这里能干什么那?卖力气是肯定是不行的了,以他如今弱鸡一样的身子板,干体力活挣过来的那些钱,还不够他将来吃yào用的。
力气活干不了,那就只能在脑力劳动上做些文章了,他识字也会打算盘,也许可以帮别人算个帐,而且他祖传的那些手艺都还在,如果能够碰上适合的时机,重干老本行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沈晨霭在心里面对着各种职业勾勾画画,越想越觉得坐不住了,待在家里,工作当然不会从天而降,所以他对着罗定说道:“我今天想要出去走走。”
罗定闻言有些讶异的回道:“去哪呀?”
“不知道,就是想要随便的走走。”沈晨霭说道。
罗定闻言说道:“你这是在家里待的闷得慌吧?行,今天天气挺好的,正好又赶上集市,你一会把那身新作的衣服穿上,我在给你拿一点零钱,出去到市集面上逛逛吧。”
第26章
他本来只是想要出来走走的,为什么最后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那?
跟罗定并肩走在一起的沈晨霭,身边还跑着两只正在四处撒欢的小狗羔,怎么看都像吃完饭后出门遛狗呀。
顺着房子间小路一路走出来,穿过他们曾经等车的那颗大柳树,向着与上次马车完全相反的方向,走下去就可以到凤城最热闹的那条集市街了。
罗定今年新开的一家店铺就在这条街头,人们一过来就可以看到,宽敞的店铺上下两层,白墙青瓦朱红的门脸,后面还带了一个大套院,只是看着便知道它的价格不菲。
罗定站在自己店铺的外面,对着有些迟疑的沈晨霭说道:“这是咱们家的铺子,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高高悬挂的罗家ròu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潮,很是肯定的回答道:“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进去添乱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强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这条街很长,里面几乎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中午若是感到肚子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子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口味尝一点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罗定温软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跳,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胸口,强压着那颗不断蹦跳的心脏,不让它蹿出自己的胸膛。他觉得在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体贴当中。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下,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进铺子,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道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专心的在街道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子推出来叫卖的日子,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出院子,仔细的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jiāo通要道,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高高低低的往下传递着,一眼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chā其中,街道上商旅云集,到处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jiāo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潮,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身着景色之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干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种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感觉突然的就出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了。
此时已经的日上三竿了,走了一上午的沈晨霭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在看看一直都在他腿边绕来绕去的两只狗羔,很明显的它们的肚子也饿了。
沈晨霭见状决定暂时停下自己探索的脚步,开始观察四周有没有可以让他填饱肚子的商家,很快他就在对面的街道旁看见了一家小店,是经营炊饼和羊杂汤的,从沈晨霭所站的角度看过去,店里面的生意很是红火。
确定了目标之后,沈晨霭带着两只狗羔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基本都已经坐满了,沈晨霭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小店的墙壁上就写着店里的招牌与价钱,沈晨霭点了三个炊饼一碗羊杂汤,然后就静静的等着店小二把东西给端上来。
店里的炊饼和羊杂汤都是提前做好的,客人的点完单后到后厨就能端出来,所以没让沈晨霭等多久,他点的那些东西就全部都端上桌了。
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小碗里面的那味调料很好认,闻着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就知道那是一碗食醋。另一个就有些难猜了,沈晨霭好奇的将手指在那粉末里沾了一下,往舌尖上轻轻一点,瞬间就被它极有刺激xìng的味道冲击到了。
这是吴茱萸,绝对错不了,尝过它味道的人绝对会对它的这股冲劲记忆犹新。
吴茱萸是一种yào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后来辣椒和胡椒在中原地区被渐渐的种植开来,吴茱萸这种植物才渐渐的退出了调料界,不过它在草yào界的地位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好奇这味吴茱萸,沈晨霭还是忍不住往自己的汤碗里面撒上了一些,搅拌均匀之后,舀起一勺尝了尝,感觉挺怪的,有些吃不习惯,不过以汤的味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沈晨霭带着小狗羔们结账走了出来,站在街上左右的观看,再往前就离开街道走入农家了,那边应该没什么好逛的。往回走的话又都是已经看过的东西了,就吸引力而言对沈晨霭已经大打折扣了。
想来想去沈晨霭决定,顺着小路走到另一边的街道上去看看,如果还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转身回去找罗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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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桂就是从他们无休无止的吵闹声中知道罗定这个人的,在她爹娘的口中她从来都听不到这个人的一句好话,爹娘不喜欢他,月桂同样也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每一次只要有他的名字出现,月桂挨的那顿打就会格外的凶狠。
后来她爹没了,她娘就变本加厉了,大着肚子的时候还好一些,生过小山之后,月桂不但要常常挨打,还得学着侍候她娘和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弟弟。
等到她娘做好了月子,就把小山完全丢给了月桂,自己则总是出门,月桂经常的看不见她,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能让她少挨一些打,反正她娘从来都不记得给家里的孩子做饭,月桂的一日三餐基本全靠自己,家里有娘没娘对月桂来说没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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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没过多久,月桂就听到了她外祖父与她舅舅们的对话,说是打算把她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好给她的舅舅们换个媳f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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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桂闻言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眼角,高扬着头冲着罗定倔强的说道:“如果你们不打人,我就听你们的话。我不会留在这里白吃白喝的,我会干活,做饭、洗衣服、刷碗、喂牲口都行。弟弟我会照顾,他绝对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等他大一些了,也能帮着干活的。”
罗定闻言轻笑了一下,走过去弯下腰,抚着月桂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想什么那?咱们家可还没有需要到用童工的地步,你这xìng子也真够野的,不过摊上那样的父母也难怪会这样。这回好了,话都说明白了,你的心也能放下了吧,别再瞎想了,快跟我回去,你小叔那里担心着那。”
罗定把月桂领回屋子的时候,早餐早就已经结束了,陈婆子已经把碗筷都收拾下去了,两大一小都在等着他们回来。
月桂一进屋,陈婆子就将她搂在了怀里,心肝ròu的叫着哄了起来。刚才他们两个人的谈话,月桂有几次说话的时候情绪激动吼了出来,所以那些话有一些都被屋里的人给听到了。
陈婆子可怜她小小年纪活的辛苦,打算这些日子要好好的照顾她一些,而沈晨霭则被月桂的话触动到了。
想她月桂一个小小的孩童,尚且知道要自食其力,而他沈晨霭这样一个手脚俱全的成年男人,却在家里好吃好喝的当着米虫。以往身体不适时倒还罢了,现如今他已经恢复了,难道未来还要像如今这样靠别人养着吗?
陷入沉思的沈晨霭反复的思量,觉得他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实在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与罗定的关系太过复杂,他心里的纠结还扯不清楚,所以只好暂且按下不提,但是自力更生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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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站在自己店铺的外面,对着有些迟疑的沈晨霭说道:“这是咱们家的铺子,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高高悬挂的罗家ròu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潮,很是肯定的回答道:“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进去添乱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强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这条街很长,里面几乎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中午若是感到肚子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子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口味尝一点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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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jiāo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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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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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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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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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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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茱萸是一种yào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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