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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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岁那轻狂》全集
作者:情义叁哥
简介
这不是一个丝逆袭的故事,而是一个感悟爱情、感悟友情、感悟人生的励志故事。
有不少人知道古惑仔中的陈浩南、山鸡、蕉皮,可是又有多少人听说过当年曾叱咤风云的林凡?当年,林凡带着梦想来到港都求学,可是,却yīn差阳错的认识了青龙帮的凌南豪与斧头帮的龙剑飞,三人义结金兰,共同撑起了一个天下!
如果你现在对爱情迷茫,请坚持看下去,小说会为你解惑爱情;如果你喜欢健身运动,请坚持看下去,小说教你如何强健身体;一开始情节速度写的稍快一些,都是为了引出后面在斧头帮生涯的故事!
一切的一切,只因那年那岁那轻狂。
男人,从来都不会缺女人,男人缺的,永远是爱情。
十年前,我的字间充满了幼稚。
十年后,我的字间充满了不懂的心事。
第一卷 校园的生活
第一章 那年那岁那轻狂
年少无知,只因那年那岁那轻狂!
序言
此刻,已经是凌晨两点半,我站在迪拜塔第108楼的天台,点了一支雪茄吸了一口,再眺望远方,眺望这个残酷而又冷漠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地雷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和平年代更是如此。
深秋的午夜,空气中透漏着淡淡寒意,仰望天空中繁星点点,没有一点睡意。
夜,还是这般静谧,静的让我可怕,静的让它变成一个纯粹的夜,黑暗、深邃、无边。它有点凄凉,却含着浪漫。它无比旷远,却又在眼前。
如水的月色,秋日的夜晚,一如既往……
我喜欢COHIBA这个牌子的雪茄,在这种烟雾缭绕的环境中,似乎能为我缓解压力。
室内,紫色的灯光映在粉色的窗帘上,格外显眼,偌大的床上,身穿一层似薄纱般的睡衣Sinala已经熟睡。却勾不起我的yù望,勾起的,只是我的回忆与心中的感慨。
几十年过去了,我已经是宇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老总,在这个每年纯收益上千万的公司,我拥有着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也就是说,我在公司占有主要位置。
事实上在大多数的时候,管理这个当初由我创造的公司的是我最好的兄弟。jiāo给一个高材生,又是我最信任的兄弟,我放心。
我现在只喜爱旅游。喜爱摄影。喜爱收藏。当然,也喜欢女人。这点注意了,我只是喜欢女人虽然我从不缺女人,但我缺的是,爱情。
我已经累了,需要休息,需要旅游来缓冲我的心理压力。当然,我不会一个人独自旅游的,身边总会有个人陪伴着我。而且会驾上我最爱的路虎。
Sinala问过我,问为什么我只偏爱路虎,这车并不是我拥有车中最好的车。
其实啊,这开车的男人,都是有血xìng的,都希望有一辆路虎。在城市里憋得久了,都希望自己能像一头野马一样,一头鬃毛,迎风飘洒在草原上长大。
而路虎就好比是男人的腿,在空中吹拂的风,使男人的本xìng尽情流露。
当然,我还拥有着法拉第F430 Spider以及兰博基尼Reventon以及世界上最快的跑车布加迪、威龙。之所以收藏这三辆车是因为每一辆车都有一个故事。
昨天,请一些大亨朋友相聚迪拜,老朋友相聚,自然是尽兴的喝,以及讨论一些商业计划。
喝酒聊到十点半的时候,也就回房间早早睡下了,可突然凌晨时刻,我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很清醒。
回想起来,这些年,我白手起家,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就活在别人羡慕的高点。可是,其中的心酸与苦累,也只有自己能体会了。
人,一辈子,可以有后悔,但不能有遗憾。而我没有遗憾过我曾走过的路。
虽然我此刻拥有了世间的荣华富贵,可实际上,我想要的生活,只是希望亲人们健健康康,然后有一个我爱的女子陪我一生。
如果可以,我宁愿倾我所有,换回曾经的那个林安萱,那个我一生中挚爱过的女人。
可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我再也找不回那个她,那个我曾爱过的林安萱。
我之所以说我选择了一条后悔路,就是因为几十年前我选择了黑道。
黑道,是一个如匕首般危险的圈子,我能活到现在,至今我觉得挺幸运的。
最初,我由一个大学生开始,步入黑帮,在危险重重的黑道组织里一步一步的向上爬,拼命的当上了这个黑帮的三把手,最后带有一丝侥幸而当上黑道的老大。
不过,如今的我已金盆洗手,不再那么拼命的涉及黑白两道,而转型到宇新有限公司的老总。
我总觉得,一个人如果想成功,能力是不可或缺的,运气亦不能少!当然,还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不过这些都属于注定,是老天爷对每个人命运的安排。
至今,我走上这个位置,我觉得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将一个没钱的穷丝摇身一变大老板。
