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晏朝的大官,了解一下晏朝对外国商人的政策,也是非常必要的。
……这时候,黎膺和太子见识到了凌蔚学习能力的恐怖。
在这个丝绸之路上,懂外国语言,和外国人jiāo流过的晏朝人可不少。凌蔚成功的找到了一个精通大食语言的人,和他学习日常对话。
然后一个月之内,凌蔚已经能流利的使用大食语。
小伙伴们都吓呆了。
这是来自于学霸的恶意。
凌蔚摸摸鼻子,对大家的“崇拜”怪不好意思的。
其实一种语言能达到日常对话,也不算难。就拿英语来说,就算不像他一样过目不忘,经历一个月的培训,日常对话也是没问题的。
虽然现在大食语的教材肯定没有以后其他语言教材那么科学易学,但是他记忆力好啊,一个月时间,还是能说的。
然后凌蔚接见了那个在听说晏朝的大官可能会接见他之后,就一直留在甘州做生意,没离开的大食人。
那大食人见着凌蔚的第一眼的感觉,大概和晏朝其他人第一次见到凌蔚的感觉差不多。
用华国的谚语来说,大概就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么个毛头小子,看着就不像是有威慑力的样子。
倒是他身后那个同样年轻,但是一看就杀气腾腾,让人腿软的人看着比较恐怖。
但是接下来,大食商人就知道,所谓第一印象,到底有多么错误。
凌蔚不像是其他晏朝人,无论隐藏的再好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优越感,对待其他国家的人也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情绪。
他是真的和蔼啊,是真的和善啊,那笑容都是发自内心的啊。
但是凌蔚一开口,大食商人就差点忍不住跪了。
那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话,那对阿拉伯地形气候风俗建筑了如指掌的侃侃而谈,让大食商人感觉到深深的恐怖。
这些外国商人忽悠晏朝人,就是靠着这些人没见过没去过,靠的就是神秘感。现在神秘感被拨开了,不惶恐才有鬼。
而且这些商人,很多都是“政治商人”,比如现在这个大食商人就是,他不由不想着,晏朝是不是已经十分了解大食了?
不过也还好大食和晏朝不算近,基本上没什么冲突,所以他倒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凌蔚太“了解”大食,大食商人也熄了胡编乱造的心思,被凌蔚忽悠的很快就把他曾经走过地方的情况说了出来。
这个大食商人确实走过许多地方,不只是欧罗巴,甚至乘船去过英lún岛,甚至去过北非。
凌蔚靠着自己那点地理知识,不但忽悠得大食商人确信凌蔚确实去过这些地方,连旁听的黎膺和太子都更加确信了凌蔚归国之前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倒是为凌蔚那略微玄幻的身世又增加了些可靠xìng。
等太子回宫后跟黎隶那么一说,皇帝陛下也终于彻底放心了。
凌蔚那么妖孽,确实是走的地方太多了。而那华国和侵略华国的虎狼之国也确实对晏朝没有威胁。因为不止凌蔚不知道怎么去,连走过那么多地方的商人,也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
果然是大海的另一边,新的大陆上吧。
感谢这时候的航海条件还不能让他们找到新大陆,即使找到新大陆,凌蔚也可以胡编这不是他所在的地方。因为现在没有卫星啊,不能拍到地球的全景啊,所以地球这么大,谁知道凌蔚所说的地方在哪?
凌蔚终于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全貌。
本来以晏朝之前的历史,凌蔚认为这时间线估计是在唐宋时期。本来以为华国的历史发展历程不一样,但是外国的估计是一样的,还能猜猜时间,没想到外国的历史和自己曾经学习的,也不大一样。
虽说大致上还是处于欧洲黑暗中世纪,但欧洲的航海家们,已经开始出海毛线并且客串海盗了。
凌蔚听着真是吓了一跳。也还好晏朝的船只技术不怎么样,欧洲的航海技术也不比晏朝好,所以他们也只是在欧洲边上转悠,估计就算到了晏朝,也没能力兴风作浪。
不过,是不是该跟皇帝陛下吹吹风,让咱晏朝也赶快发展航海技术,在欧洲的冒险者们来到晏朝的海域之前,先跑到他们海上转悠一圈,彰显一下晏朝的国威,好震慑一下那群说是毛线,实际上是强盗的人。
名正言顺的打探到了海外的消息,并且为自己曾经撒下的弥天大谎做了补充之后,凌蔚又要了欧洲详细的地图——虽然还是很简陋,但是轮廓上大致是对的,能和凌蔚记忆中的地图相对比。
除此之外,凌蔚也要了他手中没有的粮食的种子和种植方法——只有胡萝卜,他不怎么爱吃的胡萝卜。
好吧,胡萝卜也是很有营养的,过年的时候,用胡萝卜炖排骨也是非常香的。家乡俗话怎么说来着?“胡萝卜,抿抿甜,看着看着要过年。”现在种下去,不知道过年的时候能不能吃上呢。
不过凌蔚还是觉得此番jiāo易他费了这么大功夫(主要是语言学习),才掏到这么点东西,实在是不划算。
什么?大食商人要用宝石来换?
