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朝阳从东方冉冉升起,空气凝重的仿佛挥不开。
北燕人要攻城了,凤歌虽然知道自己在武力方面无能为力,但是,她却舍不得离开。
朝阳的金光之下,关林森那道挺拔的背影如一杆标枪挺立,他站在那里,大恒的脊梁就在那里,阳光为他的战袍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在风中猎猎飞舞,他的侧脸冷峻如刀削,平静的双眼映着正在残酷厮杀的血色沙场,如火焰一般将战场侵袭。
已经没有材料再去修复已经残破的城墙,北燕士兵轻松的踏过了曾经是城墙的地方,看着如蚁群一般的北燕人,关林森的眉头都不曾动一下。
他传递的每一道命令都简短而准确。
手中一柄长枪,每一次点刺,就是一条人命被收割,喷溅而出的血花在沙场上朵朵盛开,这是世间最极致的残酷,而对于大恒的百姓而言,也是最极致的美丽。
冲至关林森面前的所有来犯之敌皆已躺在了他的脚下,他的面容平静,手中的长枪已被鲜血浸透,他居高临下,看着城外的北燕人冷冷一笑,笑容中尽是对死亡的无畏,从容的让凤歌亦感到震惊。
高古达就在城下,远远的,他再一次取来强弓黑羽箭,微微眯起眼睛,弓弦响动,羽箭急速飞出。
站在远处看着关林森的凤歌刚刚为他杀掉面前的最后一名敌人感到高兴,就看见,半空中悄来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无双的气劲,破空而来,挟着刚猛之势,猛然刺进了关林森的腹部。
关林森的身体猛然一抖。
周围的大恒士兵看了个真切,不由惊呼出声,而北燕士兵则是得意的大笑:“哈哈哈,你们的将军要死啦,还不快……”
“投降”二字还没说出来,那个得意的北燕士兵便圆睁着双眼,缓缓倒在血泊之中,到死他惊讶而错愕的看着自己的胸口,无神的眼睛似乎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支枪头是哪儿来的?”
在他颓然倒下的身后,是傲然挺立的关林森,他一点点抽回刺穿人体的长枪,站在风中,昂首一笑,就好像那枝箭根本就没有伤到他。
大恒士兵看了他第二眼,发现他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箭枝,也许,刚才真的只是错觉,那只箭,只是擦过了他的胳膊而已。
他们放下心,士气更加高涨,奋起反杀涌入的北燕人。
凤歌却不放心,趁着北燕人已渐渐被杀退,她向关林森跑来,看见她,关林森露出一丝微笑,想说话说自己没事,只是口一开,便是痛苦的拧眉。
凤歌看见他的胸口,远了看不清,近了便能看见,那个小口正不断的流出鲜红的血液。
“嘘。”看出了凤歌的惊慌,关林森对她微微一笑,坚起手指挡在自己嘴唇前。
凤歌明白,在大战之际,主帅安危最能牵动人心,否则,萧燕然也不会伤成那样,还撑着一口气,只为军中无帅,无法安心。
现在,她很后悔,后悔为什么同意让关林森接替萧燕然的指挥之职,如果不是这样,关林森也不会受伤。
“我没事。”关林森伸手想要擦掉她脸上的泪珠,却发现自己手上沾满了鲜血,又讪讪的将手缩了回来,凤歌却一把抓住他的手,大声召唤:“金璜!”
“如何,我就说,准没好事。”的也是有道理,管城也知道自己现在在这里戳着也没什么用,只不过看着干着急而已,明天少不得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今日无论如何,也要逼自己好好休息才是。
“萧将军现在没有什么问题,关公子现在的高热就是因为余毒未清而引起的,再过一阵子,若是还没有解药,只怕会烧得更加厉害,现在他的身子一点也不能受风寒,一会儿如果是出了太多的汗,需要将汗水擦掉,换上干衣服,殿下在此只怕有所不便……”
凤歌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战已数日,人命只不过是草芥,不管是大恒人,还是北燕人,现下在这块地方,也只不过都是人肉而已,又分什么男女。只有能打仗的和不能打仗的两种,你,是能打仗的,你要保留体力,我,是不能打仗的,需要靠你保护,还请管校尉自珍身体,我的性命,尽托校尉之手了。”
“殿下言重了。”管城心中一惊,下拜。
凤歌看着他,淡淡说了两个字:“去吧。”..