渐渐的,脑海里开始犯困了,去浴室洗了把脸,自然清醒了不少。看看镜子里的我,眼睛格外分红,犀利的剑眉以及有型的一字胡,为我增添了不少男人的魅力。
光着膀子,上的肌ròu格外有型。也难怪,Sinala常常说我都可以当男模特了。
我曾经有问过Sinala,和我在一起快乐吗。而Sinala则会依偎在我的怀里:你身上的那股男人味给我有很大的安全感,你的细心也总是让我很感动,还有……还有……你的爱抚功夫……让我很满意……言语中带有丝丝羞怯。
女人有时就是这样,明明很肯定一件事,却总是带有一丝羞怯的掩饰。
回到床上,Sinala依旧熟睡。我轻轻将她搂入怀中,盖上轻如蝉壳的被子,正打算睡觉。
谁知,弄醒了Sinala。
“你怎么还不睡,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让你不要喝那么多酒,你偏要喝,不舒服了吧?哼!”
“没事,红酒比起白酒没什么后劲,我只是在想一些心事。”
“才做完没多久,你该不会又想那个了吧?”
说话的同时便搂住我狠狠的亲吻了我的脸颊。
Sinala身上的Chanel chance香水在诱惑我,而且身体尽显妩媚之情。我很喜欢……
人靠衣装马靠鞍装这话倒不假,一个长的一般般的女子如果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可以整容,可以打扮,可以借助外力减肥,然后用男人喜欢味道的香水诱惑任何一个即使有抵制力的男人。
将紫色的灯光调成Sinala最爱的粉红色,褪去Sinala身上的睡衣,白皙的皮肤在灯光下格外诱人,我便道:“那你就成全小生吧。”
Sinala扭捏着身子,倒是一把握住我那活儿,我被Sinala这般玩弄着,我的yù火更加的旺盛。
突然我猛的一翻身,骑在了Sinala的身上来。此时Sinala正光光的四仰八叉的躺在我的面前,虽然是黑夜,可是在粉红色的灯光下足以让我看清Sinala那充满诱惑的身体。
“你还没脱裤子呢。”Sinala拉了拉我的裤衩微笑着说道。
我拍了拍我的大脑,微笑着说道:“我老了,记xìng不好咯……”
不得不从Sinala身上爬下来,迅速的脱了裤子又重新骑在了Sinala身上。
在我刚想攻城略池之际,我的老弟却意外的拉拢了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很正常,怎么现在不行了?一连试了好几此,可就是对不着口。
“Sinala,我不行了……”
Sinala坐起来看了我一眼,笑着说没事。就开始用手掌按在了皮囊上揉了起来。以前,这些都是在完事后Sinala才为我做的。可是,现在这样是让我觉得舒服了,但依然没什么大的效果。
Sinala见我突然抑郁了起来,也没多想,直接趴在我的身上,毫不含糊的将我整根虫子吞了下去……
虫子在Sinala湿温润滑的嘴里似乎又活了起来……
应该是昨晚酒喝多了。我安慰着自己。索xìng坐在床头,看着Sinala继续工作着。不到五分钟,我又觉得我那粗大的活儿威武了起来。
此时,我也不顾那么多,一把翻过Sinala,借着那滑腻的身体,我的活儿就滑进了Sinala的洞中。
如此配合的一番云雨后,已经是破晓黎明后了。我满足了,Sinala也满足了。
抚慰了Sinala一番后,我也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我心里知道:如果我的生活像一卷录影带一样。
我一定要找到我十八岁时候的那段带子。
我一定要重新播一遍。
那时候我就会,选择读完一所国内大学。
然后和我的爱人,回到老家。
买一套不大的小房子,和我的孩子。
和我的爸爸妈妈在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可能那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那么简单。
一直想写一篇关于自己、关于那年那岁月所经历的一本书,多年来一直找不到主题,也没有太多的灵感,提起笔,确总是执笔难书。
我没有渊博的学识,没有华丽的词汇和丰富的语言,所以也难以表达出我的感受。
不过我能用最朴实的文字,写出我最真实的内心世界,写出我最原始的心态,写出我曾疯狂的人生。
第二章 求学之离家出走
我是林凡,父亲给我取名林凡就是意在让我做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二十五年之前,我一无所有,身为农民的父母除了给我一张较好的面囊以及还算聪明的头脑外,其他的想给也给不了。
人家是富二代,我是穷二代,人家是高富帅,我是高穷帅。但是我不怪父母给不了我什么物质生活,虽然日子过的清苦些,但和亲人每天能在一起心里感到踏实。
时至今日,我懂的道理更多了,我更加感谢父母,仅仅是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足够我用一辈子去感恩的了。
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至少每天能够享受着阳光的味道,就是多么的美好。所以,不管我们的生活如何,不管父母能给我们多少,我相信每个人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快乐幸福。
所以,中国提倡的百善孝为先我是很赞同的,你们扪心自问对得起父母吗?