不不不,咱们不贪污不受贿,要来点有用的东西。
然后在凌蔚连番“折磨”之下,他终于掏到了好东西——羊毛加工以及呢绒、绒线等的纺织方法,还购得了一批欧洲的绵羊。
什么品种不知道,但是一摸那绵羊身上的毛皮,就知道比晏朝本地的绵羊的毛品质要好。
“这就是瑾堂说过的,不用剥皮,每年剪毛,就能做衣服穿?”黎膺还记得凌蔚的话,本以为那是华国才有的技术,凌蔚不记得,晏朝估计也就得不到了,没想到那什么欧罗巴也有这种技术,让黎膺对那遥远的据说很落后的国度产生了好奇。
“我曾经见过大食商人卖的地毯,就那么小一块,要换一千贯钱。”胡晨也不由唏嘘,“本以为是从晏朝没有的作物织出来的布,没想到是羊的毛?原来只是羊的毛也能做衣服?”
凌蔚又撸了一把绵羊软软的背部,毛衣啊毛衣,这可比披着动物皮舒服多了。那什么皮衣裘衣,果然只是用来装逼炫富的,穿在身上,还不如羊毛衫来的舒服呢。
“只是用羊毛的话,可比毛皮便宜的多。”黎膺也有了些笑意,“瑾堂之前所说的白叠子已经做成了布和棉衣,开始发给将士,比麻布保暖xìng好了太多。如果羊毛可以纺织的话,军屯中也可以在种植之余放养这种羊。”
“可惜我不记得华国的纺织机长什么样。”凌蔚叹气。他倒是记得历史书上那张珍妮纺纱机的图片,但是照着图片,也不可能做出纺织机来啊。只能寄希望咱晏朝的劳动人民充分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来改造这个纺织质量和效率都不咋地的纺织机了。
“这种事jiāo给工匠就好。”胡晨表示,这次他人带的可多,人才大大的有,不用担心。
他们这次来甘州,还带了从天竺“买”来的棉花种子。皇庄里的棉花已经变成了棉布棉毯和棉衣,胡晨对棉花是很放心的。只是新的作物,无论是粮食还是棉花,在京城附近推广,阻力都很大。
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新事物的。特别是中原现在不缺粮食,传统的粮食和麻布能够让百姓们吃饱穿暖,他们不会愿意冒险。
第五十六章 丰收
不但百姓不愿意冒险,朝中一些大臣,也难以接受外来事物。
一些文臣总认为晏朝就是正统,一切外来物品都是不应该推广的,是蛮夷的象征。连哪个大人外出的挂了个外国的饰品,都会被他们弹劾。
对于这种人,只能用“大义”来堵他们的嘴。
胡晨早就听说甘州虽然干旱,但是河水丰富,一直以来是河西走廊上的产粮大区。而甘州离京城较远,又是刚刚安定,那些朝中的老夫子们还不会关注到这里。
待这里的粮食丰收了,棉衣和毛衣也做出来了,取得了效果了,就可以用“民生”这顶大帽子来让那些老夫子住嘴了。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仲的治国思想被孔子孟子两位圣人大加赞扬,孔子曾经说过,“微管仲,吾披发左衽已!”。孟子更是详细的叙述了,“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这政治书上写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咱老祖宗就已经明白了。
所以这些学孔孟之道的老夫子们,怎么能不听孔孟之言呢?