管城心知劝不动她,也只得下去自寻军医,之后便自行回帐歇息。
待他走后,凤歌静静坐在床边。
帐中一片安静,只有呼吸声与烛上火焰燃烧的声音入耳。
蜡烛越烧越短,大约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凤歌心下焦急,却也无奈,她知道从这里到丰县一来一回没有两个时辰是完不了的,何况,战事日久,只怕独孤怀信也不在四象观了,金璜就算脚程够快,也要找一些时候。
万一……万一独孤怀信早早得了消息,早已离开了丰县……
想到这里,凤歌心中一片冰冷,她紧紧握住了关林森的手,心中的不安尽在她轻轻颤抖的手中。
不多时,果然如管城所言,关林森的身体越来越烫,额上,脖颈中,汗水越聚越多,一摸身上,里衣已被汗水浸透,凤歌再一探其鼻息,只觉得连他呼出的气息都灼烫非常。
在沉沉昏迷之中的关林森飞扬入鬓的眉微微皱着,微微张着口,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隐忍着极度的痛苦。
凤歌并不懂应该如何擦身。
在冷水和热水的选择上,她都考虑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选择了温水,自开战之后,帐中多伤兵,热水也是一天十二个时辰连续不断供应的。否则要她从烧热水开始,只怕三天三夜连火都还没点起来。
凤歌轻轻掀开盖在他身上的薄被,在疗伤时,管城已经替关林森换过一次衣服,只是现在已经再一次被汗水浸透,湿衣紧紧贴在身上,隐约将他结实而紧绷的肌肉勾出几分线条。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凤歌熟门熟路的将关林森被汗水浸湿的里衣脱下,裸露出身体,关林森的胸口剧烈起伏,每一次的呼吸仿佛对他来说都是极大的痛苦。
此时已是夜色深沉,唯有一只小小的烛光将室内照亮,昏黄的火光被风一吹,摇摇晃晃,将凤歌落在帐篷布上的影子吹得影影绰绰,不似真实。
只见关林森露出的上半身肤色是浅浅的小麦色,与军营中那些成日在阳光之下暴晒的成年西北汉子相比,还是个身量未成的少年模样,他的身体结实而匀称,线条流畅,胸腹处在皮肉之下明显可以看出紧绷的肌肉,就好像被一层绒布包裹着的铁块,刚劲内藏,皮肤摸起来仍是如上好丝绒一般的光滑柔韧。
此时,他的肩头、胸口、腹部全是汗珠,被那微微的烛光一照,更是晶莹剔透,更有一番勾人心弦的意味。
只是,这却是建立在他极度的痛苦之下的。
凤歌一言不发的凝视片刻,拿起手巾,在温水中浸透,拧干,先将他额上的汗水擦去,接着便是顺着脖颈往下,细细擦拭着,接着是起伏不定的胸口。
她一时不小心碰到了胸口的伤处,关林森的眉头愈加紧锁了几分,他微微的动了动,口中发出了几声含糊不清的声音,却听不出来是在说什么。
胸口缠着的绷带太薄太薄,打仗打得太久了,就连这些必需的治疗用品都奇缺,绷带也都是洗了再用,用了再洗,来来回回,绷带本来就又薄又透,再洗过几水之后,更是破败的如同烂布条,只能勉强起到效果。
但是像关林森这样伤口极深的情况,绷带很快就失去了功能。
伤口那里已经浸出了一片血红,凤歌不由自主伸出手想要按住,心中却也知道按之无用,反而只能添其伤痛。
便强忍心中伤感,重新将手巾浸在温水之中揉搓一番,再次铺开,凤歌用手轻轻替他继续擦拭,关林森更好像更加的难受,原本急促起伏的胸膛忽然一滞,将咳未咳,头也不安的轻摇,凤歌忙将他抱起,搂在怀中,让他的下巴搭在自己肩上,轻轻拍了两下,不料,只听耳旁一阵异响。
再看关林森,方才竟是喷出一口血来,血中带黑。
毒,已侵入了肺部。
凤歌心中着慌,却也没有办法,只能紧紧的抱着他,关林森的身体如同滚烫的炉火,灼烫着她的皮肤,更灼烫着她的心。