在家我排行老三,我还有两个哥,二哥因为保护我而永远的离开了,这是后话。而大哥,在小时候,因为保护我而被十三个小伙伴们打断了一条腿,当时条件不好,腿就这样废了,走路时只能一瘸一拐的。
在西方,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恨十三这个数字,不是因为西方的传统,而是因为十三个人致使我的大哥失去了一条腿。
家里,唯一我上过学,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于是在我六岁的时候供我上学。而我,虽然断断续续的休休停停的上着学,也终究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成绩特别的好,跳了几次级上学,然后十八岁那年高考超常发挥,考了很不错的分数。
十八岁的我,与其他十八岁的男生不一样。我已经有了183的个头以及还算强壮的身体。
试想一下,学校离家有九公里的路,每天走那么远的路,走了整整三年多,身体不强壮才怪。
更何况,当时在学校的时候会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我想变强壮起来,不想被那些人欺负。所以后来我每晚悄悄做完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时至今日,我已经可以做几百个以上,当然,我还会继续这样坚持下去。
当时,大哥已经残废,二哥便一个人顶起两份活,与父母早出晚归的劳动以供我上学。当时我就暗暗发誓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我的思想与身体一样,发展的比较好,当时,我就觉得想要还未回归的港都将来发展前途必定一片光明,那时港都还属于英国,我决定,放弃国内较好大学的资格,转而去了港都的港都大学。
父母对于我的决定有些吃惊,但在我说明了我的想法后还是尊重了我的选择。
临去大学的时候,当父母以及亲戚们送我的时候,我发誓那是我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哭了。
曾经,我两天没吃饭,肚子饿的连路都走不了,我没有哭;以前,我做错了事,父亲罚我跪地,到后来起来的时候我连站都站不稳,我还是没有哭泣;以前,我被同学欺负,三五个同学因为我考试的时候没给抄,而怒打了我一顿,我还是没有哭泣。
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强大起来。总有一天,我会让我爱的人以及爱我的人是幸福的,而那些曾经冷漠过我的人,我则会用十倍的冷酷偿还他们!
可是,这次我哭了。这是我内心的第一次哭泣,第一次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了,因为这一别,将会是四年!而那个时候,还不是信息化时代,只能以最初的通信工具写信来寄托异乡思念的感情。
在父母,外婆,小舅舅以及小姨的送别下,我踏上了那列载着我的梦想的列车。在车上,我那眼泪啊,不自主的往下流。我分明也能感受到亲人们的不舍。只是,我必须要走,必须经历这个过程,我才能成长,才能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几经周折,我终于来到了沿海城市,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大城市,我被这灯红酒绿的城市吸引了,这是一个多美美好的城市,外面的世界多么美好!这是我内心百分之一百二的感慨。
也许,我并不知道,原本在光鲜亮丽的背后,就是褴褛衣衫。国际大都市,就像一个舞台,每个人都把焦点放在镁光灯照shè的地方,观众所看到的,就是华美壮丽绚烂澎湃。对于光线照不到的角落,即便里面有灰尘,甚至有死耗子,谁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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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丝逆袭的故事,而是一个感悟爱情、感悟友情、感悟人生的励志故事。
有不少人知道古惑仔中的陈浩南、山鸡、蕉皮,可是又有多少人听说过当年曾叱咤风云的林凡?当年,林凡带着梦想来到港都求学,可是,却yīn差阳错的认识了青龙帮的凌南豪与斧头帮的龙剑飞,三人义结金兰,共同撑起了一个天下!
