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2章 恋爱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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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弄人这话一点都不假,它有的时候可爱,有的时候调皮,有的时候恶劣。到头来兜兜转转,又会发现它的妙不可言。
大学第一年,肖煜几乎每天都到殷凝这里来刷脸刷存在。可不管他多殷勤,殷凝在这方面仿佛是天生的少根筋。每天只知道上课,做作业,完全不解风情。
她是艺术生,到了大学文化课就不占学分的主要成分,更没有她讨厌的理科,所以功课对她来说相对轻松,也更乐意去学。她的专业课水平相当不错,是以只要卖点力,每年的奖学金都会稳稳当当收录囊中。再加上她是团委的干事,课余时间经常在学工办替老师跑腿,或者誊抄、整理档案勤工俭学过得相当充实。
殷凝的家境条件算是不错的,压根不缺这点钱,可是靠自己的实力和劳动力“赚来的”,和爹娘给的零花钱不一样,有种自给自足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随着年级的攀升,两人的课业也越来越忙,肖煜来找殷凝的次数便开始逐渐减少,两人还是经常在网上聊天,或者打打电话侃大山,相互抱怨抱怨哪个老师布置的作业量变态,哪位教授的发型秃得比较有艺术感等等。
大三课业繁重就不说了,还得开始准备联系大四的实习单位,同时还要提前构思一下毕业设计的大方向。
这几年间,肖煜也不是没想过直接告白,可每次话到嘴边总是说不出口。
他到底是害怕告白失败?还是他心里并没有多喜欢她?肖煜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于是,他们便简单的保持着好基友的关系。
大四,肖煜不打算实习,准备专心读书考试攻读研究生。
殷凝本来文化课就不行,光英语四级就考了好几次才通过,考研得过六级,她还是算了吧。
她的实习单位落实的很顺利,经系主任的推荐,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实习生,每周做四休二返校一天。
殷凝从来不知道做设计工作是一件多么累的事情,第一天上班就熬到晚上十点下班,往后更是只有上班的点,没有下班的点,没几日就瘦了一圈。更郁闷的是,目前她所做的工作根本没有“设计创意”一说,都是在做执行操作,还得面对客户们充满挑剔的、乡土气息浓郁的醉人审美,简直无语凝噎。
若休息在家基本就闭门不出,补眠的同时开始一点点做毕设。
随着时间的流逝,肖煜渐渐也淡了些对殷凝的旖旎心思,全力准备考研。这样一来,两人各忙各的,见面和聊天的时间就更少了。
而另外一方面,当殷凝还是大一,秦铮那一次去试着找她,却得到了她已经有男友的消息。关于这一点,他也不是没有设想过。
人生无常,谁都没有规定过谁,他想找的那个人会在原地等他。
要说心里一点点也不难受失落,肯定是骗人的。但只要这个女孩过得好,开心快乐便好了,那么站在她身边的人是不是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曾经带给自己一抹阳光,将他拉出灰暗的世界,填满色彩已是老天恩赐。人要知足,要感恩,莫强求。
所以,他只要看一看她就好。
于是,他又去找她,不上前,就远远地看着。
记得是在她们画室外的走廊,她拿着一把画笔准备去盥洗室清洗。她本人和照片几乎没有差别,一身干净清爽的嫩绿色的连衣裙,白色的细带坡跟凉鞋。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束成马尾,没有其他多余的首饰,身前因为怕脏系了条白围裙,上面沾染了好多五彩颜料。她虽然素着一张脸,却让人觉得很舒服,天然的好气色胜过脂粉气。
秦铮站在她的不远处,看着她嘴角含笑地朝自己走来……然后擦身而过。
她没认出他来。
是不是自己这些年的变化太大?所以她已经认不出他了?亦或是他本身就是她人生中的匆匆过客,并没有给她留下太多的印象,所以早就被她当做路人甲那样淡忘?
若一定要选,他真希望答案会是前者。如果可以,他亦希望两个答案都不是,而是她可以认出自己。
他回头看她,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心里强烈地期望她能回头,然后微微一笑对自己说,“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你是不是我小时候认识的那个名叫白夙的男孩子?”
然而秦铮的一切幻想都没有实现,因为现实并非像小说、影视中的那样美好。
有那么一瞬,他真想伸手拉住殷凝的手臂,直接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
秦铮叹了口气,嘴角挂着苦笑。还有一年他就要离开学校了,这段时间就好好看着她吧。既然不能站在她身边,那就站在她身后也没什么关系。当然,只要让他发现一点点那个男孩对殷凝不好的地方,他一定会竭尽所能把她抢回来!