许久,从耳旁传来的呼吸声不再急促,凤歌将他放下躺平,关林森已是一动不动,凤歌虽不很通医理,但在这么些时候,身旁的人几次受伤,她也会了最起码的一点常识。
她伸出颤抖的手指,按向关林森颈旁那一小块温热的皮肤,在她颤抖的手指之下,那里原本应该强而有力的跳动几乎消失不见,只有微弱到几乎让她以为那只是自己幻觉的跳动。
如果独孤怀信再不来,如果他来了却没有解药……
凤歌站起身,捂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这个一直努力保护着自己的人,就要死了吗……
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死亡,自己却无能为力。
这种痛苦的认知,撕扯着她的心肝,她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愿意承认这是真的,不想承认这一切是真的。
对,这是梦,一定是梦。
她将被子再一次盖在关林森的身上,跑到帐篷外面。
此时已是初夏之时,但在落日之后,这片沙漠的夜风却依旧凉如水。
被冷风迎吹了一阵,凤歌的心中沉下大半,秀美的容颜紧绷着,天上的星星与新月的一点光芒落在她的脸上,一片阴暗。
“闪开闪开。”远远传来的是金璜的声音,似乎有士兵想要拦住她询问腰牌与口令,却被暴躁的她一掌推开。
凤歌先是一愣,再侧耳去听,的确是金璜招牌式的不耐烦没错,急匆匆的脚步声也正在向她这里走来。
她忙过去相迎,向守卫的士兵说明情况,从暗影中走出来的金璜身边果然跟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西夏药师一族现在唯一的传人独孤怀信。
金璜与独孤怀信一路狂奔赶回军营,独孤怀信入帐检视,凤歌怕打扰了他,没敢进去。
金璜看着她有些瑟缩的纤细身影,觉得有些奇怪。
“大半夜的,你在外面站着吹风是想干什么?”她问道,“里面两位怎么样了?”
凤歌微微转过身,独孤怀信的到来,让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终于可以神情自若的说出话来了:“萧将军一直没什么事,就是关林森的毒比较麻烦一些,出了好几身汗,衣服都快不够换了,还发着高烧,一直都昏迷不醒。”
连日来战况胶着,金璜比士兵们也没有多闲一会儿,她不知道到底还接了谁家的生意,不是替这个士兵守夜,就是替那个士兵巡逻,一会儿顶着萧燕然的脸,一会儿顶着关林森的脸,不管什么时候,都看着她在干活,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休息过。
“你也辛苦了,这些日子都没休息过。”凤歌看着她的脸色,那张平日里吊儿郎当的脸蛋上也好似笼着一层白霜,那是极度疲倦之后才会有的。
“几日没睡了?”凤歌问道。
金璜想了想:“从第一次的瓮城之战开始吧,后面又接了不少单子,没空睡。”
凤歌想不通:“丰县被包围这么久,你上哪儿接的单子?”
“嘿,别说是这种程度的包围,就算把我关到牢里,我也能接到单子,哈哈哈。”金璜努力的憋出了三声笑,最后那一声却是破了音,有些尴尬的化为咳嗽。
“咳咳,是这样的,玄铁营旁边不是有一个破村子吗,从破村子再过去一段路,有一个自然村落,再往前才是丰县,就在这个夹缝的自然村,那就是以前那个破村子里的村民迁过去的。玄铁营里有不少士兵的家就在那里,我去那里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太,托我照顾他儿子,我有什么办法,我见钱眼开啊,于是,就接了。”
见钱眼开?