……劳动人民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
凌蔚通过大食商人找来了外国的纺织工匠和纺织机器,教会了大晏的匠人处理加工羊毛。然后大晏的匠人很快就经过集思广益,改良了纺织机,纺出了更好的羊毛线。
凌蔚扯了扯,觉得这羊毛线比起后世那用机器纺织的线质量上也差不离了,只是效率上,手工肯定比不上机器。
拿到了羊毛线,凌蔚记起曾经在大学勤工俭学学到的编制方法,觉得自己可以试试看。
然后黎膺就收到了一份让他这么淡定的人都差点跌落下巴的礼物——一条手工编织的羊毛围脖。
因为只是用来练手,所以凌蔚编织的是最简单的样式。说起来,因为古代的衣服和现代的衣服样式完全不一样,那围脖戴起来确实非常傻。
凌蔚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道:“我应该给你织一条围巾……不,好像围巾也不好配衣服,还是手套?不过我已经忘记怎么织手指的部分了,只能织不分指的那种。”
黎膺拿着围脖,表情略带梦幻:“你……怎么会这个?”
凌蔚尴尬道:“大学……咳,跟着师父在外面游历的时候学习的,毕竟布匹衣物什么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助学贷款,还有生活补助,但是想要稍稍过的好一些,还是得打工。而课程繁重,去肯爷爷麦当当什么的都不太现实。而文职类的工作第一是赚钱少,二是竞争激烈也不一定抢得到。
最开始他选择的是翻译来赚外快,但是翻译也耗时耗力,若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课业上就没时间了。
后来他不知道从哪就遇到一个在当地卖手工编织衣物和小物品的老乡,学了用毛线编织衣物以及小物件的方法,然后靠做这些赚钱。
虽然最开始略尴尬,毕竟一个男生拿着毛线针编织什么的……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
编织其实就是个熟练工,不废脑子,习惯之后,完全可以一心二用。所以凌蔚那时候都是一边看书一边编织,课业打工两不误,而老乡给的收购价格也十分良心。
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还攒下了一些钱。
虽然以后读了研究生,奖学金和帮导师的工资就够生活,工作之后更是没再碰过这个,但是已经学会的技艺并不会就这么忘记了。现在稍稍一回忆,虽然手有些生,开始编织的地方有些错误,拆了好几次重新编织,但是基本上还是能回忆起来的。
黎膺捧着围脖,看看凌蔚,又低头看看手中,然后珍惜又珍惜的把围脖套在了脖子上。
凌蔚大囧,阻拦了要出去炫耀的黎膺:“现在还不需要戴围脖……”
而且好傻好吧!
黎膺颇为遗憾的取下了围脖,又抬头看看凌蔚。
凌蔚马上投降:“我去给你编个能带出去的!”
黎膺心满意足的去军营折磨他那群兵了。
……
几日之后,黎膺的下属惊悚的发现,秦王爷那随时佩戴着的御赐的宝剑上红色的吊穗,换成了红色的……猪?
那是猪吧??
虽然看着像是什么线编织的,但是确实是猪没错吧?
那圆滚滚的身躯,那垂在脑袋两侧的大耳朵,那标志xìng的拱鼻子,那用两颗小小的黑珍珠缝上去的豆豆眼,确实是猪没错吧?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脸皮抽搐,但是看着黎膺难得外露出来的十分自豪十分得意的神情,都把吐槽的话咽了下去。
然后又过了几日,他们又发现,虽然身份不明但是已经能猜到其地位十分尊贵的黎长庚小少爷,腰间的玉佩,也变成了一只编织的圆滚滚的兔子。
这……是最新的流行吗?
钱捷作为甘州刺史,也是知道羊毛纺织的事的,这一看就是羊毛线吧?难道这真的是什么流行?
还是说京中来的大佬们准备亲自带动一场对羊毛线的纺织物的推广?
钱捷觉得,他需要跟随大佬们的步伐,为羊毛纺织物的推广做出贡献。他可是尝到了抱紧了钦差们的大腿的巨大甜头了。
于是,众人又发现,他们的刺史大人帽子上的红绒球变成了红色的毛线球。
黎膺:“……”
太子:“……”
凌蔚:“……”哈哈哈这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把毛线球顶在头上?
不久之后,忙中偷闲的胡晨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跟不上潮流了。于是众人又看见,京中的另一位大人腰间的络子,变成了毛线纺织的带子。
凌蔚表示不忍直视。
这真是太丑了好吧?一件古代的衣袍,配上一条宽宽的如同围巾一样的带子,简直太违和了好吧?