秦铮不是变态,不会恶心巴拉有事没事尾随跟踪监视人家。不过只要他想去掌握一个人的行踪动态,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稍微花了点功夫就了解了殷凝每天的行动路线。其实手法很简单,他不过想办法搜到了她的微博,并加了关注而已。微博上的内容很快就令他回想起她是个小吃货,从小时候起,口袋里时常会带着一两颗糖果或者小零食。再然后他就从她微博上的信息中推断出她每周的食堂行踪动态。
比如说周一一食堂有狮子头、芥菜豆腐,周二三食堂有粉蒸肉、番茄炒蛋,周三小食堂有水煮鱼……只要瞄准她爱吃的,就一定可以找到她。
然后,秦铮几乎每天都会和殷凝去同样的食堂,有的时候会擦肩而过,有的时候只是远远看一眼。只要看看她的表情,还有和她男友说话时的表情,他就可以大概了解她过得好不好。
“凝子啊,你有没有觉得,咱们经常会在食堂遇见那个帅哥啊?”陆娉婷用手肘撞撞殷凝的手臂,朝着坐在远处秦铮的方向努努嘴,“嘶……这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诶,怎么忽然想不起来?”
“谁啊?”殷凝夹了一块椒盐鸡柳放嘴里,真是外脆里嫩满口香。她一边嚼着好吃的鸡柳,一边顺着陆聘婷的目光望去,“恩,还真是个帅哥,不过你确定不是因为人家是帅哥,所以你才会觉得眼熟?”
“不是,我真的觉得我在哪里看见过他。”
“好吧,”殷凝趁着陆聘婷正盯着人家愁眉思索,将筷子偷偷伸向了对方的餐盘,准备偷袭那颗红烧狮子头。
“啊!你这死丫头又打我狮子头的主意!”
“嘿嘿嘿,这叫君子报仇十天不晚,谁让你之前趁我不备霸占了我的小龙虾!”
陆聘婷佯作沉痛地摇头,“我听到了我们友谊破裂的声音。”
肖煜好笑地扶额,“好了,在食堂呢,周围这么多人,别闹了。来,吃我的吧。”他把自己餐盘里的狮子头推到殷凝的面前,本来就是买给她吃的。
“哈哈,谢谢芋头,”芋头是殷凝给肖煜起的绰号,“还是你最好了!”
秦铮坐在远处,习惯性地用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总体看来,似乎还不错……诶,为啥心里超级不爽,他要不要阴暗地诅咒一下他们感情不和才好?
一年很快过去,他离开了学校开始实习,跟着前辈们奔赴案发现场勘察情况。最初几天他也略有不适应,因为工作的强度很大,也因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宁静安逸,甚至是黑暗丑陋的。
秦铮渐渐没有时间再去想殷凝,没有心情去惦记儿女情长。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想用工作来填补什么,逃避什么。更因为当他看到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看到被害者家属们一双双满含泪水痛苦绝望的眼睛,他的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破案,尽自己一切可能寻找线索,找到证据!
他努力工作,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其中。他也不知道他为何要这么拼,几年来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一年到头几乎不着家,就算回家也是倒头就睡,偶尔从好友林昊那里得知一些殷凝的消息。因为林昊选择留校,他曾关照过他帮着看顾殷凝一二。
“同学,你明天请我吃饭吧。”林昊在电话的那头笑得贼兮兮,他现在已经留校当上讲师,可依旧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洗尽铅华变得沉稳内敛。
“理由?”秦铮用肩头和脸颊夹着手机,两只手正拿着档案文件仔细地来回查看。
“我也是刚刚从一个学妹那里得到一个非常重大的惊人消息,立马第一时间来通知你!”