凤歌不信,这种破村子里的村子,能有一口饱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有余钱给金璜,让她干活?
“那村民给了你什么好处?”
提到这个,金璜的眼神四处瞟:“特别大方的给了我一篮鸡蛋,大概二十几个吧……”
“那……鸡蛋呢?”凤歌心下生疑,鸡蛋那种东西,保质期挺短的,如果不及时吃掉,很快会变质,那就不能吃了。
金璜指着帐篷,毫无诚意的假哭了一番:“呐,给里面一个叫萧燕然的王八蛋分给士兵吃了,嘤嘤嘤,我的鸡蛋。”
凤歌这才想起,前一阵子,明明已经打了很久,粮食早已殆尽,但是,忽然有一天,伙房里竟然端出了鸡蛋汤,说先给伤员吃,大家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不过有得吃就好,谁还关心那么多有的没的。没想到,却是金璜的。
“你会这么大方?”凤歌不信。
金璜仰望天空:“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我只是把鸡蛋放在了伙房里,结果被王八蛋萧燕然翻了出来,那会儿我正在城楼上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呢!结果,他问了几声,鸡蛋是谁的,没人知道,他就给分了!!!”
“为什么你还要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你不是只是答应了照顾他吗?”
“嗯……”金璜低下头,脚尖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轻轻的盘来盘去,激起了地面上的一层尘土,“她的儿子……死了,就在那次冲锋的时候,被北燕人一箭射死了……我没有完成委托,失手了……”
她又抬起头,看着凤歌:“他临死前,看见我,说知道我一直在帮他,说他有一个心愿,希望能看见大恒太平昌盛,希望他母亲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过完这一生。”
“所以,我就只好接下这个任务了,太平昌盛啊……那首先就得让这一仗打赢对不对?”金璜轻轻一笑,“接下来,就是你的事喽,如果没有一个贤明的好君主,国家是不会太平昌盛的呢。”
凤歌看着她疲倦的脸上犹自带着光彩,伸手握住她的手,金璜虽是一个杀手,但平时也保养得当,那只手一直以来都是白皙滑腻的,现在摸起来却是被西北风吹得粗糙干裂。
哪个女子不爱惜自己的容貌与皮肤,如果不是因为凤歌,她也不会受这样的罪。
凤歌心中有些内疚,金璜看出来了,笑道:“你别这样,这本来就是我的错,如果我多带些油脂过来每天都涂,也不会变成这样,是我自己没做准备,跟你没关系,只要你按时付我每个月五两银子就行。”
不知说什么好,凤歌拉着金璜的手,心中暗自下定决心,若是此战平息,将来一定会做一个好皇帝。今日在这边关苦守之人,萧燕然、管城、还有这些将士,金璜,还有关林森,一定会全部善待,无论如何都不会对他们痛下杀手。
独孤怀信不多时就从帐篷里出来,手里已沾上了一些鲜血,对凤歌说:“萧将军的伤确无大碍,只要再休养几天就好,关公子的毒,我已经用银针封住了他的几处穴道,一会儿再给他煎一碗药喝下去,就会醒过来,但是,要彻底清除毒素,还需要有一些特效药泡澡,否则,将来会有后遗症。”
“有劳独孤先生了。”凤歌敛手为礼。
独孤怀信笑道:“也不用谢我,丰县被围,我也很麻烦,这场仗赶紧打完,对我来说也是有很大帮助,就是……”他看了一眼金璜:“要是你再敢把我的门踹开,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连件衣服都不让我穿,我就谁都不救了!”