但是他们都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凌蔚坚决拒绝和他们“同流合污”,这到底是什么鬼时尚?
而凌蔚虽然拒绝了,但其他人看着甘州几位地位最高的人都这么干了,上行下效,这“时尚”也渐渐流行开来。
在大街上到处可见,顶着各式各样毛线制品的达官贵人。
凌蔚表示,眼睛都瞎了。
不过这效果也是显著的,虽然凌蔚最开始只是给黎膺织了点东西,然后被太子吵闹着也要一样,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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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黎膺和太子见识到了凌蔚学习能力的恐怖。
在这个丝绸之路上,懂外国语言,和外国人jiāo流过的晏朝人可不少。凌蔚成功的找到了一个精通大食语言的人,和他学习日常对话。
然后一个月之内,凌蔚已经能流利的使用大食语。
小伙伴们都吓呆了。
这是来自于学霸的恶意。
凌蔚摸摸鼻子,对大家的“崇拜”怪不好意思的。
其实一种语言能达到日常对话,也不算难。就拿英语来说,就算不像他一样过目不忘,经历一个月的培训,日常对话也是没问题的。
虽然现在大食语的教材肯定没有以后其他语言教材那么科学易学,但是他记忆力好啊,一个月时间,还是能说的。
然后凌蔚接见了那个在听说晏朝的大官可能会接见他之后,就一直留在甘州做生意,没离开的大食人。
那大食人见着凌蔚的第一眼的感觉,大概和晏朝其他人第一次见到凌蔚的感觉差不多。
用华国的谚语来说,大概就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么个毛头小子,看着就不像是有威慑力的样子。
倒是他身后那个同样年轻,但是一看就杀气腾腾,让人腿软的人看着比较恐怖。
但是接下来,大食商人就知道,所谓第一印象,到底有多么错误。
凌蔚不像是其他晏朝人,无论隐藏的再好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优越感,对待其他国家的人也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情绪。
他是真的和蔼啊,是真的和善啊,那笑容都是发自内心的啊。
但是凌蔚一开口,大食商人就差点忍不住跪了。
那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话,那对阿拉伯地形气候风俗建筑了如指掌的侃侃而谈,让大食商人感觉到深深的恐怖。
这些外国商人忽悠晏朝人,就是靠着这些人没见过没去过,靠的就是神秘感。现在神秘感被拨开了,不惶恐才有鬼。
而且这些商人,很多都是“政治商人”,比如现在这个大食商人就是,他不由不想着,晏朝是不是已经十分了解大食了?
不过也还好大食和晏朝不算近,基本上没什么冲突,所以他倒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凌蔚太“了解”大食,大食商人也熄了胡编乱造的心思,被凌蔚忽悠的很快就把他曾经走过地方的情况说了出来。
这个大食商人确实走过许多地方,不只是欧罗巴,甚至乘船去过英lún岛,甚至去过北非。
凌蔚靠着自己那点地理知识,不但忽悠得大食商人确信凌蔚确实去过这些地方,连旁听的黎膺和太子都更加确信了凌蔚归国之前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倒是为凌蔚那略微玄幻的身世又增加了些可靠xìng。
等太子回宫后跟黎隶那么一说,皇帝陛下也终于彻底放心了。
凌蔚那么妖孽,确实是走的地方太多了。而那华国和侵略华国的虎狼之国也确实对晏朝没有威胁。因为不止凌蔚不知道怎么去,连走过那么多地方的商人,也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
果然是大海的另一边,新的大陆上吧。
感谢这时候的航海条件还不能让他们找到新大陆,即使找到新大陆,凌蔚也可以胡编这不是他所在的地方。因为现在没有卫星啊,不能拍到地球的全景啊,所以地球这么大,谁知道凌蔚所说的地方在哪?