“别吊胃口,快说,否则我挂电话了。”
“诶,还是这么没有情趣,你说将来要是殷凝妹子跟了你,得多无聊啊。”
殷凝?秦铮抬起眼,琢磨了下林昊刚才那句话,心里忽然一阵紧张,才一秒钟脑子里就过了好几个念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别急嘛,肯定是好消息。”林昊故弄玄虚地假装咳嗽几声,又叹了几口气才悠悠道,“当然了,我得重复一下,重点是我也是才知道这个消息。”
“这不是重点。”
“这当然是重点,不然你会揍我的。”
“再不说我一定会揍你的。”
“好吧好吧,”林昊清了清嗓子,“你家殷凝妹子原来一直是单身来着。”
“……”
“喂?秦铮?喂喂?人呢?”林昊心道不好,电话那头良久的沉默让他有些心惊胆战,也不知道秦铮是会在沉默中爆发,还是在沉默中变态。但不管是哪一种,他好像都有点受不住,“喂?铮铮啊,你要坚持住,你一定要想开啊。虽然说晚了四年,但总的来说,是个好消息对不对?殷凝妹子是单身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一切都还来得及!你依旧年轻帅气,不怕追不到她。关键是千万不要迁怒于我啊,我真的是才知道这消息啊。”
秦铮压根没有听进林昊的任何废话,他嘴角不可抑制地上扬着,良久后才回了一句,“你明天想吃什么?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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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一年,肖煜几乎每天都到殷凝这里来刷脸刷存在。可不管他多殷勤,殷凝在这方面仿佛是天生的少根筋。每天只知道上课,做作业,完全不解风情。
她是艺术生,到了大学文化课就不占学分的主要成分,更没有她讨厌的理科,所以功课对她来说相对轻松,也更乐意去学。她的专业课水平相当不错,是以只要卖点力,每年的奖学金都会稳稳当当收录囊中。再加上她是团委的干事,课余时间经常在学工办替老师跑腿,或者誊抄、整理档案勤工俭学过得相当充实。
殷凝的家境条件算是不错的,压根不缺这点钱,可是靠自己的实力和劳动力“赚来的”,和爹娘给的零花钱不一样,有种自给自足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随着年级的攀升,两人的课业也越来越忙,肖煜来找殷凝的次数便开始逐渐减少,两人还是经常在网上聊天,或者打打电话侃大山,相互抱怨抱怨哪个老师布置的作业量变态,哪位教授的发型秃得比较有艺术感等等。
大三课业繁重就不说了,还得开始准备联系大四的实习单位,同时还要提前构思一下毕业设计的大方向。
这几年间,肖煜也不是没想过直接告白,可每次话到嘴边总是说不出口。
他到底是害怕告白失败?还是他心里并没有多喜欢她?肖煜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于是,他们便简单的保持着好基友的关系。
大四,肖煜不打算实习,准备专心读书考试攻读研究生。
殷凝本来文化课就不行,光英语四级就考了好几次才通过,考研得过六级,她还是算了吧。
她的实习单位落实的很顺利,经系主任的推荐,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实习生,每周做四休二返校一天。
殷凝从来不知道做设计工作是一件多么累的事情,第一天上班就熬到晚上十点下班,往后更是只有上班的点,没有下班的点,没几日就瘦了一圈。更郁闷的是,目前她所做的工作根本没有“设计创意”一说,都是在做执行操作,还得面对客户们充满挑剔的、乡土气息浓郁的醉人审美,简直无语凝噎。
若休息在家基本就闭门不出,补眠的同时开始一点点做毕设。
随着时间的流逝,肖煜渐渐也淡了些对殷凝的旖旎心思,全力准备考研。这样一来,两人各忙各的,见面和聊天的时间就更少了。
而另外一方面,当殷凝还是大一,秦铮那一次去试着找她,却得到了她已经有男友的消息。关于这一点,他也不是没有设想过。
人生无常,谁都没有规定过谁,他想找的那个人会在原地等他。
要说心里一点点也不难受失落,肯定是骗人的。但只要这个女孩过得好,开心快乐便好了,那么站在她身边的人是不是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曾经带给自己一抹阳光,将他拉出灰暗的世界,填满色彩已是老天恩赐。人要知足,要感恩,莫强求。
所以,他只要看一看她就好。
于是,他又去找她,不上前,就远远地看着。
记得是在她们画室外的走廊,她拿着一把画笔准备去盥洗室清洗。她本人和照片几乎没有差别,一身干净清爽的嫩绿色的连衣裙,白色的细带坡跟凉鞋。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束成马尾,没有其他多余的首饰,身前因为怕脏系了条白围裙,上面沾染了好多五彩颜料。她虽然素着一张脸,却让人觉得很舒服,天然的好气色胜过脂粉气。
秦铮站在她的不远处,看着她嘴角含笑地朝自己走来……然后擦身而过。
她没认出他来。
是不是自己这些年的变化太大?所以她已经认不出他了?亦或是他本身就是她人生中的匆匆过客,并没有给她留下太多的印象,所以早就被她当做路人甲那样淡忘?
若一定要选,他真希望答案会是前者。如果可以,他亦希望两个答案都不是,而是她可以认出自己。
他回头看她,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心里强烈地期望她能回头,然后微微一笑对自己说,“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你是不是我小时候认识的那个名叫白夙的男孩子?”
然而秦铮的一切幻想都没有实现,因为现实并非像小说、影视中的那样美好。
有那么一瞬,他真想伸手拉住殷凝的手臂,直接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
秦铮叹了口气,嘴角挂着苦笑。还有一年他就要离开学校了,这段时间就好好看着她吧。既然不能站在她身边,那就站在她身后也没什么关系。当然,只要让他发现一点点那个男孩对殷凝不好的地方,他一定会竭尽所能把她抢回来!