如果你现在对爱情迷茫,请坚持看下去,小说会为你解惑爱情;如果你喜欢健身运动,请坚持看下去,小说教你如何强健身体;一开始情节速度写的稍快一些,都是为了引出后面在斧头帮生涯的故事!
一切的一切,只因那年那岁那轻狂。
男人,从来都不会缺女人,男人缺的,永远是爱情。
十年前,我的字间充满了幼稚。
十年后,我的字间充满了不懂的心事。
第一卷 校园的生活
第一章 那年那岁那轻狂
年少无知,只因那年那岁那轻狂!
序言
此刻,已经是凌晨两点半,我站在迪拜塔第108楼的天台,点了一支雪茄吸了一口,再眺望远方,眺望这个残酷而又冷漠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地雷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和平年代更是如此。
深秋的午夜,空气中透漏着淡淡寒意,仰望天空中繁星点点,没有一点睡意。
夜,还是这般静谧,静的让我可怕,静的让它变成一个纯粹的夜,黑暗、深邃、无边。它有点凄凉,却含着浪漫。它无比旷远,却又在眼前。
如水的月色,秋日的夜晚,一如既往……
我喜欢COHIBA这个牌子的雪茄,在这种烟雾缭绕的环境中,似乎能为我缓解压力。
室内,紫色的灯光映在粉色的窗帘上,格外显眼,偌大的床上,身穿一层似薄纱般的睡衣Sinala已经熟睡。却勾不起我的yù望,勾起的,只是我的回忆与心中的感慨。
几十年过去了,我已经是宇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老总,在这个每年纯收益上千万的公司,我拥有着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也就是说,我在公司占有主要位置。
事实上在大多数的时候,管理这个当初由我创造的公司的是我最好的兄弟。jiāo给一个高材生,又是我最信任的兄弟,我放心。
我现在只喜爱旅游。喜爱摄影。喜爱收藏。当然,也喜欢女人。这点注意了,我只是喜欢女人虽然我从不缺女人,但我缺的是,爱情。
我已经累了,需要休息,需要旅游来缓冲我的心理压力。当然,我不会一个人独自旅游的,身边总会有个人陪伴着我。而且会驾上我最爱的路虎。
Sinala问过我,问为什么我只偏爱路虎,这车并不是我拥有车中最好的车。
其实啊,这开车的男人,都是有血xìng的,都希望有一辆路虎。在城市里憋得久了,都希望自己能像一头野马一样,一头鬃毛,迎风飘洒在草原上长大。
而路虎就好比是男人的腿,在空中吹拂的风,使男人的本xìng尽情流露。
当然,我还拥有着法拉第F430 Spider以及兰博基尼Reventon以及世界上最快的跑车布加迪、威龙。之所以收藏这三辆车是因为每一辆车都有一个故事。
昨天,请一些大亨朋友相聚迪拜,老朋友相聚,自然是尽兴的喝,以及讨论一些商业计划。
喝酒聊到十点半的时候,也就回房间早早睡下了,可突然凌晨时刻,我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很清醒。
回想起来,这些年,我白手起家,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就活在别人羡慕的高点。可是,其中的心酸与苦累,也只有自己能体会了。
人,一辈子,可以有后悔,但不能有遗憾。而我没有遗憾过我曾走过的路。
虽然我此刻拥有了世间的荣华富贵,可实际上,我想要的生活,只是希望亲人们健健康康,然后有一个我爱的女子陪我一生。
如果可以,我宁愿倾我所有,换回曾经的那个林安萱,那个我一生中挚爱过的女人。
可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我再也找不回那个她,那个我曾爱过的林安萱。
我之所以说我选择了一条后悔路,就是因为几十年前我选择了黑道。
黑道,是一个如匕首般危险的圈子,我能活到现在,至今我觉得挺幸运的。
最初,我由一个大学生开始,步入黑帮,在危险重重的黑道组织里一步一步的向上爬,拼命的当上了这个黑帮的三把手,最后带有一丝侥幸而当上黑道的老大。
不过,如今的我已金盆洗手,不再那么拼命的涉及黑白两道,而转型到宇新有限公司的老总。
我总觉得,一个人如果想成功,能力是不可或缺的,运气亦不能少!当然,还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不过这些都属于注定,是老天爷对每个人命运的安排。
至今,我走上这个位置,我觉得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将一个没钱的穷丝摇身一变大老板。
渐渐的,脑海里开始犯困了,去浴室洗了把脸,自然清醒了不少。看看镜子里的我,眼睛格外分红,犀利的剑眉以及有型的一字胡,为我增添了不少男人的魅力。
光着膀子,上的肌ròu格外有型。也难怪,Sinala常常说我都可以当男模特了。