凌蔚终于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全貌。
本来以晏朝之前的历史,凌蔚认为这时间线估计是在唐宋时期。本来以为华国的历史发展历程不一样,但是外国的估计是一样的,还能猜猜时间,没想到外国的历史和自己曾经学习的,也不大一样。
虽说大致上还是处于欧洲黑暗中世纪,但欧洲的航海家们,已经开始出海毛线并且客串海盗了。
凌蔚听着真是吓了一跳。也还好晏朝的船只技术不怎么样,欧洲的航海技术也不比晏朝好,所以他们也只是在欧洲边上转悠,估计就算到了晏朝,也没能力兴风作浪。
不过,是不是该跟皇帝陛下吹吹风,让咱晏朝也赶快发展航海技术,在欧洲的冒险者们来到晏朝的海域之前,先跑到他们海上转悠一圈,彰显一下晏朝的国威,好震慑一下那群说是毛线,实际上是强盗的人。
名正言顺的打探到了海外的消息,并且为自己曾经撒下的弥天大谎做了补充之后,凌蔚又要了欧洲详细的地图——虽然还是很简陋,但是轮廓上大致是对的,能和凌蔚记忆中的地图相对比。
除此之外,凌蔚也要了他手中没有的粮食的种子和种植方法——只有胡萝卜,他不怎么爱吃的胡萝卜。
好吧,胡萝卜也是很有营养的,过年的时候,用胡萝卜炖排骨也是非常香的。家乡俗话怎么说来着?“胡萝卜,抿抿甜,看着看着要过年。”现在种下去,不知道过年的时候能不能吃上呢。
不过凌蔚还是觉得此番jiāo易他费了这么大功夫(主要是语言学习),才掏到这么点东西,实在是不划算。
什么?大食商人要用宝石来换?
不不不,咱们不贪污不受贿,要来点有用的东西。
然后在凌蔚连番“折磨”之下,他终于掏到了好东西——羊毛加工以及呢绒、绒线等的纺织方法,还购得了一批欧洲的绵羊。
什么品种不知道,但是一摸那绵羊身上的毛皮,就知道比晏朝本地的绵羊的毛品质要好。
“这就是瑾堂说过的,不用剥皮,每年剪毛,就能做衣服穿?”黎膺还记得凌蔚的话,本以为那是华国才有的技术,凌蔚不记得,晏朝估计也就得不到了,没想到那什么欧罗巴也有这种技术,让黎膺对那遥远的据说很落后的国度产生了好奇。
“我曾经见过大食商人卖的地毯,就那么小一块,要换一千贯钱。”胡晨也不由唏嘘,“本以为是从晏朝没有的作物织出来的布,没想到是羊的毛?原来只是羊的毛也能做衣服?”
凌蔚又撸了一把绵羊软软的背部,毛衣啊毛衣,这可比披着动物皮舒服多了。那什么皮衣裘衣,果然只是用来装逼炫富的,穿在身上,还不如羊毛衫来的舒服呢。
“只是用羊毛的话,可比毛皮便宜的多。”黎膺也有了些笑意,“瑾堂之前所说的白叠子已经做成了布和棉衣,开始发给将士,比麻布保暖xìng好了太多。如果羊毛可以纺织的话,军屯中也可以在种植之余放养这种羊。”
“可惜我不记得华国的纺织机长什么样。”凌蔚叹气。他倒是记得历史书上那张珍妮纺纱机的图片,但是照着图片,也不可能做出纺织机来啊。只能寄希望咱晏朝的劳动人民充分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来改造这个纺织质量和效率都不咋地的纺织机了。
“这种事jiāo给工匠就好。”胡晨表示,这次他人带的可多,人才大大的有,不用担心。
他们这次来甘州,还带了从天竺“买”来的棉花种子。皇庄里的棉花已经变成了棉布棉毯和棉衣,胡晨对棉花是很放心的。只是新的作物,无论是粮食还是棉花,在京城附近推广,阻力都很大。
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新事物的。特别是中原现在不缺粮食,传统的粮食和麻布能够让百姓们吃饱穿暖,他们不会愿意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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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百姓不愿意冒险,朝中一些大臣,也难以接受外来事物。
一些文臣总认为晏朝就是正统,一切外来物品都是不应该推广的,是蛮夷的象征。连哪个大人外出的挂了个外国的饰品,都会被他们弹劾。
对于这种人,只能用“大义”来堵他们的嘴。
胡晨早就听说甘州虽然干旱,但是河水丰富,一直以来是河西走廊上的产粮大区。而甘州离京城较远,又是刚刚安定,那些朝中的老夫子们还不会关注到这里。
待这里的粮食丰收了,棉衣和毛衣也做出来了,取得了效果了,就可以用“民生”这顶大帽子来让那些老夫子住嘴了。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仲的治国思想被孔子孟子两位圣人大加赞扬,孔子曾经说过,“微管仲,吾披发左衽已!”。孟子更是详细的叙述了,“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这政治书上写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咱老祖宗就已经明白了。
所以这些学孔孟之道的老夫子们,怎么能不听孔孟之言呢?