秦铮不是变态,不会恶心巴拉有事没事尾随跟踪监视人家。不过只要他想去掌握一个人的行踪动态,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稍微花了点功夫就了解了殷凝每天的行动路线。其实手法很简单,他不过想办法搜到了她的微博,并加了关注而已。微博上的内容很快就令他回想起她是个小吃货,从小时候起,口袋里时常会带着一两颗糖果或者小零食。再然后他就从她微博上的信息中推断出她每周的食堂行踪动态。
比如说周一一食堂有狮子头、芥菜豆腐,周二三食堂有粉蒸肉、番茄炒蛋,周三小食堂有水煮鱼……只要瞄准她爱吃的,就一定可以找到她。
然后,秦铮几乎每天都会和殷凝去同样的食堂,有的时候会擦肩而过,有的时候只是远远看一眼。只要看看她的表情,还有和她男友说话时的表情,他就可以大概了解她过得好不好。
“凝子啊,你有没有觉得,咱们经常会在食堂遇见那个帅哥啊?”陆娉婷用手肘撞撞殷凝的手臂,朝着坐在远处秦铮的方向努努嘴,“嘶……这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诶,怎么忽然想不起来?”
“谁啊?”殷凝夹了一块椒盐鸡柳放嘴里,真是外脆里嫩满口香。她一边嚼着好吃的鸡柳,一边顺着陆聘婷的目光望去,“恩,还真是个帅哥,不过你确定不是因为人家是帅哥,所以你才会觉得眼熟?”
“不是,我真的觉得我在哪里看见过他。”
“好吧,”殷凝趁着陆聘婷正盯着人家愁眉思索,将筷子偷偷伸向了对方的餐盘,准备偷袭那颗红烧狮子头。
“啊!你这死丫头又打我狮子头的主意!”
“嘿嘿嘿,这叫君子报仇十天不晚,谁让你之前趁我不备霸占了我的小龙虾!”
陆聘婷佯作沉痛地摇头,“我听到了我们友谊破裂的声音。”
肖煜好笑地扶额,“好了,在食堂呢,周围这么多人,别闹了。来,吃我的吧。”他把自己餐盘里的狮子头推到殷凝的面前,本来就是买给她吃的。
“哈哈,谢谢芋头,”芋头是殷凝给肖煜起的绰号,“还是你最好了!”
秦铮坐在远处,习惯性地用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总体看来,似乎还不错……诶,为啥心里超级不爽,他要不要阴暗地诅咒一下他们感情不和才好?
一年很快过去,他离开了学校开始实习,跟着前辈们奔赴案发现场勘察情况。最初几天他也略有不适应,因为工作的强度很大,也因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宁静安逸,甚至是黑暗丑陋的。
秦铮渐渐没有时间再去想殷凝,没有心情去惦记儿女情长。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想用工作来填补什么,逃避什么。更因为当他看到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看到被害者家属们一双双满含泪水痛苦绝望的眼睛,他的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破案,尽自己一切可能寻找线索,找到证据!
他努力工作,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其中。他也不知道他为何要这么拼,几年来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一年到头几乎不着家,就算回家也是倒头就睡,偶尔从好友林昊那里得知一些殷凝的消息。因为林昊选择留校,他曾关照过他帮着看顾殷凝一二。
“同学,你明天请我吃饭吧。”林昊在电话的那头笑得贼兮兮,他现在已经留校当上讲师,可依旧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洗尽铅华变得沉稳内敛。
“理由?”秦铮用肩头和脸颊夹着手机,两只手正拿着档案文件仔细地来回查看。
“我也是刚刚从一个学妹那里得到一个非常重大的惊人消息,立马第一时间来通知你!”
“别吊胃口,快说,否则我挂电话了。”
“诶,还是这么没有情趣,你说将来要是殷凝妹子跟了你,得多无聊啊。”
殷凝?秦铮抬起眼,琢磨了下林昊刚才那句话,心里忽然一阵紧张,才一秒钟脑子里就过了好几个念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别急嘛,肯定是好消息。”林昊故弄玄虚地假装咳嗽几声,又叹了几口气才悠悠道,“当然了,我得重复一下,重点是我也是才知道这个消息。”
“这不是重点。”
“这当然是重点,不然你会揍我的。”
“再不说我一定会揍你的。”
“好吧好吧,”林昊清了清嗓子,“你家殷凝妹子原来一直是单身来着。”
“……”
“喂?秦铮?喂喂?人呢?”林昊心道不好,电话那头良久的沉默让他有些心惊胆战,也不知道秦铮是会在沉默中爆发,还是在沉默中变态。但不管是哪一种,他好像都有点受不住,“喂?铮铮啊,你要坚持住,你一定要想开啊。虽然说晚了四年,但总的来说,是个好消息对不对?殷凝妹子是单身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一切都还来得及!你依旧年轻帅气,不怕追不到她。关键是千万不要迁怒于我啊,我真的是才知道这消息啊。”
秦铮压根没有听进林昊的任何废话,他嘴角不可抑制地上扬着,良久后才回了一句,“你明天想吃什么?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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