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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4 章

  部落领地主意。无论是真还是假,只要有一点希望我都要去找找才行。”

  这倒是老实话,绝颜色的面靥沉了一点点不让人看出来的异样,唇线完美的艳红薄唇挑起,“你现在还不能有事情,当然,你实在是要死了,我也会给亚莫部落选上一个新首领出来。”

  这样的话也只有大巫师才敢说出来,换成是别人央罗早就一巴掌抽过去。

  额头边的汗水汇聚一起缓慢流下,再从下巴边滴到肚皮上面,央罗擦擦汗水,打量着大巫师的面色,继续陪着说话,“族人们今早上猎了头花鹿回来,大巫师要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吃花鹿。”

  山洞外面突然传来族人们的尖叫声,有人在厉声大吼,“是黑豹,黑豹闯过来了!快,快攻击!”

  紧接着就是族人们的惨叫声,还有豹子的啸声。

  “该死的!拿起长矛刺死它,快点刺死它。”好像是黑豹咬伤了族人,有女人又惊又骇的叫起来,“阿巴,阿巴!”

  仿佛外面没有发现什么事情,大巫师月眉色淡淡一句话也不说,惹得央罗想去看……没有他的吩咐又不敢去看。

  豹子的吼叫更大的,听声音好像是朝山洞般冲来,央罗脸色一变,对还坐着一动不动的大巫师道:“请巫师到里面的山洞休息,我出去看看再来。”

  “不用,它是过来找我的。”惨叫不绝,他却是置若罔闻,薄唇边的笑很冷很残酷,“出去了几天可能是没有吃东西,让它吃些东西就可以了。”

  关系到族人们的生命,央罗顾不得太多直接道:“我可以让族人把今天猎回来野兽喂给大豹吃,亚莫部落族人不是它的猎物,请大巫师月出阻止它。”

  他对族人们的维护让大巫师侧目过来,良久,才慢悠悠道:“你比他们要有心些。好吧,看在你敢站出来反对我的份上,我出去阻止它。”

  一个可以站出来保护族人的首领,……起身的大巫师眸色暗了少许,会是他吗?

  ------题外话------

  泪奔,我努力加快剧情了,再加快……,我都写不出来了嗷。

  48章 翻墙吧,妹纸

  没有被野兽盯着的感觉,吴熙月也没再感到后脖子发凉。招呼着女人折来大把大把的草开始为白天而做准备。

  男人们有心帮助,吴熙月却是笑眯眯道:“你们睡,你们睡。到了晚上我们会趴在你们肩膀上睡。轮流来背,怎么样?”

  这事儿让男人们精奋了下,差点没法入睡。

  但,族人们的睡眠质量好到令人发指,就算是斜歪歪躺在石头上面,不出三分钟必定会打起呼噜,睡得相当沉。

  狼王就直接睡在吴熙月的身边,要知道女人们都是围着吴熙月而坐,他这么大大咧咧,左脚弯曲支起,右脚拉平……很容易把长草裙里面的风光乍泄。

  别的女人对狼王是敬而远之,唯唯纳雅是个不怕死的。好几次都想倾身来看看狼王的风光有多么雄伟;偏偏有个依里坐在她前面,正好挡住她的视线。

  “我们换个位置?”纳雅偷偷地碰了下依里的肩膀,贼笑兮兮起来,“我坐到你这里,你坐到我这里来。嘿嘿,我想看看一些好东西。”

  她的频频侧身让引依里的注意,这会听到她的要求依里唬着脸拒绝,“为了不让你被狼王给咬掉,我是不会跟你换位置。”想了想,凑近纳雅的耳边依里提醒道:“月都看了你好几回呢,巫师月的男人你也敢想,不要命了?”

  真是佩服她的胆量,连狼王的身体也敢去看。

  “那有什么,我又不去扑倒狼王,只是看一看而已。”纳雅摸着下巴,不以为然道:“再说了,我也是为了巫师月好嘛,男人的家伙太小,你会舒服吗?”

  依里:“……”默默地侧过身,决定不跟这个没有节cāo的女人说话。还是央姆说得对,要跟苍措部落的纳雅保持一定距离才行。不然,迟早会被她害死。胆子太大,不是她们格里部落女人敢去招惹上的。

  吴熙月把纳雅的小动作看得一清二楚,这没有节cāo的货不要脸啊不要脸,简直就是在带坏依里。

  “依里,你别理她。这女人时不时有些不正常,等我抽她几下就会好起来。”手里拿着一截草藤折了一个圈出来,再在上面chā上长草,这个很简单的绿色头盔就做出来,吴熙月往自己头上一戴,嗯,挺宽松的。

  眶了眼肩膀缩起来的纳雅,继续道:“当时她还喜欢过芒,后来被芒打击到差点吐血。尼玛结果把这笔帐算到我头上,气到我也差点没吐血出来。所以,你们习惯就好,她要犯傻冒的时候谁也别理她,自然就会好起来。”