凤歌这才注意到独孤怀信此时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色的中衣,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一看就是刚刚被人从床上拖起来,什么都没整理,又一路赶来。
金璜做了个鬼脸:“都这么熟了,又不是叫你来相亲,穿那么严整,想勾引谁啊,略略略,你煎你的药去,我还有活没干呢,回见。”
说着又如一阵风般的消失在黑夜中了。
独孤怀信看了直摇头:“这样泼皮一样的女子,将来谁敢娶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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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燕人要攻城了,凤歌虽然知道自己在武力方面无能为力,但是,她却舍不得离开。
朝阳的金光之下,关林森那道挺拔的背影如一杆标枪挺立,他站在那里,大恒的脊梁就在那里,阳光为他的战袍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在风中猎猎飞舞,他的侧脸冷峻如刀削,平静的双眼映着正在残酷厮杀的血色沙场,如火焰一般将战场侵袭。
已经没有材料再去修复已经残破的城墙,北燕士兵轻松的踏过了曾经是城墙的地方,看着如蚁群一般的北燕人,关林森的眉头都不曾动一下。
他传递的每一道命令都简短而准确。
手中一柄长枪,每一次点刺,就是一条人命被收割,喷溅而出的血花在沙场上朵朵盛开,这是世间最极致的残酷,而对于大恒的百姓而言,也是最极致的美丽。
冲至关林森面前的所有来犯之敌皆已躺在了他的脚下,他的面容平静,手中的长枪已被鲜血浸透,他居高临下,看着城外的北燕人冷冷一笑,笑容中尽是对死亡的无畏,从容的让凤歌亦感到震惊。
高古达就在城下,远远的,他再一次取来强弓黑羽箭,微微眯起眼睛,弓弦响动,羽箭急速飞出。
站在远处看着关林森的凤歌刚刚为他杀掉面前的最后一名敌人感到高兴,就看见,半空中悄来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无双的气劲,破空而来,挟着刚猛之势,猛然刺进了关林森的腹部。
关林森的身体猛然一抖。
周围的大恒士兵看了个真切,不由惊呼出声,而北燕士兵则是得意的大笑:“哈哈哈,你们的将军要死啦,还不快……”
“投降”二字还没说出来,那个得意的北燕士兵便圆睁着双眼,缓缓倒在血泊之中,到死他惊讶而错愕的看着自己的胸口,无神的眼睛似乎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支枪头是哪儿来的?”
在他颓然倒下的身后,是傲然挺立的关林森,他一点点抽回刺穿人体的长枪,站在风中,昂首一笑,就好像那枝箭根本就没有伤到他。
大恒士兵看了他第二眼,发现他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箭枝,也许,刚才真的只是错觉,那只箭,只是擦过了他的胳膊而已。
他们放下心,士气更加高涨,奋起反杀涌入的北燕人。
凤歌却不放心,趁着北燕人已渐渐被杀退,她向关林森跑来,看见她,关林森露出一丝微笑,想说话说自己没事,只是口一开,便是痛苦的拧眉。
凤歌看见他的胸口,远了看不清,近了便能看见,那个小口正不断的流出鲜红的血液。
“嘘。”看出了凤歌的惊慌,关林森对她微微一笑,坚起手指挡在自己嘴唇前。
凤歌明白,在大战之际,主帅安危最能牵动人心,否则,萧燕然也不会伤成那样,还撑着一口气,只为军中无帅,无法安心。
现在,她很后悔,后悔为什么同意让关林森接替萧燕然的指挥之职,如果不是这样,关林森也不会受伤。
“我没事。”关林森伸手想要擦掉她脸上的泪珠,却发现自己手上沾满了鲜血,又讪讪的将手缩了回来,凤歌却一把抓住他的手,大声召唤:“金璜!”
“如何,我就说,准没好事。”的也是有道理,管城也知道自己现在在这里戳着也没什么用,只不过看着干着急而已,明天少不得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今日无论如何,也要逼自己好好休息才是。
“萧将军现在没有什么问题,关公子现在的高热就是因为余毒未清而引起的,再过一阵子,若是还没有解药,只怕会烧得更加厉害,现在他的身子一点也不能受风寒,一会儿如果是出了太多的汗,需要将汗水擦掉,换上干衣服,殿下在此只怕有所不便……”
凤歌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战已数日,人命只不过是草芥,不管是大恒人,还是北燕人,现下在这块地方,也只不过都是人肉而已,又分什么男女。只有能打仗的和不能打仗的两种,你,是能打仗的,你要保留体力,我,是不能打仗的,需要靠你保护,还请管校尉自珍身体,我的性命,尽托校尉之手了。”
“殿下言重了。”管城心中一惊,下拜。
凤歌看着他,淡淡说了两个字:“去吧。”..