我曾经有问过Sinala,和我在一起快乐吗。而Sinala则会依偎在我的怀里:你身上的那股男人味给我有很大的安全感,你的细心也总是让我很感动,还有……还有……你的爱抚功夫……让我很满意……言语中带有丝丝羞怯。
女人有时就是这样,明明很肯定一件事,却总是带有一丝羞怯的掩饰。
回到床上,Sinala依旧熟睡。我轻轻将她搂入怀中,盖上轻如蝉壳的被子,正打算睡觉。
谁知,弄醒了Sinala。
“你怎么还不睡,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让你不要喝那么多酒,你偏要喝,不舒服了吧?哼!”
“没事,红酒比起白酒没什么后劲,我只是在想一些心事。”
“才做完没多久,你该不会又想那个了吧?”
说话的同时便搂住我狠狠的亲吻了我的脸颊。
Sinala身上的Chanel chance香水在诱惑我,而且身体尽显妩媚之情。我很喜欢……
人靠衣装马靠鞍装这话倒不假,一个长的一般般的女子如果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可以整容,可以打扮,可以借助外力减肥,然后用男人喜欢味道的香水诱惑任何一个即使有抵制力的男人。
将紫色的灯光调成Sinala最爱的粉红色,褪去Sinala身上的睡衣,白皙的皮肤在灯光下格外诱人,我便道:“那你就成全小生吧。”
Sinala扭捏着身子,倒是一把握住我那活儿,我被Sinala这般玩弄着,我的yù火更加的旺盛。
突然我猛的一翻身,骑在了Sinala的身上来。此时Sinala正光光的四仰八叉的躺在我的面前,虽然是黑夜,可是在粉红色的灯光下足以让我看清Sinala那充满诱惑的身体。
“你还没脱裤子呢。”Sinala拉了拉我的裤衩微笑着说道。
我拍了拍我的大脑,微笑着说道:“我老了,记xìng不好咯……”
不得不从Sinala身上爬下来,迅速的脱了裤子又重新骑在了Sinala身上。
在我刚想攻城略池之际,我的老弟却意外的拉拢了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很正常,怎么现在不行了?一连试了好几此,可就是对不着口。
“Sinala,我不行了……”
Sinala坐起来看了我一眼,笑着说没事。就开始用手掌按在了皮囊上揉了起来。以前,这些都是在完事后Sinala才为我做的。可是,现在这样是让我觉得舒服了,但依然没什么大的效果。
Sinala见我突然抑郁了起来,也没多想,直接趴在我的身上,毫不含糊的将我整根虫子吞了下去……
虫子在Sinala湿温润滑的嘴里似乎又活了起来……
应该是昨晚酒喝多了。我安慰着自己。索xìng坐在床头,看着Sinala继续工作着。不到五分钟,我又觉得我那粗大的活儿威武了起来。
此时,我也不顾那么多,一把翻过Sinala,借着那滑腻的身体,我的活儿就滑进了Sinala的洞中。
如此配合的一番云雨后,已经是破晓黎明后了。我满足了,Sinala也满足了。
抚慰了Sinala一番后,我也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我心里知道:如果我的生活像一卷录影带一样。
我一定要找到我十八岁时候的那段带子。
我一定要重新播一遍。
那时候我就会,选择读完一所国内大学。
然后和我的爱人,回到老家。
买一套不大的小房子,和我的孩子。
和我的爸爸妈妈在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可能那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那么简单。
一直想写一篇关于自己、关于那年那岁月所经历的一本书,多年来一直找不到主题,也没有太多的灵感,提起笔,确总是执笔难书。
我没有渊博的学识,没有华丽的词汇和丰富的语言,所以也难以表达出我的感受。
不过我能用最朴实的文字,写出我最真实的内心世界,写出我最原始的心态,写出我曾疯狂的人生。
第二章 求学之离家出走
我是林凡,父亲给我取名林凡就是意在让我做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二十五年之前,我一无所有,身为农民的父母除了给我一张较好的面囊以及还算聪明的头脑外,其他的想给也给不了。
人家是富二代,我是穷二代,人家是高富帅,我是高穷帅。但是我不怪父母给不了我什么物质生活,虽然日子过的清苦些,但和亲人每天能在一起心里感到踏实。
时至今日,我懂的道理更多了,我更加感谢父母,仅仅是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足够我用一辈子去感恩的了。
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至少每天能够享受着阳光的味道,就是多么的美好。所以,不管我们的生活如何,不管父母能给我们多少,我相信每个人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快乐幸福。
所以,中国提倡的百善孝为先我是很赞同的,你们扪心自问对得起父母吗?