  纳雅是什么样的女人,相处这么久她真是了理透了。聪明,胆大,有些小嚣张。遇强则强,遇刚才刚。但是呢,当好日子过久了,这货就要时不时抽风几回;等得了教训又会好上几个月。

  如此循环着,漫步在二与不二的边缘上面。

  她一开口,纳雅才滋生起来的小心思就掐灭了;她就是想看看,真没有别的意思。不给看……,除了有些小遗憾之外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才满,格桑也算是挺了解她的,闻言,都别着脑袋笑了起来。纳雅这家伙谁都不怕,谁都敢吼,就是在巫师月面前跟只小兔子一样,屁都不敢放一个。

  女人们做事效率一向很好,都是勤奋妹纸不会怨苦,干起活来也不会推三碍四,还没有到天黑就把任务完成。

  最先做好的吴熙月怕长草会萎靡,放在树荫底下还时不时洒些水到上面,等最后一个做好,第一个做好的长草还算嫩绿。

  族人们的食物也早从一日三餐改为一日两餐,等到太阳完全偏西男人们吃过很简单的食物,头上顶着杂草静静蛰伏在树林里,如一只等到天黑到来的凶猛巨兽,伺机寻找生机。

  太阳终于消失在地平线上面,一道血红血红的残阳映得晚霞如血,吴熙月看着最后的余霞不知怎么地心口上突地出现短暂慌悸。

  马拉戈壁的!还没有出发她倒是先来影响士气了。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握住简陋的弓箭,仿佛要在弓箭上面寻找安心。有一个防身武器在手,还是会给予挺大的勇气。

  “大家记住了,不要放散太开,也不能凑太近,都是单独行走……。”吴熙月趁着晚霞还未散去,最后叮嘱了几句。在黑暗中行动即是危险,又是安全。在天朝许多战役上面,以夜色为掩的行动作战是有许多案例的。

  几十个族人不可能只由芒,啼两个管着,吴熙月早就安排五队一小组,选中其中一个做为小队长带队,如此一来,大家都可以相互照顾到,还能防止在黑暗中走失。

  若是在莫河一带的丛林里,吴熙月是完全不用担心男人们走夜路会走失了,丫丫的!他们是闭着眼睛都能找到正确的方向,有毛个好担心。可这边不一样,谁也没有来过,真要掉队了……也许此生都不可能再跟族人们相见。

  男人们也是明白这一点,当吴熙月安排的时候都很认真的听着,没有一个人会说话。

  天,终于黑暗下来,茫茫苍穹暂时只有几点星辰零散闪烁着,最耀眼的那颗星辰就是老人们常说的指路星;虫鸣夜鸟啼的丛林里响起了细细碎碎的声音,一声不同于其它鸟啼的声音传来,静待许多的男人们在小队长的带领下小心又飞快的离开丛林。

  狼王是在最前面带路,只有他知道通往亚莫部落的山洞在什么地方。

  “我们快要离开丛林了……。”牵住吴熙月的手,狼王目光清而生寒,他骨子里的狼xìng是永远不会磨灭,与野狼一样很喜欢在夜暗行走,猎食。一入夜狼王就是如鱼得水,比白天还要兴奋。

  正是因为知道他如此,吴熙月对黑暗行走更为放心。

  说句惹啼,芒两个人生气的话,他们中间如果少了狼王的帮助,许多事情都是没有办法完成。狼王的强大早就凌驾在他们两人之上,少了狼王,对她,对他们,对整个部落都是巨大损失。

  吴熙月用小手指勾了勾他的掌心,轻轻笑道:“有你在,我可没有什么好担心呢。等我犯困时,你可得背着我走。”在狼王面前,妹纸这货会露出小女人一面。因为,在他面前无需太坚强。

  “嗯,你现在都可以睡。”黑暗中,他那双充满野xìng的双眸闪烁着灼灼光芒,注视着前面也会留意着周边。大手紧握住全心信赖着他的小手,薄唇早在不知不觉中弯出一道好看弧度出来。

  让女人依靠他的感觉……确实不错。

  很快,吴熙月就感觉到狼王的步伐一缓,她朝前面看过去……,黑色天幕已是繁星细布,苍穹之下,一揽平川。夜风吹过,绰绰草影轻轻摇曳。吴熙月看着这些草影倒想起了句“风吹草底见牛羊”。

  好吧,偶尔文艺一下不是错。虽是黑夜,但眼前的之景确实是给她这样的感觉。

  这些草够足深,白天趴藏着应该不会被人发现。除非是有鸟人从空中飞过,才有可能会发现草丛里是有人的。

  “你上回从这里经过难道从来没有遇上一个亚莫部落的族人巡逻吗?”吴熙月不由问了起来,很疑惑,按理来说是应该时不时有族人来巡逻才对啊。不派人,也没有人……,草长这么高尼玛难度真是部落大,无人欺吗?