管城心知劝不动她,也只得下去自寻军医,之后便自行回帐歇息。
待他走后,凤歌静静坐在床边。
帐中一片安静,只有呼吸声与烛上火焰燃烧的声音入耳。
蜡烛越烧越短,大约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凤歌心下焦急,却也无奈,她知道从这里到丰县一来一回没有两个时辰是完不了的,何况,战事日久,只怕独孤怀信也不在四象观了,金璜就算脚程够快,也要找一些时候。
万一……万一独孤怀信早早得了消息,早已离开了丰县……
想到这里,凤歌心中一片冰冷,她紧紧握住了关林森的手,心中的不安尽在她轻轻颤抖的手中。
不多时,果然如管城所言,关林森的身体越来越烫,额上,脖颈中,汗水越聚越多,一摸身上,里衣已被汗水浸透,凤歌再一探其鼻息,只觉得连他呼出的气息都灼烫非常。
在沉沉昏迷之中的关林森飞扬入鬓的眉微微皱着,微微张着口,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隐忍着极度的痛苦。
凤歌并不懂应该如何擦身。
在冷水和热水的选择上,她都考虑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选择了温水,自开战之后,帐中多伤兵,热水也是一天十二个时辰连续不断供应的。否则要她从烧热水开始,只怕三天三夜连火都还没点起来。
凤歌轻轻掀开盖在他身上的薄被,在疗伤时,管城已经替关林森换过一次衣服,只是现在已经再一次被汗水浸透,湿衣紧紧贴在身上,隐约将他结实而紧绷的肌肉勾出几分线条。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凤歌熟门熟路的将关林森被汗水浸湿的里衣脱下,裸露出身体,关林森的胸口剧烈起伏,每一次的呼吸仿佛对他来说都是极大的痛苦。
此时已是夜色深沉,唯有一只小小的烛光将室内照亮,昏黄的火光被风一吹,摇摇晃晃,将凤歌落在帐篷布上的影子吹得影影绰绰,不似真实。
只见关林森露出的上半身肤色是浅浅的小麦色,与军营中那些成日在阳光之下暴晒的成年西北汉子相比,还是个身量未成的少年模样,他的身体结实而匀称,线条流畅,胸腹处在皮肉之下明显可以看出紧绷的肌肉,就好像被一层绒布包裹着的铁块,刚劲内藏,皮肤摸起来仍是如上好丝绒一般的光滑柔韧。
此时,他的肩头、胸口、腹部全是汗珠,被那微微的烛光一照,更是晶莹剔透,更有一番勾人心弦的意味。
只是,这却是建立在他极度的痛苦之下的。
凤歌一言不发的凝视片刻,拿起手巾,在温水中浸透,拧干,先将他额上的汗水擦去,接着便是顺着脖颈往下,细细擦拭着,接着是起伏不定的胸口。
她一时不小心碰到了胸口的伤处,关林森的眉头愈加紧锁了几分,他微微的动了动,口中发出了几声含糊不清的声音,却听不出来是在说什么。
胸口缠着的绷带太薄太薄,打仗打得太久了,就连这些必需的治疗用品都奇缺,绷带也都是洗了再用,用了再洗,来来回回,绷带本来就又薄又透,再洗过几水之后,更是破败的如同烂布条,只能勉强起到效果。
但是像关林森这样伤口极深的情况,绷带很快就失去了功能。
伤口那里已经浸出了一片血红,凤歌不由自主伸出手想要按住,心中却也知道按之无用,反而只能添其伤痛。
便强忍心中伤感,重新将手巾浸在温水之中揉搓一番,再次铺开,凤歌用手轻轻替他继续擦拭,关林森更好像更加的难受,原本急促起伏的胸膛忽然一滞,将咳未咳,头也不安的轻摇,凤歌忙将他抱起,搂在怀中,让他的下巴搭在自己肩上,轻轻拍了两下,不料,只听耳旁一阵异响。
再看关林森,方才竟是喷出一口血来,血中带黑。
毒,已侵入了肺部。
凤歌心中着慌,却也没有办法,只能紧紧的抱着他,关林森的身体如同滚烫的炉火,灼烫着她的皮肤,更灼烫着她的心。