……劳动人民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
凌蔚通过大食商人找来了外国的纺织工匠和纺织机器,教会了大晏的匠人处理加工羊毛。然后大晏的匠人很快就经过集思广益,改良了纺织机,纺出了更好的羊毛线。
凌蔚扯了扯,觉得这羊毛线比起后世那用机器纺织的线质量上也差不离了,只是效率上,手工肯定比不上机器。
拿到了羊毛线,凌蔚记起曾经在大学勤工俭学学到的编制方法,觉得自己可以试试看。
然后黎膺就收到了一份让他这么淡定的人都差点跌落下巴的礼物——一条手工编织的羊毛围脖。
因为只是用来练手,所以凌蔚编织的是最简单的样式。说起来,因为古代的衣服和现代的衣服样式完全不一样,那围脖戴起来确实非常傻。
凌蔚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道:“我应该给你织一条围巾……不,好像围巾也不好配衣服,还是手套?不过我已经忘记怎么织手指的部分了,只能织不分指的那种。”
黎膺拿着围脖,表情略带梦幻:“你……怎么会这个?”
凌蔚尴尬道:“大学……咳,跟着师父在外面游历的时候学习的,毕竟布匹衣物什么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助学贷款,还有生活补助,但是想要稍稍过的好一些,还是得打工。而课程繁重,去肯爷爷麦当当什么的都不太现实。而文职类的工作第一是赚钱少,二是竞争激烈也不一定抢得到。
最开始他选择的是翻译来赚外快,但是翻译也耗时耗力,若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课业上就没时间了。
后来他不知道从哪就遇到一个在当地卖手工编织衣物和小物品的老乡,学了用毛线编织衣物以及小物件的方法,然后靠做这些赚钱。
虽然最开始略尴尬,毕竟一个男生拿着毛线针编织什么的……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
编织其实就是个熟练工,不废脑子,习惯之后,完全可以一心二用。所以凌蔚那时候都是一边看书一边编织,课业打工两不误,而老乡给的收购价格也十分良心。
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还攒下了一些钱。
虽然以后读了研究生,奖学金和帮导师的工资就够生活,工作之后更是没再碰过这个,但是已经学会的技艺并不会就这么忘记了。现在稍稍一回忆,虽然手有些生,开始编织的地方有些错误,拆了好几次重新编织,但是基本上还是能回忆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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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蔚马上投降:“我去给你编个能带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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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看着像是什么线编织的,但是确实是猪没错吧?
那圆滚滚的身躯,那垂在脑袋两侧的大耳朵,那标志xìng的拱鼻子,那用两颗小小的黑珍珠缝上去的豆豆眼,确实是猪没错吧?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脸皮抽搐,但是看着黎膺难得外露出来的十分自豪十分得意的神情,都把吐槽的话咽了下去。
然后又过了几日,他们又发现,虽然身份不明但是已经能猜到其地位十分尊贵的黎长庚小少爷,腰间的玉佩,也变成了一只编织的圆滚滚的兔子。
这……是最新的流行吗?
钱捷作为甘州刺史,也是知道羊毛纺织的事的,这一看就是羊毛线吧?难道这真的是什么流行?
还是说京中来的大佬们准备亲自带动一场对羊毛线的纺织物的推广?
钱捷觉得,他需要跟随大佬们的步伐,为羊毛纺织物的推广做出贡献。他可是尝到了抱紧了钦差们的大腿的巨大甜头了。
于是,众人又发现,他们的刺史大人帽子上的红绒球变成了红色的毛线球。
黎膺:“……”
太子:“……”
凌蔚:“……”哈哈哈这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把毛线球顶在头上?
不久之后,忙中偷闲的胡晨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跟不上潮流了。于是众人又看见,京中的另一位大人腰间的络子,变成了毛线纺织的带子。
凌蔚表示不忍直视。
这真是太丑了好吧?一件古代的衣袍,配上一条宽宽的如同围巾一样的带子,简直太违和了好吧?
但是他们都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凌蔚坚决拒绝和他们“同流合污”,这到底是什么鬼时尚?
而凌蔚虽然拒绝了,但其他人看着甘州几位地位最高的人都这么干了,上行下效,这“时尚”也渐渐流行开来。
在大街上到处可见,顶着各式各样毛线制品的达官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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