在家我排行老三,我还有两个哥,二哥因为保护我而永远的离开了,这是后话。而大哥,在小时候,因为保护我而被十三个小伙伴们打断了一条腿,当时条件不好,腿就这样废了,走路时只能一瘸一拐的。
在西方,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恨十三这个数字,不是因为西方的传统,而是因为十三个人致使我的大哥失去了一条腿。
家里,唯一我上过学,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于是在我六岁的时候供我上学。而我,虽然断断续续的休休停停的上着学,也终究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成绩特别的好,跳了几次级上学,然后十八岁那年高考超常发挥,考了很不错的分数。
十八岁的我,与其他十八岁的男生不一样。我已经有了183的个头以及还算强壮的身体。
试想一下,学校离家有九公里的路,每天走那么远的路,走了整整三年多,身体不强壮才怪。
更何况,当时在学校的时候会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我想变强壮起来,不想被那些人欺负。所以后来我每晚悄悄做完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时至今日,我已经可以做几百个以上,当然,我还会继续这样坚持下去。
当时,大哥已经残废,二哥便一个人顶起两份活,与父母早出晚归的劳动以供我上学。当时我就暗暗发誓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我的思想与身体一样,发展的比较好,当时,我就觉得想要还未回归的港都将来发展前途必定一片光明,那时港都还属于英国,我决定,放弃国内较好大学的资格,转而去了港都的港都大学。
父母对于我的决定有些吃惊,但在我说明了我的想法后还是尊重了我的选择。
临去大学的时候,当父母以及亲戚们送我的时候,我发誓那是我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哭了。
曾经,我两天没吃饭,肚子饿的连路都走不了,我没有哭;以前,我做错了事,父亲罚我跪地,到后来起来的时候我连站都站不稳,我还是没有哭泣;以前,我被同学欺负,三五个同学因为我考试的时候没给抄,而怒打了我一顿,我还是没有哭泣。
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强大起来。总有一天,我会让我爱的人以及爱我的人是幸福的,而那些曾经冷漠过我的人,我则会用十倍的冷酷偿还他们!
可是,这次我哭了。这是我内心的第一次哭泣,第一次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了,因为这一别,将会是四年!而那个时候,还不是信息化时代,只能以最初的通信工具写信来寄托异乡思念的感情。
在父母,外婆,小舅舅以及小姨的送别下,我踏上了那列载着我的梦想的列车。在车上,我那眼泪啊,不自主的往下流。我分明也能感受到亲人们的不舍。只是,我必须要走,必须经历这个过程,我才能成长,才能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几经周折,我终于来到了沿海城市,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大城市,我被这灯红酒绿的城市吸引了,这是一个多美美好的城市,外面的世界多么美好!这是我内心百分之一百二的感慨。
也许,我并不知道,原本在光鲜亮丽的背后,就是褴褛衣衫。国际大都市,就像一个舞台,每个人都把焦点放在镁光灯照shè的地方,观众所看到的,就是华美壮丽绚烂澎湃。对于光线照不到的角落,即便里面有灰尘,甚至有死耗子,谁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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