许久,从耳旁传来的呼吸声不再急促,凤歌将他放下躺平,关林森已是一动不动,凤歌虽不很通医理,但在这么些时候,身旁的人几次受伤,她也会了最起码的一点常识。
她伸出颤抖的手指,按向关林森颈旁那一小块温热的皮肤,在她颤抖的手指之下,那里原本应该强而有力的跳动几乎消失不见,只有微弱到几乎让她以为那只是自己幻觉的跳动。
如果独孤怀信再不来,如果他来了却没有解药……
凤歌站起身,捂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这个一直努力保护着自己的人,就要死了吗……
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死亡,自己却无能为力。
这种痛苦的认知,撕扯着她的心肝,她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愿意承认这是真的,不想承认这一切是真的。
对,这是梦,一定是梦。
她将被子再一次盖在关林森的身上,跑到帐篷外面。
此时已是初夏之时,但在落日之后,这片沙漠的夜风却依旧凉如水。
被冷风迎吹了一阵,凤歌的心中沉下大半,秀美的容颜紧绷着,天上的星星与新月的一点光芒落在她的脸上,一片阴暗。
“闪开闪开。”远远传来的是金璜的声音,似乎有士兵想要拦住她询问腰牌与口令,却被暴躁的她一掌推开。
凤歌先是一愣,再侧耳去听,的确是金璜招牌式的不耐烦没错,急匆匆的脚步声也正在向她这里走来。
她忙过去相迎,向守卫的士兵说明情况,从暗影中走出来的金璜身边果然跟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西夏药师一族现在唯一的传人独孤怀信。
金璜与独孤怀信一路狂奔赶回军营,独孤怀信入帐检视,凤歌怕打扰了他,没敢进去。
金璜看着她有些瑟缩的纤细身影,觉得有些奇怪。
“大半夜的,你在外面站着吹风是想干什么?”她问道,“里面两位怎么样了?”
凤歌微微转过身,独孤怀信的到来,让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终于可以神情自若的说出话来了:“萧将军一直没什么事,就是关林森的毒比较麻烦一些,出了好几身汗,衣服都快不够换了,还发着高烧,一直都昏迷不醒。”
连日来战况胶着,金璜比士兵们也没有多闲一会儿,她不知道到底还接了谁家的生意,不是替这个士兵守夜,就是替那个士兵巡逻,一会儿顶着萧燕然的脸,一会儿顶着关林森的脸,不管什么时候,都看着她在干活,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休息过。
“你也辛苦了,这些日子都没休息过。”凤歌看着她的脸色,那张平日里吊儿郎当的脸蛋上也好似笼着一层白霜,那是极度疲倦之后才会有的。
“几日没睡了?”凤歌问道。
金璜想了想:“从第一次的瓮城之战开始吧,后面又接了不少单子,没空睡。”
凤歌想不通:“丰县被包围这么久,你上哪儿接的单子?”
“嘿,别说是这种程度的包围,就算把我关到牢里,我也能接到单子,哈哈哈。”金璜努力的憋出了三声笑,最后那一声却是破了音,有些尴尬的化为咳嗽。
“咳咳,是这样的,玄铁营旁边不是有一个破村子吗,从破村子再过去一段路,有一个自然村落,再往前才是丰县,就在这个夹缝的自然村,那就是以前那个破村子里的村民迁过去的。玄铁营里有不少士兵的家就在那里,我去那里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太,托我照顾他儿子,我有什么办法,我见钱眼开啊,于是,就接了。”
见钱眼开?