  还是说莫河外面的部落之间都不存在分争?平安无事,没有利益冲突,你不打我领地的主意,我不打你领地上食物的主意,这就么好平和的相处?

  丫的,她还不信了!

  要知道邻里之间,兄弟姐妹之间都有些小摩擦出现呢。这部落一大,族人一带,就不信没有点摩擦。

  而以原始初民的护短,就是典型的你打我一巴掌,老子干掉你全家的野蛮报复。还真不相信这边的部落会和平到没有一丝**了。咳,这**不是指人身的**,猥琐的姑娘们,别理解错了哦。

  短暂间吴熙月已经是想了许多,狼王则是压着嗓子轻声道:“没有人走过,我回来的时候特意在这附近仔细看过,这里长出来的草很少有被踩折断的。倒是丛林里有许多人走过的足迹,那都到林子里狩猎的人留下。”

  “奇怪了,难道外面部落之间都相处得很好吗?过着墨守成规,各不侵犯的日子?”吴熙月在心里暗暗犯了几句嘀咕,现代人的多疑毛病又开始犯起来。

  狼王停下来等着身后的男人们跟过来,没有一会,芒带着的五个族人已经过来,敏感的他很快找到吴熙月的位置,嘴里发现跟鸽子一样的咕咕声,不肖一会,还在丛林边缘等着消息的男人们便都敏捷走出来。

  “从这里出发,一直到白天有没有适合藏身的地方?”芒是问起狼王来,他知道后心里好有个就谱。

  虽然狼王跟着吴熙月有学莫河语种,但水平到现在还是有限的。吴熙月用狼语重复了一遍,他才道:“到了白天只要我们不动,是不会有人发现。晚上走得快,白天可以到一条小河茂边,可以在河边休息。”

  芒等吴熙月再次转告给他,玉色的眸子微微低垂,“这边的水源并不丰富,我们要在小河边休息恐怕会遇到亚莫部落族人,要不就是离河边远一点隐藏,要不晚上冲过河边……,到河对岸休息。”

  小河在原始初民眼里是宽不过女人的身高,深不过男人的小腿。

  吴熙月侧道:“过河再休息,正好可以装满水好在白天喝。”不过河的话,怕晚上把水喝光,到了白天渴到要命。

  “行,那就过河再休息。”啼是知什么时候靠近,就站在一束大约到他腰深的长草边,夜色很好地隐藏他的身子,让人乍地一看一时半会是发现不了他。

  从草从中穿过是比在树林里穿过还要难受的事情,这些长草草缘边还挺锋利的,狼王走在前面踩下长草碎响,吴熙月跟着过去……没有留意,小腿上面边割了手小口子出来。

  “我自己走,你别牵我了。”狼王走路是不需要把草丛拨开再走,而是大摇大晃直接踩着走去。吴熙月倒底是细皮嫩ròu的,真没有办法像他这么走路。等他不情愿松开口,吴熙月便是拨开草丛紧跟在他身后。

  男人们自然也不可能像狼王这么走路,分散开来的他们都是拨开草丛行走着。还需要提防草丛里有夜间游走的dú蛇。

  阿措那是坐在了哈达的肩膀上面,一边观察前面一动,一边轻轻告诉哈达怎么走怎么走。他可以看到周边草丛的动静,很好地让哈达他们不会走散。

  小毛虫还是需要用兽皮包着才行,纳雅要时不时看看兽皮有没有贴紧他的小鼻子,以防窒息过去。草丛里的飞蛾很快,被惊飞起来就会有一层蛾粉洒落。大人们对这些微dú的蛾粉是不放在眼里,就算是落在身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小毛虫不一样,皮肤在太嫩,只需要沾上一点都会引起不舒服。

  纳雅是抱着他,小脸蛋贴着自己的胸部,跟在黑耶后面心神全副绷紧,以便随时应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

  女人们白天是没有睡觉,走到下半路便开始支持不住,而吴熙月的生物钟一向很好,是最早一个扛不住睡意趴在狼王后背上睡过去。

  没有人知道在对面的一坐高山上,一人一豹坐在一棵古松之上,风朗清疏,月如凉水映得那一人一豹格里神密。

  豹子身上有股很重的血腥气味,是人的血味。吡起来的獠牙上还沾着一些碎ròu,这是花鹿ròu,苦逼的亚莫部落族人自己没有吃到鹿ròu,全部献给巫师养的豹子了。

  轻抚豹首的手一看就知道是没有干过重活的手,修长,白皙,皮肤相当细腻。指甲在清凉凉的月辉里还泛着珍珠般的光泽,相当好看。

  夜来临,大巫师没有再披着那块从头包到脚,只露出张脸的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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