凤歌不信,这种破村子里的村子,能有一口饱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有余钱给金璜,让她干活?
“那村民给了你什么好处?”
提到这个,金璜的眼神四处瞟:“特别大方的给了我一篮鸡蛋,大概二十几个吧……”
“那……鸡蛋呢?”凤歌心下生疑,鸡蛋那种东西,保质期挺短的,如果不及时吃掉,很快会变质,那就不能吃了。
金璜指着帐篷,毫无诚意的假哭了一番:“呐,给里面一个叫萧燕然的王八蛋分给士兵吃了,嘤嘤嘤,我的鸡蛋。”
凤歌这才想起,前一阵子,明明已经打了很久,粮食早已殆尽,但是,忽然有一天,伙房里竟然端出了鸡蛋汤,说先给伤员吃,大家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不过有得吃就好,谁还关心那么多有的没的。没想到,却是金璜的。
“你会这么大方?”凤歌不信。
金璜仰望天空:“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我只是把鸡蛋放在了伙房里,结果被王八蛋萧燕然翻了出来,那会儿我正在城楼上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呢!结果,他问了几声,鸡蛋是谁的,没人知道,他就给分了!!!”
“为什么你还要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你不是只是答应了照顾他吗?”
“嗯……”金璜低下头,脚尖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轻轻的盘来盘去,激起了地面上的一层尘土,“她的儿子……死了,就在那次冲锋的时候,被北燕人一箭射死了……我没有完成委托,失手了……”
她又抬起头,看着凤歌:“他临死前,看见我,说知道我一直在帮他,说他有一个心愿,希望能看见大恒太平昌盛,希望他母亲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过完这一生。”
“所以,我就只好接下这个任务了,太平昌盛啊……那首先就得让这一仗打赢对不对?”金璜轻轻一笑,“接下来,就是你的事喽,如果没有一个贤明的好君主,国家是不会太平昌盛的呢。”
凤歌看着她疲倦的脸上犹自带着光彩,伸手握住她的手,金璜虽是一个杀手,但平时也保养得当,那只手一直以来都是白皙滑腻的,现在摸起来却是被西北风吹得粗糙干裂。
哪个女子不爱惜自己的容貌与皮肤,如果不是因为凤歌,她也不会受这样的罪。
凤歌心中有些内疚,金璜看出来了,笑道:“你别这样,这本来就是我的错,如果我多带些油脂过来每天都涂,也不会变成这样,是我自己没做准备,跟你没关系,只要你按时付我每个月五两银子就行。”
不知说什么好,凤歌拉着金璜的手,心中暗自下定决心,若是此战平息,将来一定会做一个好皇帝。今日在这边关苦守之人,萧燕然、管城、还有这些将士,金璜,还有关林森,一定会全部善待,无论如何都不会对他们痛下杀手。
独孤怀信不多时就从帐篷里出来,手里已沾上了一些鲜血,对凤歌说:“萧将军的伤确无大碍,只要再休养几天就好,关公子的毒,我已经用银针封住了他的几处穴道,一会儿再给他煎一碗药喝下去,就会醒过来,但是,要彻底清除毒素,还需要有一些特效药泡澡,否则,将来会有后遗症。”
“有劳独孤先生了。”凤歌敛手为礼。
独孤怀信笑道:“也不用谢我,丰县被围,我也很麻烦,这场仗赶紧打完,对我来说也是有很大帮助,就是……”他看了一眼金璜:“要是你再敢把我的门踹开,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连件衣服都不让我穿,我就谁都不救了!”
凤歌这才注意到独孤怀信此时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色的中衣,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一看就是刚刚被人从床上拖起来,什么都没整理,又一路赶来。
金璜做了个鬼脸:“都这么熟了,又不是叫你来相亲,穿那么严整,想勾引谁啊,略略略,你煎你的药去,我还有活没干呢,回见。”
说着又如一阵风般的消失在黑夜中了。
独孤怀信看了直摇头:“这样泼皮一样的女子,将来谁敢娶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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